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第2/4页)

但即便旧貌换了新颜,我们仍能在一些不起眼的地方找到从前的影子。比如在一些小区之间我们偶尔仍能看到傲然屹立的旧农舍,栅栏围起来的土地上长满茂盛的青草,放牧的牲口优哉游哉地徜徉其中。

当然,这里最令我难忘的还是萤火虫小巷。它位于城外的一条沥青小路上,离皮查克河的河岸不远。改变的步伐在这里似乎迈得格外缓慢,甚至可以说停下了脚步。

重新回到这个对我而言一直意味着家的地方,我下意识地松开了油门。车子仿佛理解主人的心情,立刻便降下速度。

这是一个美丽的夏日,调皮的太阳在飘浮的白云中间和人们玩着捉迷藏。公路一侧的草地懒洋洋地向河边绵延。参天大树像站岗的卫兵,伸出枝干为聚在下面的牲畜们遮荫蔽日。

我离开这里多久了?四年?五年?故地重游总是令人惆怅,它让我们悲哀地发现,有时候,时间走得实在太快,给我们留下了一路的遗憾。

我不假思索地把车开上了穆勒齐家的车道,信箱旁边一块写有“待售”的牌子立刻映入眼帘。在当前的经济形势下,他们的房子至今仍没有卖掉我一点都不觉得意外。玛吉和巴德如今在亚利桑那租房子住,等这里的房子一卖,他们就能买新房子了。

他们家的房子还是老样子——一栋漂亮的、精心照料的白色农舍,弧形的门廊俯瞰着两片绿色的、用爬满青苔的雪松栅栏围起来的坡地。

轮胎轧在碎石上嘎吱嘎吱作响,我一直把车开到院子里才停下。

我看见了凯蒂二楼卧室的窗户,眨眼间,我仿佛又回到了14岁,推着我的自行车站在这里,向她的窗户上扔石子儿。

记忆在我脸上晕开花朵。一个桀骜叛逆,一个循规蹈矩。最初的我们就是如此。那时我走到哪里凯蒂就跟到哪里——至少在少女时代的我的眼中,凯蒂是离不开我的。

那天夜里我们骑着自行车摸黑冲下萨默山。我们兴奋地张开双臂,像两艘驰骋在大海上的帆船,像两只飞翔在蓝天下的鸟儿。

而事实上我用了太久才意识到,一直以来都是我在追随着凯蒂。是我离不开她。

沿车道从凯蒂儿时的家到我的家连一分钟都不用,可如今这段路程对我来说,却像是从一个世界到另一个世界。

外公外婆这栋陈旧的出租屋与我记忆中的样子似乎有点不同了。侧院不复存在;昔日的风景已化作光秃秃的土场,其间分布着座座土堆。以前那里有一片巨大的杜松树丛,能够阻挡攀缘蔷薇的蔓延。而今树丛被拔光了,却没有种上新的东西,只留下一堆堆土、一堆堆根。

屋里的情况我只能靠想象来填补。长大之后这三十多年来,我和妈妈见面的次数屈指可数,每一次都是我去找她。80年代末,强尼、凯蒂和我在电视台已经形成了一个小小的铁三角。我偶然得知妈妈住在耶姆市的一个野营地里,成了杰西奈的追随者。这个杰西奈本是一个家庭主妇,却自称能以通灵方式传达有着三万多年历史的人类第一开悟者蓝慕沙的神旨。2003年,我带了一个摄影团队又去找她,并天真地以为过了那么长时间之后,我们可能有望重新开始。找到她时,她住在一辆破旧的拖车里,样子看起来要多惨有多惨。由于对希望抱有幻想,我把她带回了家。

结果她偷了我的首饰连夜逃走了。

我最后一次见她是在几年前,当时她被人殴打之后送进了医院。那一次,她趁我在病床旁的椅子上睡着时偷偷溜走了。

时光荏苒,往事如烟。现在我终于又要见到她了。

我把车停好。下车之后,我像拿个盾牌一样把笔记本电脑拿在手中,小心翼翼地穿过一片狼藉的庭院,跨过随意丢在地上的泥铲、铁锹和空空的种子袋。前门是木制的,上面长了一层浅浅的苔藓。我深吸一口气,又慢慢呼出,抬手敲了敲门。

没有人回应。

她大概又醉倒在某个地方不省人事了吧。记忆中不知道有多少次,我放学回到家中,看到她歪躺在沙发上,半截身子都掉到地板上,水烟筒丢在离手不远的地方,鼾声如雷,能把死人从坟墓中惊醒。

我拧了下把手,发现门没有锁。

早该想到的。

我轻轻推开门走了进去,嘴里喊道:“有人吗?”

屋里晦暗不清,电灯开关大多已经坏掉。我摸索着走进客厅,找到一盏台灯,于是把它打开。长绒地毯被撕破了一个大洞,露出下面肮脏的黑色地板。70年代的家具已经不知去向。靠墙的桌子一看就是二手货,旁边放了一张鼓鼓囊囊的软垫椅子。角落里摆着一张轻便牌桌,桌两旁是两张折叠椅。

我几乎要转身离开了。内心深处我十分清楚,这次见面多半仍是徒劳,除了心痛和拒绝,我什么也得不到。但事实上,我永远都无法斩断和她的这种关系。和她共度的那些年我做不到,即便在她抛弃了我伤了我的心之后我仍然做不到。在我人生的几十年里,缺少母爱一直是我难以言说的痛,这种痛无时无刻不在伴我左右。好在今天我已经学会了不去期待,这样心里还能好受些。

我在摇摇晃晃的折叠椅上坐下,开始等待。这把椅子显然不如那张软垫椅子坐着舒服,但我对那张椅子的干净程度不太放心,也只好暂时委屈一会儿了。

这一等便是数个钟头。

晚上10点,外面终于传来车轮轧在碎石路上的声音。

我挺直了腰板。

门开了,三年来我第一次看到我的妈妈。常年贫困加上严重酗酒使她的皮肤看起来皱缩灰暗。她的指甲缝里塞满了泥土。穷困潦倒之人多半如此。

“塔莉?”她的语调,连同她喊的我的小名都让我感到意外。长这么大她从来都是喊我塔露拉的,我讨厌那个名字。

“嗨,白云。”我说着站起来。

“我现在叫多萝西。”

又改了名字。我还没有来得及说第二句话,就看见一个男人走进屋里,站在她的旁边。他个子很高,干瘦干瘦的,古铜色的脸颊上有车辙一样的道道皱纹。他的一切故事都反映在眼睛里,让人一目了然,当然,他的故事并不怎么精彩。

我妈妈肯定又喝多了。不过鉴于我从来没有见过她清醒时候的样子,现在的她是醉是醒,我还真难说。

“见到你很高兴。”她说,并不自然地冲我笑了笑。

我相信她的话,我一直都相信她。相信她是我唯一致命的弱点。我的信念和她的绝情一样,都是永恒不变的。不管我多么成功、多么出名,只要往她跟前一站,不出十秒钟我就会变成那个可怜的小塔莉。心里永远怀着希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