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49章 语惊四座(第2/2页)
丁兴国这位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县公安局局长,并不是老公安出身,有点半路出家的意思,他是从城关镇党委书记的任上调任县公安局局长的。所以,他更多时候是一位领导干部,而不是业务干部。
尤其对刑侦业务,基本不那么熟悉。
故而这个会议,他很谦逊客气地礼让洪峰主持,自己默默担当“后勤部长”。
其实对洪峰他们这些业务干部来说,这种领导特别受欢迎。
确实他是外行,但他不胡乱干涉内行办案,只默默支持。破了案,论功行赏,他也有一份,甚至是头一份。下边的人也心甘情愿,毕竟这样愿意全力支持业务干部的领导可遇不可求。
但现在,丁兴国第一个站出来质疑。
因为他也是第一个想到,如果王为这个推理成立,接下来会要遇到不少的麻烦。
他是机关干部出身,对这些事情的敏感度,远在一帮只会破案的“刑侦狂人”之上。
按照现在的版本,吴新力为了保护同事,勇敢站出来面对持枪劫匪,不幸殉职,是极有可能被包装成英雄的。
金融联社的负责人今天在案发现场就已经表达了这个意思。
金融联社的营业部被劫匪抢劫,录像设备还坏掉了,事实证明,石头路营业部几乎没有任何防范意识,一点警惕性都没有。细论起来,金融联社的头头们,是要负领导责任的。
然而,如果能够把吴新力包装成英雄,性质立马就变得不同了。金融联社完全可以凭借这一点,将有可能被追究的领导责任撇过一边。
这样才符合大多数人的利益。
依照王为这个说法,吴新力不但不是英雄,还极有可能是同案犯。这样一来,那是黑上加黑,金融联社连一点回旋的余地都没有了。
丁兴国不用想也知道,金融联社那边,会是个什么样的反应。只怕立马会反过来指责他们公安局,办案不利,冤枉好人,给死者身上泼脏水。
类似的嘴皮官司,丁兴国无论是在城关镇党委书记任上还是在县公安局局长任上,都打过不少。吵吵闹闹的,好一阵不得消停,越吵意见越大,搞到最后,一不小心就是各打五十大板。
岂不冤枉?
故此丁局长不得不谨慎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