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墨子及前期墨家(第2/7页)

古书之为私人著作者,据现在所知,最早为《论语》。《论语》为记言体,其记言体又极简约。及《孟子》《庄子》书,遂由简约的记言进而为铺排的记言,更有设寓的记言,此乃战国诸子文体之初步。及此以后,则有舍去记言之体而据题抒论者,如《荀子》之一部分是也。舍记言体而据题为论,此乃战国诸子文体演进之第二步。(傅斯年先生说)《墨子》书中如《大取》、《小取》篇皆为据题抒论之著述体裁,亦非墨子时代所有也。

且《经》、《经说》及《大取》、《小取》等篇中所说,“坚白同异”“牛马非牛”等辩论,皆以后所有,故孟子虽好辩,而对于此等问题,皆毫未谈及也。由此诸方面观察;可知此六篇为战国后期之作品矣。故本章讲墨子及前期墨家不及此六篇,而于后另章论之。(见下第十一章)

三 【墨者为一有组织的团体】

《墨子·公输篇》云:

公输般为楚造云梯之械成。将以攻宋。子墨子闻之,……见公输般。……子墨子解带为城,以牒为械,公输般九设攻城之机变,子墨子九距之。公输般之攻械尽,子墨子之守圉有余。……子墨子曰:“……臣之弟子禽滑釐釐等三百人,已持臣守圉之器在宋城上而待楚寇矣。虽杀臣不能绝也。”楚王曰:“善哉,吾请无攻宋矣。”(《墨子》卷十三页十一至十六)

于此故事中,可见二事,一者墨子非攻,固反对一切攻势的战争,主张兼爱,固应各国皆爱。但当时强侵弱,众暴寡之事甚多,而墨子实际救护被攻之国,则只闻有此一事,此亦或可见墨子与宋有特别关系也。二者墨者为一有组织的团体,故救宋之举,能为有组织的行动,墨子往楚见公输般,其弟子三百人即在宋守城也。《耕柱篇》云:

子墨子使管黔游高石子于卫,卫君致禄甚厚,设之于卿。高石子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者。去而之齐,见子墨子曰:“卫君以夫子之故,致禄甚厚,设我于卿,石三朝必尽言,而言无行,是以去之也,卫君无乃以石为狂乎?”子墨子曰:“去之苟道,受狂何伤。……”高石子曰:“石去之,焉敢不道也。……”子墨子说。……(《墨子》卷十一页二十一至二十二)

又曰:

子墨子游荆(苏云:“荆字疑衍。”)耕柱子于楚。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耕柱子处楚无益矣。二三子过之,食之三升,客之不厚。”子墨子曰:“未可知也。”毋几何而遗十金于子墨子曰:“后生不敢死,有十金于此,愿夫子之用也。”子墨子曰:“果未可知也。”(《墨子》卷十一页十八)

《鲁问篇》云:

子墨子使胜绰事项子牛,项子牛三侵鲁地,而胜绰三从。子墨子闻之,使高孙子请而退之。(《墨子》卷十三页十)

据此则墨子弟子之出处行动,皆须受墨子之指挥。弟子出仕后如所事之主,不能行墨家之言,则须自行辞职,如高石子之例是也。如弟子出仕之后。曲学阿世,则墨子可“请”于其所事之主“而退之”,如胜绰之例是也。弟子出仕后之收入,须分以供墨者之用,如荆耕柱子之例是也。《淮南子》谓:“墨子服役者百八十人,皆可使赴火蹈刃,死不旋踵。”(《泰族训》,《淮南子》卷二十页十四)可见墨子弟子对于其师之绝对服从矣。

墨者之首领,名曰“巨子”。《庄子·天下篇》谓墨者“以巨子为圣人,皆愿为之尸,冀得为其后世。”(《庄子》卷十页九)墨者之第一任“巨子”当为墨子。此外见于《吕氏春秋》者,有孟胜、田襄子、腹三人。《吕氏春秋》云:

墨者巨子孟胜,善荆之阳城君。阳城君令守于国,毁璜以为符。约曰:“符合听之。”荆王薨,群臣攻吴起兵于丧所,阳城君与焉。荆罪之,阳城君走;荆收其国。孟胜曰:“受人之国与之有符;今不见符而力不能禁,不能死,不可。”其弟子徐弱谏孟胜曰:“死而有益阳城君,死之可矣。无益也,而绝墨者于世,不可。”孟胜曰:“不然,吾于阳城君也,非师则友也,非友则臣也。不死,自今以来,求严师必不于墨者矣,求贤友必不于墨者矣,求良臣必不于墨者矣。死之,所以行墨者之义而继其业者也。我将属巨子于宋之田襄子。田襄子贤者也,何患墨者之绝世也。”徐弱曰:“若夫子之言,弱请先死以除路。”还殁头前于孟胜。因使二人传巨子于田襄子。孟胜死,弟子死之者百八十三人。二人已致令于田襄子,欲反死孟胜于荆。田襄子止之曰:“孟子已传巨子于我矣。”不听,遂反死之。(《上德篇》,《吕氏春秋》卷十九页八至九)

据此则墨者之行为,与所谓侠者相同,《史记·游侠列传》所谓“其言必信,其行必果,已诺必诚,不爱其躯,赴士之厄困”者也。《吕氏春秋》又云:

墨者巨子,有腹,居秦,其子杀人。秦惠王曰:“先生之年长矣,非有他子也,寡人已令吏弗诛矣。先生之以此听寡人也。”腹对曰:“墨者之法,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所以禁杀伤人也。夫禁杀伤人者,天下之大义也。王虽为之赐而令吏弗诛,腹不可不行墨者之法。”不许惠王,而遂杀之。(《去私篇》,《吕氏春秋》卷一页十二)

据此可知墨者之团体内,纪律极严。巨子对于犯墨者之法者,且有生杀之权矣。

四 【墨子哲学为功利主义】

尚俭节用,及兼爱非攻,虽为其时人原有之主张,但墨子则不但实行之,且予之以理论的根据,使成为一贯的系统。此墨子对于哲学之贡献也。

墨子书中反对儒家之处甚多,盖墨家哲学与儒家哲学之根本观念不同。儒家“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而墨家则专注重“利”,专注重“功”。试就孔子个人及墨子个人之行为考之,“孔席不暇暖,墨突不暇黔”,二人皆栖栖皇皇以救世之弊。然二人对于其自己行为之解释,则绝不相同。子路为孔子解释云:

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道之不行,已知之矣。(《微子》,《论语》卷九页十六)

此谓孔子之所以欲干预政治,乃以“应该”如此。至于如此之必无结果,“道之不行”,则“已知之矣”。但墨子对于其自己之行为之意见则不然。《墨子·贵义篇》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