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二章(第3/4页)
“他叫什么名字?”
“小狼。”
“嘿!小狼。”她看着狗主人,“你是在找某本书呢,还是随便看看?”
他笑着耸了耸肩。她能看出,这不是他熟悉的领域。不习惯逛书店的人总有这种尴尬的气氛,好像在向谁道歉似的。
“只是有点……”她还在想该说什么,他断断续续地说,“难为情。”
“哦,”她尽量用安慰的语气说,“肯定不是的。我能帮上忙的一定帮。”
她看着他不安地转换站姿。她想,他长得挺帅。他穿着水洗牛仔裤,白T恤外面套了一件软软的红色格子开衫。他的发色很深,头发乱糟糟的,脸上有些小胡茬儿,不过这都不是因为邋遢,而是有意为之:她能闻到他身上的香波味道,还有一点男性气息。
“别告诉我—你女朋友派你来买《五十度灰》。”她咧嘴笑了。这话是一时冲动说的,只因为她突然想到了。
他看起来被吓到了:“当然不是。”
“抱歉。你可是不知道,有多少女人派男朋友来买那本书。还有好多男人觉得可以加点料呢。”
“不是,比那还要难为情。”他挠挠头,扬起眉,一副不好意思的样子,“实际上,是我儿子前几天问我最喜欢的书是什么,是他的作业要求写的。我才意识到—我根本没看过书。我从没看过一本书。”
他盯着地板,好像在等着被处罚。
“从来没有?”
他摇摇头:“没有,我就是跟书合不来。有几次我翻开了书,但都读不进去。”
他面无表情,艾米莉亚大笑了起来,然后停了下来。
“抱歉,我不是取笑你。”
“没事的,我懂。没关系。反正,我就决定,我得给他树立个榜样。我希望儿子能有出息。我也不想一辈子都不读一本书,所以我就想给他念本书,这样就能鼓励他了,但我不知道如何下手。书这么多,怎么挑呢?”
他看看四周的书架,被吓到的样子。
“好吧,我肯定可以帮你找到合适的。”艾米莉亚说,“他多大了?你觉得他会喜欢什么样的书?”
“他五岁,快六岁了。我不知道他会喜欢什么样的,最好短一些,”他不好意思地笑了,“简单些。当然,我是识字的。我还没那么傻。”
“不一定不读书就傻啊。”
“对,可他妈总责备我不管他的作业。”他看起来很羞怯,“她一逮住理由就数落我。我们已经分手了。”
“哦,”艾米莉亚说,“真遗憾。”
“没什么遗憾的。总体来说,这是好事。”他揉揉自己的头发,有些尴尬,“不过我还是想让她看看,我不是她想的那么糟糕。”
“那我就看看我能找到什么样的书吧。给我几分钟时间。”
艾米莉亚缓缓走到儿童区的书架前,掂量着可能的选择。她时而停下来,抽出某本书,然后再放回去。她不知道自己从前有没有遇到过没读过书的人。这让她的选择更难了。她决心不让这本书把他和他儿子吓得一辈子都不再读书。她想让他们爱上读书。她也不想在他面前摆一副高人一等的姿态。他虽说不看书,却明显很聪明。她不能随意低看人家。
“你儿子叫什么名字?”
“菲恩。”男子自豪地笑了。
“啊,”艾米莉亚说,“这就简单多了。”
她拿起一本书,走到她的新顾客身边,他则一脸好奇地看着她。
她把书放在他面前的台子上。
“这是我的最爱,《魔法师的帽子》18。”
“是吗?”他拿起书,不太相信地打量着它。
“我觉得你们俩都会喜欢的。故事有点疯狂,不过很酷。”她停顿了一下,“背景有些诡异,讲的是住在山谷里的姆咪一家人还有他们朋友的故事。”
“姆咪?”
“它们是一种大大的白色生物,有冬眠的习惯。”
他把书翻过来,看看封底,一句话也没说。
“说实在的,这书很可爱。你要是不喜欢,可以找我退款。”
“真的?”
“只要别把茶洒在上面就行。”
“我保证。”
她把书装进印着“夜莺书店”的蓝色纸袋里。他递给她一张十镑纸币,她给他找了零。
“我读完,会给你讲感受的。”他微笑着拿起袋子,“谢谢了。”
艾米莉亚看着他离开。她不禁想,她以后还能不能再见到他。她觉得他们刚刚的谈话有点调情的意思。跟顾客调情确实不对,可她不在意。她最近过得不怎么样。这一来她忘记了戴尔芬之前那天傍晚的敌意,还有她对马洛充满占有欲的举动—好像艾米莉亚对她来说是威胁似的。艾米莉亚一点也算不上威胁。
顾客离开后,店门关上了,她感到一丝激动,希望他读过这本书以后能爱上阅读。这就是夜莺书店的目的。它把阅读这一魔法介绍给人们,就是在他们身上施下了魔咒。对她来说,为人们打开一扇新世界的大门,是多么地美好—
她意识到自己想得太远了。她在把现实理想化。她所生活的世界不是好莱坞电影,她无法体验别人的人生。现实点,艾米莉亚,她告诉自己。他只是跟自己的前女友发生了口角,想向她证明自己而已。他也许都不会翻开那本书呢。他是绝对不会再回来的。
杰克逊把书夹在腋下,往回走。这比他想象的要容易多了。他太会演戏了。上学的时候,演戏就是他唯一的长处,但因为他总犯事儿,学校不让他在年度话剧里演主角。好角色都是优等生的。这也是杰克逊讨厌学校的原因之一。这样的规则太不公平了。一个人怎么可能什么都在行呢?学生又为什么要因为不聪明而受惩罚呢?
实际上,去书店没有他之前想的那么可怕。艾米莉亚非常热心,也没有因为他是来找书给儿子念,或是因为他从没读过一本书就嘲笑他。她很贴心,一点也没让他觉得自己傻。他甚至还非常想读这本书。姆咪人。
他不想回想自己去书店的真正原因。不想想,他去那儿其实只是为了用美男计骗艾米莉亚·南丁格尔卖掉书店。不过他觉得这应该不难办到。她已经在跟他调情了。谁也拒绝不了跟杰克逊调情的机会,除非这人已经死了。连男人也都跟他调情,异性恋的男人。不过这也没给他带来什么好处。
他需要讨伊安·曼迪普开心,至少这段时间里要做到,不然他就要丢饭碗了。
他敲敲门。菲恩跑来开门,撞在了他身上。
“爸爸!今天不是你带我出去的日子,对吧?”
杰克逊通常都是周日来接菲恩,但他觉得自己想来的话,每天都来看看他也没什么问题。
菲恩跪下来拥抱小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