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67章 乡下人进城(第2/3页)
而他就这样轻轻松松地赢得了一个漂亮的老婆,而且因为老丈人家只是一个独女,所以未来,那房子、地,全都是要归阿穆所有的。
每每到这个时候,说故事的人总是连说带比划,唾沫横飞,眼中精光四射。
而那些听故事的小兵们也是一个个把脸仰起四十五度角,如痴如醉、一脸的向往。
只是拿着枪,轻松地扣扣板击,就可以娶了媳妇,拿了家产。
这种充满着香艳、暴力,和金钱……呸呸呸,这种充满着骑士浪漫主义色彩的故事一向是这些大兵们的最爱。
这个事情甚至传到了联军司令部和临时政府内,出于政治宣传的目的,树立联军和临时政府的正面形象,这个故事当作典型来宣传,现在加勒比城内已经是人尽皆知。
当莫尔和那几个新兵侃的正开心的时候,阿穆此时已经来到了城门口处,看着城门处熙熙攘攘,川流不息的人流和车流,他不禁一阵的感叹:以往加勒比虽然号称繁华,但是只有逢年过节的时候,才会有这样多的人流。
这也给他带了一些麻烦——往来的人太多了,万一要是二丫她们过来,而自己没看到,两下错过了,那该怎么办?
但是旋即看到不远处一个石阶,当即灵机一动,站了上去。
这样一来,纵然自己看不到他们,但是二丫她们经过的时候,绝对会看到自己的。
过往的众人看着那个衣着笔挺的士兵站在城门口的石阶上,鹤立鸡群一般,不由全都投来了诧异的目光。
有些大姑娘小媳妇的,看着他的模样,甚至低下头去,一阵的偷笑。
这又是一件令阿穆感到困惑,准确地说,是令所有男人感到困惑的事情。那帮女人有事没事儿的时候,总是喜欢抿着嘴偷笑。
看见了帅哥,她们笑。看见了猪哥,她们也笑。看见了笑眯眯的大哥,她们还笑,甚至看见了一条狗爬在另一条狗身上打架,她们也会笑。
让人很是摸不着头脑。
据说,洛爵爷曾经特意画了一幅《蒙娜丽莎的微笑》,专门就是表现女性这种神秘莫测的微笑。
大约只有像洛爵爷那样神一般的人物才能搞懂女人微笑背后真正的意义吧~~!
阿穆正胡思乱想着的时候,就见一辆牛车缓缓地来到了近前。
紧接着,一个窈窕的身影从车上跳下,惊喜地叫道:“阿穆哥……”
说完之后,突然一阵的脸红。然后害羞地低下头去,假装玩弄自己的衣角。
阿穆看着少女光洁的俏脸,当即也是一阵的高兴,道:“二丫,你来了……”
他急忙跳下了石阶,上前两步,就要去抓少女的纤手,但是随即就听一阵咳嗽声传来。
阿穆抬起头来一看,这才发现,原来自己母亲,村长老丈人,丈母娘,小舅子,小小舅子,还有老丈人的小舅子……全都来了。
他们将那牛车挤的满满当当的,几乎没有一点儿的空隙。
尽管是冬天,但是由于坐车的人太多,拉车的老牛已经累的全身是汗。
亏的附近没有老农,否则他们看了那牛可怜的模样,都要忍不住失声痛骂。做为庄稼人,如果不知道心疼牲口,那就是大逆不道,猪狗不如的败家仔~!
巴尔村长先是回过头去,狠狠地瞪了自己的老婆一眼,然后这才跳下马车,不动声色地一侧身,插到了两人的中间。
而他老婆却也是翻了翻白眼,根本不拿他当一回事——刚才女儿一见到阿穆就跳下马车,身手敏捷的就像见了屎的恶狗……呸呸呸,就像是见了花蜜的蝴蝶一样,她怎么可能来得及拦下?
这却使的村长更加有些恼怒。虽然打虎招亲,把女儿给订出去了,但是老两口子冷静下来,仔细一想,却觉的这件事情极不靠谱~!
阿穆是一个穷当兵的,家里连一分地都没有,唯一的财产就是山间平房,能有几个钱?
而且未来还要打仗,那可是要和大祭司打仗,谁知道打完仗,他是死是活?
如果说真的死了,倒也罢了。可万一要成了残废,缺胳膊少腿的,女儿这一辈子岂不是搭进去了?
因此上,老两口子全都极是发愁,后来,他们坐炕头上商量一下,看看有没有什么法子可以把两人给拆散了,最好是能刁难着阿穆,逼着他自己提出悔婚是最好了。
所以,这一次来他们特意带了这么多人过来。
巴尔村长轻轻地咳了一声,丝毫也不顾女儿投来的幽怨的目光,小女儿当然知道他老爹操的是什么心思。
巴尔转头看着城门口,道:“阿穆,没想到今天这儿的人挺多的啊。”
阿穆当即急忙答道:“是啊,自从洛爵爷率兵到来之后,这加勒比城比以前繁华了许多。每天进进出出的,都有这么多的人。”
巴尔村长当下不动声色地看了他一眼,心中暗骂:这小兔崽子扯虎皮,拉大旗的本事挺高的。自己只是一句话,他就暗底下提醒自己,他其实是洛林的小弟。
巴尔村长再次轻咳了一声,然后指着墙上写着的大字,道:“这写的是什么啊?贾尔森。”
他那句话是向着马车上一个年青人说的。
这老两口子用心极其险恶,因为这贾尔森是二丫的一位表哥。他不仅和二丫青梅竹马,而且曾经跟一位商人作学徒走南闯北,很是识文断字。
加勒比人只有两条出路,不是做船员,就是做商贩。
这村长就是打算首先试试,让这年青在学识上显摆一下,狠狠地压阿穆一头,让这个小子知难而退。
贾尔森看着墙上的标语,不由迟疑了一下。然后结结巴巴地念道:“时……时间就是……”
他只是跟着商人出去过一趟,虽然略略识几个大字,能看懂账本,但是在普遍愚昧的村子里,也已经算是知名人士。
阿穆当下笑着打断了他的话,道:“这是从人族那边流行过来的,叫做标语,上面写的是……”
说到这里,他微微一侧身,然后一字一顿地念道:“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这话浅显直白,俗不可耐,而且扑面而来的一股子铜臭气。很是具有奈安狗大户的作风。
如果有文人瘟生在场,当即非要对此嗤之以鼻:动不动就谈钱,真是太过三俗~!
而旁边的二丫眼中却是闪过了一道火花,一脸仰慕地惊叹道:“阿穆哥,你居然识字,真是太厉害了。”
小姑娘如此的雀跃,其实并不奇怪。
在闪族,此时依然处于黑暗世纪,知识这种东西完全掌握在贵族手中。
换句话说,只要识字,基本上就可以有希望成为统治阶级的一员。干一个地方的保长乡长之类的绝对不是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