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之十一(第4/6页)

周官

这是成王训戒百官的说话。史臣记其语,以周官名篇。

【原文】惟周王抚万邦,巡侯甸,四征弗庭,绥厥兆民。六服群辟,罔不承德。归于宗周,董正治官。

【直解】侯甸,是侯服、甸服,并男、采、卫及畿内为六服。独言侯甸者,是举近以诙远的意思。弗庭,是诸侯叛逆王命,不来朝贡者。群辟,即是诸侯。宗周,是镐京。董字,解做督字。治官,是治事之官。史臣叙说,惟我周王抚临万邦,大一统以致,乃出而巡狩侯甸诸服之国,以稽察其政事;又四面征讨诸侯之不来庭者,以明正其罪恶。因以绥定天下之兆民,使人人都安居乐业无有失所。当是时,六服诸侯皆相与承流宣化,奉顺大君的德意,无敢有阻遏上命,自取罪戾者。盖我王一巡狩征讨间,而恩泽诞敷,威灵远播,外攘之功,赫然已著矣。又以朝廷为四方之极,内治不可不饬也。于是归于镐京,督正在朝治事之百官,使各遵体统而无相侵越,各修职业而无敢怠惰。庶乎本原之地,整齐严肃,而六服承德之盛,可以长保矣。此即下文制治未乱,保邦未危之意也。

【原文】王曰:“若昔大猷,制治于未乱,保邦于未危。”

【直解】猷字,解做道字。史臣叙成王训迪百官之词说:“若古昔大有道之世,圣帝明王,兢兢业业,其时虽法度修明,世已治而无乱矣。犹以乱不生于乱,而生于治,故其图惟治道,常在于未乱之前。虽海宇宁谧,世已安无危矣。犹以危不生于危,而生于安,故其保固邦家,常在于未危之日。其所以预图者,亦无他,惟是建官择贤,加之意而已。故能长治久安,永无乱危之祸。若待已乱已危而图之,则无及矣。”

【原文】   曰:“唐虞稽古,建官惟百。内有百揆四岳,外有州牧侯伯。庶政惟和,万国咸宁。夏商官倍,亦克用乂。明王立政,不惟其官,惟其人。

【直解】建,是立。百揆,是揆度百事的官,即宰相之职。四岳,是总方岳诸侯之事者。州牧,是一州之牧。侯伯,是次州牧而总诸侯者。盖侯伯率属以统于州牧,州牧又率其方之诸侯以统于四岳,四岳以下,都统于百揆。倍,是加一倍。乂,是治。成王说:“在昔唐虞之时,去古未远,事简民淳,乃稽考旧典,设立大小职官,其数止于百员。内则有百揆四岳,以总理在朝之治;外则有州牧侯伯,以总理四方之治。当是时,官数虽少,然内外相承,体统不紊。所以礼乐刑政,工虞教养,一切庶政,都顺理适宜,无有一之不和;四方万国,都时雍风动,平定安辑,无有一之不宁。此唐虞建官之效也。夏商之时,世变事繁。乃观其会,通制其繁简,建官的员数,比唐虞加了一倍。然内外体统,森严周密,庶政也无不和,万国也无不宁,天下治安,不异于唐虞之盛也。夫尧舜禹汤,皆是明哲的君主。其建官立政,制治保邦,所重者岂在官数之多少,惟在乎得人而已。盖官无大小,皆得贤而后能称其任,苟非其人,必至败官偾事,虽多无益。所以唐虞建官,只有百员,遂臻和宁之效;夏商之时,官多一倍,天下一般大治。官数虽殊,治效则一,此非得人之明验哉!”观此可见设官治政,固有国之大体,而为官择贤,尤用人之要务。若官不得人,徒取备员,则非惟无益而为害多矣。君天下者,不可不知也。

【原文】“今予小子,祗勤于德,夙夜不逮。仰惟前代时若,训迪厥官。

【直解】予小子,是成王自谦。祗,是敬。逮,是及。若,是顺。成王说:“予小子敬勤于德,兢兢业业,不敢怠忽。早夜间常恐有所不及,只仰承前代。若唐虞夏商建官致治的美意,顺着他行,以训教启迪百官,使各尽其职,而助成化理也。”可见修德是任官之本。若人君自家德不能修,则无以倡率百官。虽终日训迪他,也不信服。孔子说:“为政在人,取人以身。”正是此意。

【原文】“立太师、太傅、太保,兹惟三公。论道经邦,燮理阴阳。官不必备,惟其人。

【直解】太,是尊无以加之词。师,是天子所师法。傅,是傅相。保,是保安,公取无私之意,因以为官名。经,是经纶。燮理,是和调。成王说:“如今定立太师、太傅、太保,这三样官为三公。不劳以职务,专与人主讲论发明天人的道理,启沃其心,涵养其德。推此道理以经纶邦国,使教化行,政事举,万民万物都得其所;推此道理以和调阴阳,使三光全,寒暑平,四时五行,都顺其序,便是三公的职事。然这等官职任至重,不必徒取备员,须是天下第一等道全德备,可为王者师的,然后委任他。若无这等人,宁阙其位不可滥授非人也。”

【原文】“少师、少傅、少保,曰三孤。贰公弘化,寅亮天地,弼予一人。

【直解】少,是位次于尊之词。孤字,解做特字,见非三公之属,且取独立无朋之意。贰,是佐贰。弘,是大。寅亮,是敬明。成王又说:“立定少师、少傅、少保,这三样官司为孤,以佐贰三公。三公既已论道经邦,三孤则弘大扩充其经邦之道化,务使朝廷政务,咸协于中;三公既已调和阴阳,三孤则致敬详明于天地之运行,务使四时五行,各顺其序。用以辅弼人君,匡正其过失,成就其德业,便是三孤的职事。”盖公孤同一辅弼之任,都要得非常之才,不比庶官职事可以照例除授也。

【原文】“冢宰掌邦治,统百官,均四海。

【直解】冢,是大。宰,是治。谓其职任甚大,故谓之冢宰。“定立冢宰为天官卿,使他掌管邦国的治道。内外大小有司,凡官职者,皆在管摄。务要选用贤能,以分职治民,使四海之内,人人得所无有不均平的,这是冢宰之职。”后世之吏部尚书,即此官也。

【原文】“司徒掌邦教,敷五典,扰兆民。

【直解】司,是主。徒,是众。以其官主民众,故谓之司徒。扰,是调习安养的意思。“定立司徒为地官卿,使他掌管邦国的教化,敷布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五者典常之教,以调习安养天下。众民如有不忠、不孝、无礼、无义的,务要教导他,使之各守礼法,不敢逾越,这是司徒之职。”后之户部尚书,即此官也。

【原文】“宗伯掌邦礼,治神人,和上下。

【直解】宗,是宗庙,凡祭祀以宗庙为主。伯,是长。以春官为四时之长,故谓之宗伯。“定立宗伯为春官卿,使他掌管邦国的典礼,专整理天神、地祗、人鬼之事,与吉、凶、军、宾、嘉之五礼。辨别其上下尊卑等列都无有僣乱,无有乖争,这是宗伯之职。”后之礼部尚书,即此官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