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月革命后俄美之间的矛盾与冲突(第2/2页)
美国政府还通过各种立法对外国侨民、持不同政见者和共产党人进行严厉惩处。1918年10月16日,国会通过一项法令,规定凡拥护或属于任何主张以暴力推翻政府、谋杀政府官员,或是非法破坏他人财产组织的外侨,劳工部长都有权对其实行监禁或驱逐出境。1920年5月10日,该项法律被重新修订。按照重新修订的法律,对所有判定违反或阴谋违反“间谍法”、“资敌法”等战时法律的外侨,只要在一次审讯后发现他们是“美国的不良”居民,都可授权劳工部长对其拘禁或驱逐出境。1919年12月21日,美国根据外侨法把249名俄国人押解到“布福德”号运输舰上驱逐出境。[14]
1919年11月8日,800名纽约警察对庆祝俄国十月革命胜利纪念日的群众大会进行了突然袭击,数百名工人被逮捕。1920年1月2日,司法部长帕尔默获得了逮捕3000名外籍共产党和共产主义劳工党党员的逮捕令。[15]在他的指挥下,数千名联邦特务和地方警察同时对全国所有共产党总部进行大规模搜捕,约有4000人被捕入狱,其中许多是非共产党人和美国公民。在康涅狄格州的哈特福德,甚至前来探监的人也因被怀疑为共产党而被捕。由于证据不足,约有1/3的受害者被无罪释放。
司法部长帕尔默在反对共产党等一切激进分子的大规模搜捕活动中,严重违反了美国宪法中保证公民个人自由的规定:不出示搜捕令就对公民进行拘捕;不论外侨还是本国公民,只要参加过激进分子的集会,或在集会场所周围逗留,就被逮捕;居民被长时间关押,却无权聘请律师;公民的私有财产被肆意破坏,根本得不到法律保护。[16]
帕尔默的恐怖行为,引起了美国各阶层群众的愤怒和指责。许多组织和知名人士都纷纷指责上述行动是骇人听闻的违法行为。[17]为了抗议帕尔默在国内采取的恐怖行动,1920年5月,12位美国著名的法学家,其中包括哈佛大学法学院系主任庞德和该学院教授费·弗兰克福特联名发表了一份告美国人民书,揭露了司法部长帕尔默滥用法律的严重行为。此后,美国政府虽然未再进行如此大规模针对共产党人的搜捕活动,但针对激进分子的歧视和逮捕行动仍时有发生。
由此可见,由于苏维埃俄国与美国在社会制度、意识形态和价值观念等方面存在根本的矛盾和冲突,美国政府从一开始就对布尔什维克党政权采取了否定和敌视态度,并在国内对共产主义和工人运动采取了镇压措施。在外交上,美国也始终避免承认苏维埃政权,并在此后不久便参与了协约国对苏维埃俄国的武装干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