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 大汉帝国的发展(第5/5页)
第四节武帝的新经济政策
武帝的开拓事业,论范围,论时间,都比秦始皇的加倍,费用自然也加倍。军需和边事有关的种种工程费,募民实边费(徙民衣食仰给县官数年,政府假与产业),犒赏和给养降胡费,使节所携和来朝蛮夷所受的遗赂——这些不用说了。光是在元朔五六年(前124至前123年)间对匈奴的两次胜利,“斩捕首虏”的酬赏就用去黄金二十余万斤。武帝又厉行水利的建设。先后在关中凿渠六系:其中重要的是从长安引渭水傍南山下至黄河,长三百余里的运渠;为郑国渠支派的“六辅渠”;和连接泾渭长二百余里的白公渠。又尝凿渠通褒水和斜水长五百余里,以联络关中和汉中;可惜渠成而水多湍石,不能供漕运之用。这些和其他不可胜述的水利工程,又是财政上一大例外的支出。加以武帝笃信幽冥,有神必祭,大礼盛典,几无虚岁。又学始皇,喜出外巡行,却比始皇使用更豪爽。元封元年第一次出巡,并登封泰山,所过赏赐,就用去帛百余万匹,钱以“巨万”(万万)计。可是武帝时代的人民,除商贾外,并不曾感觉赋税负担的重增。这真仿佛是一件奇迹。
汉朝的赋税是例外地轻的,在武帝以前只有四项。一是田租:自景帝以后确定为三十税一。二是算赋和口赋:每人从十五岁至五十六岁年纳百二十钱,商人与奴婢加倍,这叫做算赋;每人从三岁至十四岁的,年纳二十钱,这叫做口赋。三是郡国收来贡给皇帝的献费:每人年纳六十三钱;四是市租:专为工商人而设的。这些赋税当中,只有口赋武帝加增了三钱,其余的他不曾加增过分文。此外他只添了两种新税,一是舟车税:民有的轺(小车)车纳一算(百二十钱),商人加倍;船五丈以上一算。二是工商的货物税:商家的货品,抽价值的百分之六(缗钱二千而一算),工业的出品减半,这叫做“算缗钱”。(货物的价值听纳税者自己报告,报不实或匿不报的,罚戍边一年,财产没收,告发的赏给没收财产的一半,这叫做“告缗”。)无论当时悭吝的商人怎样叫苦连天,(据说当时中产以上的商人大抵因“告缗”破家)这两种新税总不能算什么“横征暴敛”。
那么武帝开边的巨费大部分从何而出呢?除了增税,除了鬻爵(民买爵可以免役除罪,武帝前已然。武帝更设“武功爵”买至五级的可以补官),除了募民入财为“郎”,入奴婢免役;除了没收违犯新税法的商人的财产(据说政府因“告缗”所得,财产以亿计,奴婢以万计;田,大县数百顷,小县百多顷;宅亦如之)外;武帝的生财大道有二:新货币政策的施行和国营工商业的创立。
(1)武帝最初的货币政策,是发行成本低而定价高的新币。以白鹿皮方尺,边加绘绣,为皮币,当四十万钱,限王侯宗室朝觐聘享必须用作礼物。又创铸银锡合金的货币大小凡三种:龙文,图形,重八两三的当三千;马文,方形的当五百;龟文,椭圆形的当三百。又把钱改轻,令县官镕销“半两钱”,更铸“三铢钱”;后因三铢钱轻小易假,令更铸“五铢钱”。又由中央发行一种“赤灰钱”(赤铜做边的),以一当五,限赋税非赤灰钱不收。但银币和赤灰钱,因为低折太甚,终于废弃。而其他的钱币,因为盗铸者众,量增价贱。于是武帝实行币制的彻底改革。一方面集中货币发行权:禁各地方政府铸钱。一方面统一法币:由中央另铸新钱,把前各地方所造质量参差的旧钱收回镕销。因为新钱的质量均高,小规模的盗铸无利可图,盗铸之风亦息。汉朝的币制到这时才达到健全的地步。集中货币发行权利和统一法币的主张是贾谊首先提出的。
(2)武帝一朝所创的国家企业可分为两类:一、国营专利的实业;二、国营非专利的商业。
国营专利的实业,包括盐铁和酒。酒的专利办法是由政府开店制造出售,这叫做“榷酤”。盐的专利办法是由“盐官”备“牢盆”等类煮盐器具,给盐商使用,而抽很重的税,同时严禁民私造煮盐器具。铁的专利办法是由政府在各地设“铁官”主办铁矿的采冶及铁器的铸造和售卖。盐铁官多用旧日的盐铁大贾充当。
国营非专利的商业有两种。其一是行于各地方的。以前郡国每年对皇帝各要贡献若干土产,这些贡品有的因为道路遥远,还不够抵偿运费,有的半途坏损了。有人给武帝出了一条妙计:让这些贡品不要直运京师,就拿来做货本,设官经理,运去行市最高的地方卖了,得钱归公。这叫做“均输”。其二是行于京师的。武帝在长安设了一所可以叫做“国立贸易局”,网罗天下货物,“贱则买,贵则卖”。这叫做“平准”。当时许多商人之被这贸易局打倒是可想见的。
均输平准和盐铁专利终西汉之世不变。惟榷酤罢于武帝死后六年(前81年)。是年郡国所举的“贤良文学”议并罢盐铁专卖。主持这些国营实业的桑弘羊和他们作了一次大辩论。这辩论的记录便是现存的《盐铁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