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八章 正义的审判(第2/2页)
这样一来,刘昆仑就只杀了三个人。
崔明死于失血过多,他胸前插着的酒瓶子脖颈上有刘昆仑的指纹,但刘昆仑胸前也被啤酒瓶插了,同样有崔明的指纹,刑警还原现场,应该是搏斗中两人互捅,几乎在同一时刻用酒瓶碴子捅入对方胸膛,这在法律上是教科书一般的正当防卫。
至于崔海龙,他是死在自己的枪下,这只猎枪是崔家购买并且私藏的,*上沾有刘昆仑的毛发和血迹,说明当时崔海龙用*殴打刘昆仑,反被刘昆仑开枪打死,但是蹊跷的是,子弹壳上有两次撞针击打过的痕迹,说明这颗子弹是第二次击发才打响的,警方分析,很可能是崔海龙疯狂殴打他人的时候枪械走火,导致身亡。
最难解释的是崔海虎的死因,不过经法医检测,崔海虎常年酗酒,心肺功能极差,他实际上是死于心脏病突发,和以前的工作生活习惯有关,在和刘昆仑互殴的过程中心脏病发作死亡,这才是真正的死因。
周正义郎声道:“我的当事人登门求饶,因为他知道自己残疾了,母亲还要在当地生活下去,一个铁骨铮铮的汉子,为了母亲不得不低头,可是等待他的是什么?是崔家人的羞辱和殴打,很不幸,刘昆仑看到了不该看见的人,杀害他父亲的凶手,已经被法院判刑的崔亮,居然大模大样的坐在家里喝酒,崔家人生怕刘昆仑向有关部门举报,于是生出了杀人灭口的动机,我的当事人被他们从轮椅上拖下来进行惨无人道的杀害,这从现场发现的猎枪、弓弩、含有剧毒物质的毒箭以及刀斧都能证明,如果仅仅是殴打恐吓,是不需要动用这些武器的。”
“刘昆仑仅仅是为了保住性命而自卫,不具备故意伤害的动机,即使面对五个人的致命攻击,他依然保持了极大的克制,我们都知道,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我认为,故意伤害罪名不成立,我的当事人是正当防卫,应该无罪释放!”
在庭审过程中,刘昆仑的供词和律师辩护内容相对应,证明他确实是手无寸铁登门,甚至还在崔家老爷子灵位前磕了头,这一点也是经过证实的。
检方的指控相比周正义的辩护要虚弱的多,几度交锋,周律师都占据明显上风。
合议庭合议后,法官进行宣判,刘昆仑正当防卫成立,当庭释放。
旁听席沸腾了,刘家的亲朋喜极而泣,崔家人暴怒,崔大嫂当场就要冲过来殴打法官,被法警控制住拖了出去。
法警打开刘昆仑的手铐,周律师整理一下领带,亲自将他的委托人推出了法庭,外面记者云集,闪光灯一片。
周正义知道,此案过后,自己就是江东省乃至全国最厉害的刑事辩护律师了,律师费起码要涨十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