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卷 巴比伦之龙 最后的秘密(第4/5页)
“那么你对我呢?你有没有……”他手上的力小了一些,似乎是挣扎着问了出来,”你有没有真心喜欢过我?“
望着他那带着一丝希望和期待的眼眸,我闭上了眼睛,轻轻摇了摇头。
对不起,尼布甲尼撒……其实……我并不讨厌你……
他忽然放开了手,脸上露出了一抹受伤的神色,趁着他失神的时候,我急忙吞了下了回梦丸。
“你说谎。”他忽然像是想起了什么,微微笑了起来,“如果不喜欢我,你又怎么会跟着我去耶路撒冷,如果不在意我,刚才又为什么会救我?如果如果不喜欢我,你又怎么会写信给我?”
不是的,尼布,那并不是因为喜欢你……
“我会杀了那个女人。”他的脸上又恢复了一贯的冷酷,并不理会我的惊讶,”你就是真正的阿伊米斯,这件事谁也不会再提起,只有你,才是我尼布甲尼撒的王妃。”
我瞪着他,“可是,你明明知道我是假……”
“阿伊米斯,想不想听一个故事。”他的面色忽然温柔起来,他那瞬息万变的情绪让我感到有些不安。怎么刚才还是怒气冲天,现在又忽然要对我讲故事了?
不过,我应该很快……就能离开了吧……
“曾经有一位异国的公主,嫁给了王成为了王妃,但是王从来没有喜欢过她,她用了任何方法,也得不到王的一点关爱,终于在郁郁中死去,在临死之前,她诅咒那位王,每晚都会变成孩子的模样,因为这位王根本不懂什么是爱……”在看到我震惊的表情时,他只是笑了笑,又继续说了下去,“解开诅咒的方法只有一个,那就是当这位王真正爱上一个人的时候……”
我的心微微颤抖起来,他话里的意思是——
“阿伊米斯……”他凝视着我的眼睛,声音像丝绸一样柔和,笑容像冬日的阳光般温暖,“现在我才知道,在这个世界上,有一个人,能够那么轻易地让我快乐伤悲,轻易地让我微笑生气,轻易地让我卸下平日的伪装,毫无顾忌地展露出真实的自己。轻易的让我原谅她,甚至轻易的能让我愿意为她付出生命,那都是因为,我——爱——她。”
我低下了头,不敢再去正视他的眼神,只听见了自己的心跳声,明明知道绝不可能,可是,无法抗拒的伤感和难以抵御的感动融合在一起,使我的心情变得异常混乱……
“阿伊米斯,你也是喜欢我的,对不对?”他的声音里带着深深的渴望,渴望得到回应……
我的身体开始不受自己控制了,就快要回去了吧……
虽然已经骗了他无数次,但还是让我最后说一次谎话吧。在这永远的分别之前……最后一次。
望着他的银灰色眼眸,我轻轻地点了点头。
接下来,什么也不知道了……——
再次醒过来的时候,发现自己正躺在一片废墟之中,我揉了揉眼睛,站起身来,只见四周一片黄沙漫漫,零零落落的分布着一些简陋的平房,不远处的椰枣树下,正站着两个身穿阿拉伯服装,蒙着面纱的女人。
是穆斯林……
看来,我是回到了现代的伊拉克首部巴格达吧。
我掸了掸身上的灰尘,打算过去问问那两个女人火车站在什么地方。
刚走了两步,一个身形矮小的年轻男人忽然拦在了我的面前,用极轻的声音说道,“小姐,你是外国人吧,有没有兴趣看看……”他打量了一下四周,继续说道,“来看看我们的东西吧,那都是刚刚出土的好东西,而且你放心,保证让你安全带出伊拉克。”
我不屑的看了他一眼,原来是文物贩子,不由皱了皱眉,“没兴趣,走开。”
“不如先来看看再说?小姐,小姐,别走!保证都是真品,都是尼布甲尼撒二世时期的……”
听到这个熟悉的名字,我停住了脚步,回过了头,“你说什么?尼布甲尼撒二世?”
他立刻裂开嘴笑了起来,“我就说了。你一定会有兴趣的。”
不知是被什么所驱使,我跟着他来到了他隐蔽的住处。当他从柜子里拿出那些东西时,我只是扫了一眼,就冷笑起来,“以为我不识货吗,你这些都是假的。”
他吃了一惊,又连忙堆笑,“原来小姐真的是识货人,好好,我这就把真货拿出来。”他带着我走到了最里面的房间,小心翼翼的从床下拿出了一件东西,“小姐,这样东西可是货真价实的,这可是尼布甲尼撒二世在战场上亲手书写给爱妃的泥石板……
泥石板接到手里的瞬间,我似乎听到了一阵轻微而细碎的叹息,身体的某个部分有隐约的疼痛。
“这个,我要了。”我将泥石板放入了怀里。
“好好,那么就请付钱吧。”
我看了看他,露出了一抹笑容,“我——没有钱。”在他目瞪口呆的时候,我迅速的出手,又快又准的击中了他的脖子。
在跑出了离那地方很远的时候,我才无力的靠在了一面墙上,我这是怎么了,刚才的行为,和强盗几乎没什么分别啊!
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
如果让妈妈知道了……我简直不敢想像她的反应……
算了算了,做都做了,后悔也没用了。我正想站起身来,忽然发现自己坐的地方,居然正是巴格达的城墙处,在墙根处的道路隐蔽处,竟然还刻着一行文字……
我是巴比伦那波帕拉沙尔的儿子,巴比伦王尼布甲尼撒。为朝拜大神马尔杜克,我已用石板铺好通往巴别塔的路。马尔杜克,大神啊,请赐予永生。
这里,原来就是曾经的盛典大道……不知为什么,我的眼睛里涌起了一阵酸涩。
我轻轻从怀里掏出了那块泥石板,上面还刻着让我记忆犹新的楔形文字——
想你。
又将泥石板慢慢翻了过去,我刻写的那两个中文还歪歪斜斜的留在那里,似乎被人经常摩挲,字体已经不复完整。
只是,我还是能勉强辨认出这两个玩笑时写下的字——
笨蛋。
“阿伊米斯,这是什么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