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 共同的案件 第二章(第2/6页)
现在他长大了,变成了一个青年男子,仍然带着不确定的生物电场。透明的光晕,通常是无色的,有时会染上红色、蓝色、绿色和黄色。就像黄昏界第四层中的沙粒……如果仔细观察,便能从中看见世界的所有色彩。潜在的他者即使成年了,还是可以随便成为任何一方的他者——光明力量的他者或者黑暗力量的他者。
我已经六年没见过他了。
真是太巧了!
“安东?”他的惊讶程度不亚于我。
“你在这儿干什么?”我问。
“飞……”他傻傻地回答。
我还没有反应过来,又提了一个更傻的问题:
“去哪儿?”
“伦敦。”叶戈尔说。
我突然意识到对话的滑稽之处,大笑起来,笑得那么轻松、那么无虑,仿佛叶戈尔从没受过守夜人巡查队、格谢尔、我以及世界上所有他者的委屈。
很快我们便互相拍拍肩膀,开始说些类似于“这可真巧!”、“我前不久还想起……”、“没想到……”之类的话。总之,一切都正如共同经历过某些不甚愉快的大事的人们之间应该发生的那样——多年之后,曾经有过争执的人们回忆起来的大多是些有趣的片断。
尽管如此,双方却并没有因为意外相见而激动得想要相拥而泣。
近旁的乘客纷纷朝我们张望,不过都带有明显的善意。老朋友在机舱这种不可思议的地方偶然相遇,定能获得旁观者的理解。
“你不是故意要在这儿出现的吧?”叶戈尔问道,依然带着过去那种怀疑的口吻。
“疯了?”我显得有些生气。“我是去出差。”
“喔!”他略微眯缝起眼睛。“还在那儿工作?”
“当然。”
已经没人注意我们了。我们站在那儿也有些尴尬,不知道还能说点儿什么。
“你,据我所知……没被激发过?”我有些发窘。
叶戈尔紧张了一下,而后带着微笑回答:
“见他的鬼去吧!我干嘛要接受?你也知道……勉强能到第七级。没什么光明前景可言。无所谓光明和黑暗。所以我把你们全都抛到了脑后。”
我心生忧虑,胸口隐隐作痛。
不可能有这样的巧合。
跟列昂尼德·普罗霍罗夫一样,叶戈尔还是普通人,没有当他者。
光明力量作证,不可能有这样的巧合!
“你去哪儿?”我又问道,这话引得叶戈尔再次哈哈大笑起来。他应该属于聚会的中心人物那一类,喜欢笑,而且笑声很有感染力。“不,我知道你去伦敦。去学习还是去休假?”
“夏天到伦敦休假?”叶戈尔噗嗤一声笑了。“那干嘛不待在莫斯科?同样都是水泥森林,没什么区别……我是去参加艺术节的。”
“爱丁堡艺术节?”我还没问完就已经知道答案了。
“是的,我可是马戏学校毕业的。”
“什么?”轮到我瞪大眼睛了。
“我是魔术演员。”叶戈尔笑了笑。
节目可真精彩!
是的,对于他者而言,这是绝好的伪装。甚至对于没被激发的他者而言同样如此——反正他具有超出一般人的小能耐。人们都希望魔术演员表演奇迹。他们是被世人公认的魔法师。
“很好!”我真心实意地说。
“可惜你去伦敦,”叶戈尔叹了口气。“要不我可以带你去看演出。”
这时我干了件蠢事,告诉他说:
“我不是去伦敦,叶戈尔。我也去爱丁堡。”
很少能见到一个人的面部表情会如此迅速地由高兴转为厌恶甚至是轻蔑。
“明白了。你们又要我干什么?”
“叶戈尔,你……”我一时语塞。
我有足够的勇气说这与他无关吗?
没有。
因为连我自己都不相信。
“明白了。”叶戈尔重复了一句,转身往客舱中部走去。我别无选择,跨进卫生间,关上了门。
一股烟味。尽管明令禁止,可抽烟的乘客仍会在卫生间里吞云吐雾。我望了望镜子——睡眼惺忪、萎靡不振的一张脸。尽管我与普通人有所差别……可此时还是想用额头去撞镜子。我真的这么做了,而且嘴里还不停地默念:“白痴,白痴,白痴……”
我太放松了,居然相信等待自己的是一次普普通通的出差任务。
格谢尔亲自派我上路,难道会是普通任务?
我用冷水洗了把脸,站了一小会儿,恶狠狠地望着镜子里的自己。然后还是撒了泡尿,用脚踩下踏板,蓝色的消毒液流入钢制马桶。我洗洗手,又用冷水浇了浇脸。
这是谁的计划?格谢尔还是扎武隆?
是谁把没当他者的男孩叶戈尔派来与我同路?有何目的?
是谁设的棋局?有些什么规则?最主要的是,棋盘上究竟有几颗棋子?
我从口袋里掏出扎武隆的礼物。骨头本身是暗黄色的,可不知什么原因,我很清楚,工匠雕刻的是一匹黑色的狼。成年的黑狼,它仰着头,发出阴郁的召唤。
联系、帮助、建议……
小小的雕像看上去非常普通,在出售纪念品的小亭子里这样的雕像成千上万,只不过那些都是塑料做的,不是骨制的。而我却感受到了穿透雕像的魔法。我只需把它攥在手心里……只要愿意,就……
我需要黑暗使者的帮助吗?
我抑制住要把雕像扔进马桶的冲动,把它放回到口袋中。
可惜没有观众,无法评价我那个激昂的手势。
我在口袋里摸了摸,找到一包香烟。我烟抽得不多,四个小时的飞行距离不会让我犯烟瘾。可是现在我却想屈从于人类普普通通的喜好。所有他者都是年纪越大,小小的坏习惯就越多。似乎是想留住人之本性的细微表现,而没有什么是比恶习更可靠的方式。
我发现打火机留在西装上衣的口袋里了,于是毫不犹豫地擦燃了拇指和食指之间的高温电弧,用魔法之火点了烟。
初级魔法师总是喜欢借助魔法完成每件事情。
他们用水晶刀刮胡子,直到把半个脸颊或者耳垂给刮下来;他们用火球加热食物,汤汁溅得满墙都是,还得从天花板上把肉饼给刮下来;就连乘坐速度缓慢的无轨电车之前他们也要查查将来走势。
他们喜欢施用魔法的过程本身。如果可以,他们甚至会借助魔法擦屁股。
他者逐渐成熟,变得更聪明了,也开始吝啬起来。他们明白能量不会消失。最好还是从沙发上站起身来走过去揿开关,而不是单单借助一股能量去触碰它。他们也明白,用电给牛排加热远比用魔法之火要好,小伤口最好涂药膏,“阿维森纳”咒语留着以备重病之需。
再往后,如果他者不是停留在最低的能量等级上,那么他们就能掌握真正的本领。这时他就不会再计较用打火机还是用魔法点烟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