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六 章盛运中之衰象(下)【唐代政府官吏与士人之腐化】(第3/4页)
贵族门第特权阶级逐步取消,政权官爵逐步公开解放,引起了官僚膨胀的臃肿病。
太宗省内、外官,定制七百三十员。【此據百官志。新书曹确传则云:“太宗著令,文武官六百四十三。】而杜佑通典计唐文武官及诸色胥吏总三十六万八千六百六十八人。【元和六年宰臣李吉甫奏:“自汉及隋,十有三代,摄其官员,皆少于国家所置。】
历代官数
汉 ——130,285员。【哀帝时数,兼诸府州郡胥吏在内。】
后汉——7,567员。
晋 ——6,836员。
宋 ——6,172员。
齐 ——2,063员。
后魏——7,764员。
北齐——2,322。
后周——3,989员。
隋朝——12,576员。【内官2,581,外郡县官9,995员。】
唐朝——18,805。【内官2,620,外郡县官16,185。】
与官员日增相因并起的现象,便是官俸日高。
唐初依品制俸,官一品月俸钱三十缗,职田禄米不过千斛。开元时一品月俸至二十六千。天宝数倍于开元,大历又数倍于天宝,而建中又倍于大历。大历中,权臣月俸至九千缗。元载为相,【以仕进者多乐京师,恶其逼己。】厚增外官外官俸,刺史月给或至千缗。至常袞相,乃加京官俸,岁约十五万六千缗,又加诸道观察使、都团练使、副使一下料钱,使上下有叙。李泌为相,又增百官及畿内官月俸。【复置手力资课岁给钱。左右卫上将军以下,有六项杂给:一粮米,二盐,三私马,四手力,五随身,六春冬服。射生、神策大将军增以鞋。州、县官有手力杂给钱。】至会昌,三师至二百万,三公百六十万,侍中百五十万,中书令、两省侍郎、两仆射百四十万,尚书、御史大夫百万,节度使三十万,上州刺史至八万。【建中时,沈既济言:“天下财赋耗数之大者惟二:最多者兵资,次多者官俸。其余杂费,十不当二事之一。】
这一个趋势,愈走愈失其本意,遂致做官只是发财分赃,而不是办事服务。
一方面又因用人进退之权,完全集中于中央,欲求精密而反不精密。
汉有辟除,故选部不劳。自隋一命之官皆授之朝廷,州郡之官悉归于吏部,唐承而不革。【唐代仕宦多由科目,而辟署亦时有之。有既为王官而被辟者,如张建封辟许孟容、李徳裕辟郑畋、白敏中辟王铎是也。有登第未释褐入仕而被辟者,如董晋辟韩愈是也。有强起隐逸,如乌重允之于石洪、温造,张搏于陆龟蒙是也。有特招智略之士,如裴度于柏耆、杜慆于辛谠是也。所谓隐逸智略之士,亦多起于白衣。故刘攽言:“唐有天下,诸侯自辟幕府,惟其才能,不问所从来。而朝廷常收其俊伟,以补王官之却。宋时虽有辟法,然白衣不可辟,有出身未历任者不可辟;对辟者复拘以资格,埘限举主,去古法愈远。而倜傥俊驰之士,少得自远矣。】其法始于孟冬,终于季春,天下之士奔走往来,秋往而春归。归装未卸,选期又至。是以远者、贫者、老者多不能至。至者千百,而授者不能什一。有出身二十年不得禄者。羣天下之士,决于一、二有司之目,察其貌言,考其书判,任公力所不逮,容私何所不至。请托纵横。奸伪百出。然唐之考课,尚为后世称美。其法有四善、【以著其德行。】二十七最,【以著其术数。】相为乘除而分九等。上者加阶,次进禄,下夺禄,又下解任。置知考使,常以宰相董其任。每能以物望取人而不疑于有司,故唐贤每言选举之弊,而于考课无异议。【卢承庆考内外官,一官督运漕,风失米,卢考之曰:“监不运损粮,考中下”其人容止自若,无一言而退。卢重其雅量,改注曰:“非力所及,考中中。”旣无喜容,亦无媿词。又改注曰,“宠屛不惊,考中上。”此尤唐代考课中之嘉话也。】
而授官任贤之事,渐变为挨资得官
刘秩云:“古者封建诸侯,自卿以降,各自举任。汉室佐史,皆牧守选辟。近则一命拜免,必归吏部,按名授职,犹不能遣,何暇采访贤良,搜核行能?”
中央政府规模扩大,政权集中,官僚充塞,阶资增多;地方官权位日落,希求上进的自然羣趋中央,遂连带引起重内轻外之习。
此弊贞观时即甚显。【若推溯言之,则远始晋代。晋李重杂奏议(群书治要、艺文类聚引):“秦、汉倚丞相,任九卿,虽置五曹尚书令、仆射之职,始于掌封奏以宣内外,事任尚轻。而郡守牧民之官重。故汉宣称‘所与为治,惟良二千石’。其有殊效,玺书勉励,或赐爵进秩,礼遇丰厚。及至东京,尚书位渐优显,然令、仆出为郡守,锺离意、黄香、胡广是也。郡守入为三公,卢延、第五伦、桓虞、鲍昱是也。近自魏朝名守,杜畿、满宠、田豫、胡质等,居郡或十余年,或二十年,或秩中二千石,假节犹不去郡。此亦古入‘苟善其事,没世不徙官’之义。内官之贵,于今最隆。太始以前,多以散官补群郎,亦径补黄门中书郎,今皆数等而后至。百事等级遂多,迁补转徙如流,能否无以着,黜陟不得彰。为万治之大弊。夫阶级繁多而冀官久,官不久而冀治功成,不可得也。】马周上疏:“古者郡守、县令,皆选贤德,或由二千石高第入为宰相,今独重内官,刺史多武夫勋人,或京官不称职始补外。”张九龄玄宗时疏云:“京辅近处州刺史,犹择人,县令或备员。其余【江、淮、陇、蜀、三河等处。】但于京官中为闲散者,或身有累,在职无声,用于牧守,以为斥逐。”【武夫流外,积资得官,书为刺史。县令以下固不胜言。】
中央政府固易趋腐化,而地方政权更难整顿。唐代的地方吏治,因此不易与西汉相比。
西汉选用分于地方;唐则专于吏部,因此选择不精,并不负责。西汉官少,阶位疏阔,故能久于任职而专责成;唐则官多阶位密,故速于迁调,而又多掣肘。【卢怀慎中宗时疏:“比来州牧上左,及两畿县令,罕终四考。在任多者一、二年,少者三、五月,據即迁除。”其弊至此。】又桉:梁朱异立法,分诸州为五品,以大小为牧守高下之差,而定升降之等。凡异国降人边陲之地悉为下州,论者谓:“以安富遂巧宦之欲?而使顽懦者困边民、开边衅。后世南荒、北鄙寇乱不息,莫不自守令召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