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第3/4页)

也不行。

林厚朴无奈:“那我就先看看。”

这一看看,就是生意兴隆,日进斗金。

林杜仲笑了:“看看,看看,我就说,这孙儿媳妇就是个有成算的,你就别担心了,行行出状元。”

林厚朴,“……”

怎么就觉得心里有些不对味?

这样子儿媳妇还会后悔吗?

张英已经去部队了,林天冬现在已经是一个十六岁的大小伙子,有自己的想法了,他觉得没什么,“爸,人各有志,我二嫂那手艺你又不是不知道,她是想把这手艺发扬光大,再不济不是有我二哥吗?我二哥他毕业了,就算二嫂那碰壁了也没关系,他养的起这个家。”

他这想法在这时候不能说不开明。

但有的人想法就不开明了,

王海文和柳明月没有跟其他的老同学主动说起过俞向安辞职做生意的事情,但是其他人慢了一些,也陆陆续续的知道了。

柯曼芸知道这件事的时候,当时就失态的打翻了手里的水杯,水洒了一地,却一点注意力都没分散,她拉着王梦的手,声调都忍不住拔高了,“你是说真的?她辞职下海了?!”

王梦说出口看到她这反映就有些后悔了,原来她不知道啊,还以为她知道的,因为以前还是比较时常看到她和明月姐、副班长在一起。

“你是说真的吗?不是在开玩笑吧?”

看王梦没有回复,柯曼芸又问了一遍。

王梦无奈的点点头:“是真的,我干嘛骗你,店铺就开在我们学校附近,有人回去学校的时候看见那店铺生意火爆,去吃的时候正好撞见的,生意很不错,还有外国人去那里吃饭。”

柯曼芸语气有些飘忽,“这居然是真的,真是无法想象,她是怎么想的?”

王梦也无法想象,“我知道的时候也不敢信。”

这铁饭碗有勇气主动砸了的人可不多。

柯曼芸喃喃:“就算生意兴隆那又怎么样?这工作可不稳定,等到什么时候上面的人说禁止了,那就禁止了,搞不好还要被打上各种标签,现在说是没有什么成分的问题了,但是谁敢说这东西以后也会没有,如果真的有,那到时候这不就得不偿失了……”

说着,柯梦云的嘴角浅浅的勾起一抹笑,随即往下压,“之前不知道就算了,现在知道了,我们约个时间去看看情况吧,她开业的时候我们没有送上一份贺礼,我们明明是好朋友。”说着她有些懊恼,王梦听到这话却撇撇嘴。

好朋友?

得了吧,不就关系平平的普通同学关系吗?

跟自己差不多,这要是关系好的肯定会告诉一声,没有告诉她不就明摆着,没有一点自知之明。

在自己的这些同学当中,俞向安开业没有特意通知谁,只有王海文、柳明月和许可可三个人知道,王海文和柳明月是距离太近了,不可能不知道,许可可是有公事往来,也就知道了。

其他的人陆续有知道,上来问的,她也从来没否认过。

她老老实实做生意,又不是做什么违法犯法的事,为什么不能说。

等到公司允许设立了她还要开公司办厂呢。

因为知道了这件“不可思议”的事,柯曼芸就约上了柳明月,和王梦三个人一起过来给俞向安捧场。

说起这事儿,她质问柳明月为什么不告诉她。

柳明月摊手,“我这段时间都忙啊,没什么时间,我特意请假去告诉你啊,没这必要,迟早也能知道的。”

柯曼芸:“……”

有点委屈。

都过去这么久了她才知道。

就算忙,还是能抽出一点时间的吧。

来到这地方,柯曼芸就是一惊,柳明月见怪不怪,“这是这么多人的,也就是非饭点的时候人能少一些,进去吧。”

柯曼芸看看两边:“去哪里?”

“去火锅,下次去吃卤味。”

进来之后就是一声:“欢迎光临。”

看到柳明月,魏福妮认出了,她主动招呼:“是柳同志,要去包厢吗,包厢没有人。”

柳明月点点头:“去包厢吧。”这里的人都守在桌子前等位置了,包厢里因为要加收钱,所以一般没有多少人会去,宁愿多等一会儿。

柯曼芸从这些食客中走过去的时候,用心的打量他们桌上的东西和表情。

一般桌上都放了好几个碟子,有的装了猪红,有的装了下水,还有的用竹签子串起来。

有荤有素。

有的人吃的热了,就把身上的大衣脱下来,放到椅背上,热火朝天的。

这脸上的表情做不了假,肯定是好吃,而且从他们的衣着来看,家里的条件都不会太差。

进了包厢,俞向安过来了,“你们来了,今天想吃什么?”

柳明月不假思索:“香辣锅底!”

俞向安就笑,“刚来了一批新鲜的鱼虾,要不要上?”

柳明月:“当然要,另外再上一个不辣的汤底。”柳明月就问王梦和柯曼芸,“你们想吃什么汤底?”

王梦就看俞向安,“这就要大厨推荐了。”

俞向安:“那就来个牛腩汤底吧,今天的牛腩不错,也不是每天都有的,你们今天有口福咯。”

柯曼芸的心情有些低落,看着神采飞扬的俞向安,她一点也没有忐忑,不用问,从她的气色和笑容就能看得出来,她很快活。

柯曼芸想不通,丢了铁饭碗,当了个呼来喝去的个体户,她怎么还能这么快活?

“我先去拿两个小菜过来,另外友情赠送每人一杯梨子汁。”

俞向安出去了,留下包厢里三个人。

王梦感叹:“看着规模不小啊,人真的多,收入肯定不少,她有没有说过现在一个月能挣多少钱?”

柯曼芸立刻竖起了耳朵。

对啊,多少钱?

柳明月:“我可没问过,应该赚的不少,我之前听她说,年后还想去南方特区那边哩。”

王梦语气有些羡慕了:“那肯定不少了,我有个表哥今年年中也去特区闯荡了,没说他在那边能挣多少,不过他前段时间回来,带了两台录音机,一台给了他爸妈,一台放到我外婆那里去了。”

柯曼芸愣了下,“一台录音机要一百多吧,他才去多久?,有没有说做什么的。”

“对,要一百多,去了几个月,好像是卖衣服,你们看我身上的衣服,好看吧,就是他送我的,他之前在我们这里就是临时工,一个月不到二十块,大部分都被他花了,那钱肯定是他在那边挣的。”王梦语气很肯定。

柯曼芸沉默了,这样换算的话,他岂不是一个月能挣三位数以上,不然怎么一出手就是两台录音机,比她工资还高了。

做生意,这么赚钱?!

这里有店面,应该比摆摊赚钱,那岂不是也能一个月好几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