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新经济政策的实施(第3/7页)

(4)把大工业企业联合成托拉斯和辛迪加,实行经济核算。

(5)取消劳动义务制和劳动动员,按照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支付劳动报酬。

(6)在一定程度上允许私人资本在工业、农业、商业、服务行业中的自由发展,鼓励合作社,农村雇工和租佃合法化。

(7)允许外国资本进入,实行租让和租赁;重建银行和税收制度。

(8)实行货币改革,取消苏维埃纸币,发行稳定的货币切尔文卢布。

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

根据俄共第十三次代表大会季诺维也夫所作的中央政治报告中的数字,1922年的农业产量达到战前的3/4,1922/1923年度农业总产量为战前的78%。播种面积也增加了,1924年达到1916年水平的90%,是1913年的80%。[55]数字表明,无论是到恢复时期结束,还是此后时期,农业生产的这两个指标都没有达到战前水平。到1925/1926年度末,农业生产水平达到战前的92%,播种面积到1928年仍比战前约少10%。[56]谷物的播种面积直到1927年才达到战前指标,而这时候经济作物和马铃薯的种植面积扩大了一倍左右。

恢复时期农业上还有两个特点:①植物和动物养殖业的商品性增长,②农民的收入增加。根据国家计委的统计,谷物的商品粮为6.5亿~7亿普特,占全部收成的14%~15%。主要粮食作物的商品率还要高一些,为15%~20%,因为这是城乡主要食品。

农业的恢复和发展促进农产品首先是粮食的出口。在长期停顿之后,1922年秋开始恢复谷物的出口,从当年的收获中出口了4000万普特,1924年初从1923年收获中出口了1亿多普特谷物。[57]

实行粮食税后,农村播种面积恢复,农民的生活得到改善。

土地仍属国有,但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农民拥有土地的权利;虽然有某些限制,但同意使用租佃土地和雇佣劳动。

实行粮食税后,起初征收的是实物税,1923年改为统一的货币农业税,这就给予农民更大的经营自由,种植较能盈利的作物。在俄共第十四次党代表会议上瞿鲁巴引用了一组数字说明农民税负的减轻:战前每个农村居民的各种税款总数为10.37卢布,而苏维埃时期只有1920/21年接近此数,为10.30卢布,此后逐年下降:1921/22年为6.11卢布,1922/23年为3.98卢布,1923/24年为3.06卢布,1924/25年为3.96卢布。就直接税和间接税而言,以1912年为100,则1920/21年到1925/26年度分别为97、78、60、68、44。就总支出而言,则下降得还要多,因为战前除税负外还有非税负支出,如租金等。以1912年为100,相应的数字为60、48、37、42和27。[58]

与此同时,农民的货币收入增加。1924/25年度他们从出售粮食获得2.77亿卢布,1925/26年度已经是4.7亿卢布。除谷物以外,1923/24年度农民从出售亚麻、油料子、黄油、鸡蛋、羊毛等的收入中获得3亿卢布。1925/26年度收入增至5.8亿卢布。这意味着农户的货币收入,包括农村内部的流通,在1925/26年已超过10亿。

国营工业的初步改革

工业的管理朝非集中化的方向进行改组。一方面,保持强大的国有成分,利用“资本主义”的劳动组织方法改变其工作方法,如运用“盈利”、“经济或商业计算”、“产品成本”范畴,等等。另一方面,在一定界限内在工业和商业中允许私人资本的存在:私人租赁国家企业,外国租让企业,在生产尤其是商业流转中成立有外国资本参加的混合公司。

工业的改组是在整个国有化工业之内进行的。1921年5月17日人民委员会撤销了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关于超过5名工人的企业实行国有化的决定,但没有取消5月17日以前实施的国有化,此前的国有化企业仍留在国家手中。

改革主要是取消垂直的部门行政结构——军事共产主义时期特有的总管理局和各种中心,实施企业的非军事化,逐步从实物支付过渡到货币支付,等等。

企业实行经济核算,有权支配出售产品所得的收入,对自己的经营活动负责,独立使用自己的利润和弥补损失,即在一定程度上实施商业和“资本主义”原则。

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变成协调中心,无权干预企业和托拉斯日常活动。其以往所属的50多个总管理局和中心改组后只剩下16个。办事机关大大缩减。职员人数减少了一半,为9.1万人。约有2/3的企业不归中央管理了。

按照1921年8月9日人民委员会“关于贯彻新经济政策原则”的指令和1921年8月12日劳动国防委员会的决定“关于恢复大工业、振兴和发展生产的办法要点”进行国有工业管理的改组工作。建立了新的国有工业的管理形式——托拉斯,全部工业实行经济核算。托拉斯化同生产的集中化并行,尽量关闭不盈利的企业,让技术和装备良好的企业开工,这表现在1921年5月11日政治局根据列宁的草案通过的决定。[59]

在国营成分中分出燃料和原料较有保证、效益良好的大型企业,直属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其余企业则出租。属于最高国民经济委员会的企业联合成托拉斯。1921年夏开始取消国家对企业的供应,自己到市场去采购资料,其活动严格建立在经济核算、自负盈亏、经济独立的原则之上。亏损和不盈利的企业(主要是前几年同生产军工产品有关的)则关闭或暂时停业。这项工作到1922年秋完成。托拉斯达到459个,其中130个属中央。虽然直属中央的托拉斯只占40%,但占工人数的84%(一个托拉斯平均480人)。托拉斯不少于20%的利润用来形成后备资本(不久降为10%),后备资本用来支持扩大生产,补偿经营损失。

开始出现辛迪加—托拉斯在合作制原则上的自愿联合,从事销售、供应、信贷。到1922年底,80%的托拉斯化工业已经实现辛迪加化,到1928年共有23个辛迪加,在几乎所有工业部门活动,掌握批发商业的基本部分。

但经济核算的实施往往不按商业规则办事,有时政治领导认为,只要用半军事命令,以逮捕和长期剥夺自由相威胁,就足以实施经济核算了。另一方面,国家对大型工业企业和托拉斯的资助也破坏了经济核算制,结果以商业原则对生产领域的调节没有得到发展。经济核算、收支相抵、盈利、价格形成等等机制的实施采用的仍然是强制的办法。

托洛茨基认为,市场规律可以用于一部分工业,但不适用于重工业的基本部门,重工业应当处于新经济政策建立的新的工业管理体制之外。在俄共第十二次代表大会上关于工业的报告中托洛茨基说:“在新经济政策的初期,我们中间某些人,尤其是经济工作者,给予市场以过分的期望。然而,我们有重工业,我们的市场只能逐步推行。我们的冶金业,我们的煤炭工业、石油工业、机器制造业,只能逐步地从它们的干船坞——军事共产主义放进市场的大海之中。逐步地和缓慢地。如果我们让重工业从事市场的自由游戏,它必然搁浅,因为我们的重工业的状态优于现在的市场。我们应当使我们的重工业立足于千斤顶之上,使它不至于瓦解和沉没在市场的水洼之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