二 自发的二月革命(第6/6页)
这种形势迫使自由主义政党控制的临时政府在地方政权组成问题上做出妥协,改变了对地方自治机关的态度,同时开始正视“社会执行委员会”的存在。社会执行委员会出现于二月革命期间,并很快遍布全国,在省、县、区各级积极活动。同地方自治机关相比,社会执行委员会是群众自发的组织,具有更广泛的社会基础,政治立场也更为激进。
3月中旬,临时政府决定省和县的政治委员由选举产生,力图争取社会执行委员会的支持。临时政府还公开表示,当初指定地方自治会议主席担任地方政治委员,是认为他们在民主阶层中享有威望并受到信任,堪为政权的基础;现在既然发现并不是所有的地方自治会议主席都符合这些条件,就应该允许由其他社会人士担任政治委员。3月27日,临时政府又发出指示,各省政治委员在自己的活动中应依靠同全省保持着紧密联系的社会执行委员会,这个委员会的执行机关应成为全省社会意见的负责任的表达者。于是,社会执行委员会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地方自治机关而成为地方政权的重要基础。原先由临时政府任命的省、县政治委员,开始被社会执行委员会选出的代表接替,政权的构成发生了变化。
在地方政权组成问题上的让步也许是自由主义在二月革命后为争取人民群众的支持而作出的最重要的努力。自由主义领导集团甚至不得不在一定程度上放弃了自己的传统,削弱了自己与地方自治机关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