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百媚(第2/2页)
是她昭告天下时隐藏着的私心。
那份私心,是她对他的认可。
他甚至都不需要旁人知道,只他自己知道就好。
·
朝夕不是第一次拿“未婚夫”这三个字当借口了。
她在UCL求学之前,就听说过UCL的学生是最会玩的学生,入学之后,才发现是学校造就了学生。
开学初迎新活动密集,从ISOP到Wele BBQ,从Pizza Party再到蹦迪局。
学校甚至还包邮轮带着学生去泰晤士河蹦迪。
朝夕一开始也去过。
可是人际交往对她而言并不轻松,反倒成了一种累赘。
大多数留学生纯粹,一腔热枕为了扩充社交圈而来,而少部分人,他们看她的眼神,直白又火辣,充满情与欲。
在他们的眼里,社交似乎是为了性|交做铺垫的。
朝夕当时还年轻,还尚未把不动声色的拒绝锻造的如火纯情。
她脸上流淌着笑意,眼底带着疏离和淡漠,一字一句说的缓而慢,“抱歉,我有未婚夫了。”
这句话出奇的好用。
从学校,再到研究团队,再是医院。
面对无法拒绝的人的时候,她都用这句话。
其实这些年,她对陆程安不是不怨恨的,可是再不满他,她仍旧是把那段如儿戏般的荒唐婚约放在心上的。
她总觉得,陆程安没当面对她说取消,就不是真的取消。
但又想,这婚约也不是他们二人定下的,取消自然也不需要通过二人。
或许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他也点头说取消了呢?
她后来也不再深究了。
偶尔想他的时候,都是拒绝别人的时候。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对他会抱有一点点好感。
他唯一的用处,似乎就是在这里了。
·
沈临安到底有多优秀,朝夕不知道。
陆程安到底有多优秀,她也不知道。
朝夕想了想,说:“我认识他的时候还很小。”
她没说那男人如何,似乎在她的眼里,外貌身家地位这些所有的外在元素都不重要。
那什么才是重要的呢?
是时间。
沈醉长叹道,“原来不是输给了人,而是输给了时间啊。”他们兄妹俩的关系是真的很好,她拍拍沈临安的肩,“哥哥,我给你介绍个对象怎么就这么难呢?”
沈临安无奈地笑:“不急。”
沈醉:“不急不急,你都三十了。别人三十都成家了,你还单着呢?陆检,对吧?你也应该成家了吧?”
陆程安却说:“还没。”
沈临安笑着:“陆检比我还夸张,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就是单身,这么多年都没谈过恋爱,更别说结婚了,这一算,得有多少年了啊?”
陆程安垂眸,神情散漫,唇角勾起寡淡的笑来。
而朝夕,在听到这句话之后,从尾椎骨往上,脊背紧绷成一道笔直的线。
她双睫颤动,喉咙像是被无数只蚂蚁啃噬一般发麻发痒。
她脑海里,突然迸出了个诡谲念头出来。
与此同时,那晚他贴在她耳边说话的场景在眼前浮现。
暗夜涌动,男人双眸漆黑,像是墨一般。
他说,那桩婚事,他没说取消,就一直存在。
朝夕抿了抿唇,扭头看他。
男人注意到她的目光,偏过头来,敛眸看她。
眼梢冷冷一挑,轻嚇一声,语气薄淡:“有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