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68章 边贸公司和女强人(第2/2页)
实在被欺负得太厉害,走投无路了,哪怕明知希望渺茫,也只能先求助再说。
万一发生奇迹了呢?
好吧,奇迹真的发生了!
前两天刚给米兰打过电话,还没来得及去市里亲自拜见一下米总,王为的电话就打过来了。
市局竟然真的要管这个事!
连彩虹简直怀疑自己是在做梦。
早知道米总厉害,没想到厉害到这种程度,“指使”市局的人,也就是一句话。
王为带着代欣欣,直接走路过来的。
因为连彩虹是女同志,所以王为带代欣欣一起过来,万一有什么隐私话题,也不至于抓瞎。连彩虹开的“飞虹贸易公司”就在大市场隔壁,租了一栋三层的民房,自带小院子,还有外边的几个仓库,离物资大酒店比较近。走路过来也就是十来分钟。
沙漠王子太显眼了,王为不想那么张扬。
连彩虹一早就在自己公司大门口恭候王大队长大驾光临。这是一位四十来岁的女同志,个子不高,身材略显丰满,衣着打扮略显时髦,考虑到她独力创办了一间规模还算可以的贸易公司,在这小小的新盛县城也算是社会上层人士,衣着打扮时髦一点新超一点,完全说得过去。
在前来飞虹贸易公司调查之前,王为通过相关途径先大致了解过连彩虹和飞虹贸易公司的基本情况。
这是一间百分之百的私营企业,最开始,连彩虹是和丈夫一起做边贸生意的,名义上丈夫是公司老总,实际上都是她在打理。公司做大之后,连彩虹的丈夫就开始管束不住自己不断膨胀的欲望,和一些年轻女孩眉来眼去,勾勾搭搭。
众所周知,这样的事情就不能开始,一旦开始,就很难自己结束。
走出第一步,出轨就成为相当大概率的事件。
所以,毫无悬念地,连彩虹的丈夫出轨了,好像出轨对象还不止一个,出轨次数自然更不止一次。连彩虹自己辛辛苦苦把公司搞起来,赚钱了,怎能容忍这样的背叛?
离婚就成了必然的选择。
不过,尽管她丈夫是过错的一方,根据最高法的司法解释,夫妻双方有过错的一方要给无过错的一方以一定的经济补偿,但离婚的时候,还是要支付她丈夫一大笔钱。
公司是连彩虹搞起来的,也一直是她在为主经营,连彩虹宁愿出钱给丈夫,也不愿意将公司交给他,连彩虹坚信,只要公司还在自己手里,分割给丈夫的那些钱,总是能赚回来的。
王为估计,连彩虹就是在那个时候借了“茂盛公司”的高利贷。
连彩虹绝对没有想到,薛良的高利贷有那么狠!
几乎要将她和她的公司连皮带骨一口吞了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