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魔法的颜色(一)(第3/5页)
“什么?”休伊问。那人一脸茫然。
“你耗?”他重复,声音没什么必要地加大了好几倍,仔细地把元音发得非常完整。
“您自个儿跟自个儿‘耗’吧!”瞎休伊还嘴。这个陌生人咧嘴笑了,又摸了摸钱袋。这回他掏出来一枚大金币,比面值八千块的安科克朗还要大一点。金币上面的图案休伊没见过,可它却在休伊脑子里开口了,用的语言他再明白没有了:“我现在的主人正需要帮助。您正好帮帮他啊,这样我就能跟您走了,一起找点乐子去。”
【①即“经济”,对当地人来说,这是个闻所未闻的新词。详见后文。——译者注。】
【②在英语里,榛子树枝(hazelrod)也叫“探索树枝”(diviningrod或者dowsingrod)。传说中,人们只要手拿一根“Y”字形的榛子树枝,用手握住“Y”的杈,那么底下的那根“1”字形的树枝就能自动震动,并指向有水的地方。——译者注。】
乞丐的姿势发生了微妙的变化,陌生人于是踏实多了。他又查了查手上的小册子。
“我希望被带领着去一间酒店、客栈、公寓、酒馆、招待所、旅舍。”他说。
“啊?都去啊?”瞎休伊吓了一跳。
“?”陌生人不明白。
休伊觉着一群女鱼贩子、挖蛤蜊的、还有闲着看热闹的人正饶有兴致地望着他们。
“听着,”休伊说,“我知道一家不错的客栈,一家客栈,您看够用吗?”一想到大金币有可能从手心里飞走,他就全身直哆嗦。就算贼头子伊默尔把其他所有财宝都没收,无论如何,这一枚他一定得扣住。休伊断定,这个装着陌生人行李的大箱子里肯定也满是金币。
这个四眼人看着手上的小册子。
“我十分乐意被带往一间‘酒店’,意为‘休息之地’;‘客栈’,意为……”
“行了,明白了。来吧!”
休伊马上答道。他捡起一个包裹,快步走开。陌生人迟疑了一下,还是跟着他去了。
休伊心里打起了算盘:把这个陌生人带到破鼓酒家,轻而易举,真是好运气,伊默尔肯定会赏给自己点什么。然而,虽说这个陌生人一脸好脾气,休伊总觉着他身上有那么点儿东西让人不舒服,而且,猜不出他到底是哪路人。倒不是因为那多出来的两只眼(虽然确实够奇怪的),还有别的什么东西。休伊回头看了看他。
这个身材矮小的陌生人漫步在大街上,四下张望着,对一切都十分好奇。
休伊终于知道“别的什么东西”是什么了,他差点儿叫出声来。
他刚才看见的那个仿佛扎根在码头边的大木头箱子正迈着小跳步,一路跟着它的主人。休伊慢慢地弯了弯腰,要是动作太突然,说不定他就再也控制不住自己那两条直哆嗦的腿。弯下腰,他就能看见箱子底下的情形。
箱子底下长了好多好多条小短腿儿。
休伊慢慢转过身,小心翼翼地往破鼓酒家走去。
“奇怪。”伊默尔说。
“他有个这么老大的木头箱子呢!”瘸子瓦补了一句。
“不是做买卖的,就是个探子。”伊默尔说。他从炸肉饼上撕下一片肉,抛到半空,肉还没触到屋梁,顶棚角落阴暗处飞出一团黑影,扑过来,把肉叼走了。
“不是做买卖的,就是个探子。”伊默尔念叨着,“我倒希望是个探子。从探子那儿赚的钱是一般人的两倍:按正常情况收他一份钱,把他举报上去又能得一笔报酬。你觉得如何,威瑟?”
安科—莫波克的第二大盗贼站在伊默尔对面,独眼半睁半闭,耸耸肩膀。
“我在船上查过了,”他说,“这船是艘自由商船,刚跑了一趟布朗群岛。岛上住的都是野人,根本不懂什么叫探子,遇上做买卖的,估计煮煮就吃了。”
“他有点像做买卖的,”瘸子瓦搭讪着,“就是不够胖。”
窗口响起一阵翅膀扑动的声音,伊默尔拖着肥大的身躯离开椅子,走到房间另一头,带过来一只大乌鸦。他把系在乌鸦腿上密封着的信筒解下来,乌鸦便飞向藏在屋梁处的同伴那里去了。
威瑟一点都不喜欢它们。谁都知道,伊默尔的乌鸦对主人忠心耿耿,伊默尔如今的得力助手威瑟当年曾经试图夺取安科—莫波克贼伙老大的位置,结果,这些乌鸦让他丢了左眼。当然,他没丧命。伊默尔从不因为谁有野心而忌恨谁。
“来自BI2。”伊默尔说着,把小信筒扔到一边,打开里面的小纸卷。
“老猫高林,”威瑟马上说,“在小仙庙那边的铜铃塔上盯梢。”
“他说休伊把那个陌生人带到破鼓酒家去了。好啊,巴不得呢。布罗德曼是……我们的朋友,对吧?“哼,”威瑟说,“他看见好买卖就是朋友。”
“你的那个高林也照顾过他的生意。”伊默尔高兴地说,“信上提到一只长腿儿的箱子,要是我没看错这笔草字的话。”
说着,他从信上抬眼望望威瑟。
威瑟把眼睛移向别处。“我得好好管教管教他了。”他冷淡地说。他往椅子背靠了靠,一袭黑衣,那淡漠的姿态,宛如边缘地的黑豹伏在丛林的枝干上。瘸子瓦看着他,心想,用不了多久,那位登在小仙庙顶上的高林也得在“远地”的多重空间里“成仙”。他还欠瘸子瓦三个铜子儿呢。
伊默尔把信揉成一团,扔到屋角。“我想咱们待会儿就溜达到破鼓那边看看,威瑟,还能尝尝那儿的啤酒——既然你们的人觉得那么好喝。”
威瑟什么都没说。做伊默尔的助手,那感觉就像被人用薰了香的鞋带子一下子一下子地慢慢抽死。
双城安科-莫波克是“环海”周边城市之首,自然也成了乌合之众的老窝:歹徒、盗贼、联手经营的买卖人,等等。这正是这座城市如此富足的原因之一。河的逆时向那边,莫波克迷宫似的巷子里住着许多地位卑贱的住户,这些人常为城中相互争斗的团伙“兼差”,赚些外快,弥补微不足道的收入。所以,休伊和双花一走进破鼓酒家的院子,这些“兼差”中的小头目便得知:有钱人进了城!一些比较细心的探子还传来口信,说那个进城的陌生人带着一本小册子,小册子总能提示他该讲什么话:还说那个陌生人带着一个会自己走路的箱子。
这消息立刻被大家判定为不可信:有这么大本事的魔法师,从来不会走近莫波克船坞一里之内。
这会儿正是城里的一部分住户准备起身、另一部分正要躺下睡觉的时候,破鼓酒家里客人寥寥,没几个人看见顺着楼梯走进来的双花。他的“行李”也随即出现在他身后,开始满怀信心晃晃悠悠地步下台阶。一见之下,坐在粗糙木桌旁的酒客像一个人似的低下头来,疑心重重地盯着自己的酒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