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 百媚(第2/2页)

是她昭告天下时隐藏着的私心。

那份私心,是她对他的认可。

他甚至都不需要旁人知道,只他自己知道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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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夕不是第一次拿“未婚夫”这三个字当借口了。

她在UCL求学之前,就听说过UCL的学生是最会玩的学生,入学之后,才发现是学校造就了学生。

开学初迎新活动密集,从ISOP到Wele BBQ,从Pizza Party再到蹦迪局。

学校甚至还包邮轮带着学生去泰晤士河蹦迪。

朝夕一开始也去过。

可是人际交往对她而言并不轻松,反倒成了一种累赘。

大多数留学生纯粹,一腔热枕为了扩充社交圈而来,而少部分人,他们看她的眼神,直白又火辣,充满情与欲。

在他们的眼里,社交似乎是为了性|交做铺垫的。

朝夕当时还年轻,还尚未把不动声色的拒绝锻造的如火纯情。

她脸上流淌着笑意,眼底带着疏离和淡漠,一字一句说的缓而慢,“抱歉,我有未婚夫了。”

这句话出奇的好用。

从学校,再到研究团队,再是医院。

面对无法拒绝的人的时候,她都用这句话。

其实这些年,她对陆程安不是不怨恨的,可是再不满他,她仍旧是把那段如儿戏般的荒唐婚约放在心上的。

她总觉得,陆程安没当面对她说取消,就不是真的取消。

但又想,这婚约也不是他们二人定下的,取消自然也不需要通过二人。

或许在她不知道的地方,他也点头说取消了呢?

她后来也不再深究了。

偶尔想他的时候,都是拒绝别人的时候。

也就是这个时候,她对他会抱有一点点好感。

他唯一的用处,似乎就是在这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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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临安到底有多优秀,朝夕不知道。

陆程安到底有多优秀,她也不知道。

朝夕想了想,说:“我认识他的时候还很小。”

她没说那男人如何,似乎在她的眼里,外貌身家地位这些所有的外在元素都不重要。

那什么才是重要的呢?

是时间。

沈醉长叹道,“原来不是输给了人,而是输给了时间啊。”他们兄妹俩的关系是真的很好,她拍拍沈临安的肩,“哥哥,我给你介绍个对象怎么就这么难呢?”

沈临安无奈地笑:“不急。”

沈醉:“不急不急,你都三十了。别人三十都成家了,你还单着呢?陆检,对吧?你也应该成家了吧?”

陆程安却说:“还没。”

沈临安笑着:“陆检比我还夸张,从我认识他以来,他就是单身,这么多年都没谈过恋爱,更别说结婚了,这一算,得有多少年了啊?”

陆程安垂眸,神情散漫,唇角勾起寡淡的笑来。

而朝夕,在听到这句话之后,从尾椎骨往上,脊背紧绷成一道笔直的线。

她双睫颤动,喉咙像是被无数只蚂蚁啃噬一般发麻发痒。

她脑海里,突然迸出了个诡谲念头出来。

与此同时,那晚他贴在她耳边说话的场景在眼前浮现。

暗夜涌动,男人双眸漆黑,像是墨一般。

他说,那桩婚事,他没说取消,就一直存在。

朝夕抿了抿唇,扭头看他。

男人注意到她的目光,偏过头来,敛眸看她。

眼梢冷冷一挑,轻嚇一声,语气薄淡:“有十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