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8日(第2/4页)

我觉得环境也很重要,浪漫的朝代,在一个不杀士的尊重知识分子的朝代,文人不会走出绝望的一步,再加上苏轼本来的胸怀。苏轼我是非常热爱的,就算一路被贬到惠州去了,那个时候不像现在,现在广东很繁荣,那个时候是蛮夷之地,到处都是乱七八糟,什么也没有,到那儿还能“日啖荔枝三百颗”,特别乐观,是我的偶像。

我不管到什么地方都特乐观,我坐了牢,都能在里面想着苏轼,然后在那儿学学东西,翻译翻译书什么的。他乐观到什么程度呢?他其实还算有钱,每贬到一个地方,他都觉得这个地方很好。当时贬他的那些新党的头儿,心胸特别狭小,尤其那个宰相,只要一听说他盖房了,马上又下一令,他又被贬到什么地方去了,然后到那儿又开始盖房子,盖得差不多了,又被贬走了,最后一分钱也没有了。他没有理财的那种才华,他也没有那种真的政治上的敏感,就是我什么时候能回朝,在这之前我的钱是不是要省着点?那个时候的文人啊!

苏轼也是大书画家,但是他也不会去卖文。不要说苏轼了,就是那个时代的大奸臣,不到山穷水尽的地步,也不去卖那个字儿。文人那个时候的风格就是,我再怎么怎么落魄,也不能干这个。

所以到最后他已经很穷了,在宋朝被贬到海南岛,意思就是永远都回不来了。这个时候有两个让我觉得特感动的事情。海南岛那时候就是穷山恶水,那个时候也没有今天这么好的船,现在好了,大家都去海南岛,三亚“天涯海角”那四个字,就是苏轼写的啊,到那儿可以看到大师的书法。那个时候的海南岛,那简直就是没法形容的地方,漂洋过海到了那个地方,连庙也没有。因为苏轼到了那儿以后,没地方住,所以就打算住庙里,和尚永远是好的。

每一个时代宗教都是稳定剂,宗教能保护住知识分子,不光在中国,在世界各国,宗教都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养活了历朝历代的很多伟大的艺术家和诗人。

结果到了海南连庙也没有,最后只能在大树底下刨一个坑,但是他依然乐观。最感人的事情是,他的那些朋友,那些文人隐士,漂洋过海来看他。有一首歌叫《漂洋过海来看你》,现在漂洋过海就是因为爱情,那时候不是,那时候是你都到了那个地步,而且我知道我去看你,肯定会得罪当朝的官员,可是我就要去看你。他的那些朋友漂洋过海去陪他,一个人陪几个月,一个人陪几个月。海南什么也没有,肉也没有,盐也没有,药也没有,什么都没有,都从海上运,他又不是什么达官贵人了,所以有的时候有,有的时候没有,有的时候台风来了,就没吃的,就饿成那样。

当然特别感人的是,他饿成那样的时候,在海南还教了个学生。海南这个地方,世世代代一直到那个时候,从来没有出过一个进士,因为那儿当时不是一个开化的地方。他教了一个姓江的学生,教完了以后还给这个学生作了半首诗,说等这孩子金榜题名后续上后半首,结果那个姓江的学生真的金榜题名了。海南的生活带给苏轼身体上巨大的伤害,因为那时候实在是太艰苦了,苏轼最后在海南待了三年,终于徽宗上台把他弄回来。他有信心他一定会回来,但是回来差不多三天,就去世了。去世之后,他那个学生终于不辜负他,成了海南有史以来第一位进士。但是那后半首诗是谁写完的呢?他找到了位列唐宋八大家的苏轼的弟弟苏辙,把这首诗最后写完。苏家两位大才子,成就了海南岛的第一位进士。

说苏轼可以说三天三夜啊,咱们时间很短,我只说对苏轼最崇敬和他最美好的一部分,身为艺术家,自由、浪漫是最重要的,我觉得苏轼是真正做到了。苏轼身上有所有浪漫艺术家共同的优点,当然也有人说是缺点,就是比较爱女人,也是个大情种。一辈子先是爱自己的表妹,爱到比贾宝玉爱林黛玉还爱,然后表妹去世哭得跟鬼似的。然后爱自己老婆,也是传诵千古的诗篇,“夜来幽梦忽还乡,小轩窗,正梳妆,相顾无言,唯有泪千行”。

他是一个大才子,我要说尤其是一个会写歌的人,大家知道那些词牌其实都是唱出来的,尤其是苏轼爱写的这个《蝶恋花》,据我考证是非常好听的小调曲,因为它全是仄声结尾。“花褪残红青杏小,燕子飞时,绿水人家绕,枝上柳绵吹又少,天涯何处无芳草。”这看起来就是一个小调结尾的歌,而且是套曲。大家听那个词牌,听着就像青楼里头唱的歌,那时候流行音乐是在青楼里的。《蝶恋花》是所有词牌里头传下来最多的,大概传下来好几万首,说明是一首非常好听的曲子,所以苏轼还会写歌,非常讨女孩喜欢。

这个传统一直传到今天,今天传到我们那时候,写歌还是讨女生喜欢的。但是今天不知道,今天听说有房子,是讨女生喜欢的,传了几千年的写歌传统没有了。

| “猫王”出生 |

讲到写歌了啊,“猫王”是不是写歌比苏轼写得好听呢?西方这个文字传统是很少的,没有多少伟大的光辉诗篇传下来,但是音乐的传统是非常伟大的。全世界流行音乐,一说到那些大腕,当然也有些英国的啊,英国这些大腕也是要到美国才红起来。美国是一个热血民族,爱写字的人都留在欧洲,这些热血的人都来了美国,所以说美国的流行音乐传统是非常深厚、非常广阔的,因为他囊括了世界各地来的人。

“猫王”影响了全世界的年轻人。戴蛤蟆镜、穿大喇叭裤,这个对于西方国家来说还算好,因为人家一直有时尚传统,只是说“猫王”来了,时尚变成了喇叭裤、蛤蟆镜。但是对于当时我们中国这代年轻人来说,简直就是开天辟地,因为那之前我们是封闭的,大家都得穿一样的衣服,全是灰的、蓝的、绿的,北京话叫“察蓝板绿”。那会儿突然一开放,第一波时尚就是“猫王”带来的,所以大家看到那个时候的人,包括我自己那时候都穿一尺宽的喇叭裤,裤脚特别宽,膝盖处特瘦。

“猫王”在美国,我觉得一个重大的影响就是他奠定了白人音乐里面重要的一个类型:摇滚乐。摇滚乐是白人流行乐史上最重要的类型,振聋发聩。这之前的流行音乐,大家都是抒情唱法,很不男人,“猫王”奠定了那种特别激扬的风格,变成那种很有男人劲、阳刚之气的调子,所以“猫王”特别招女人喜欢。

那时候男子三大美,胡子、鬓角、大毛腿。“猫王”长得帅,还有俩这么大的鬓角,女的都喜欢极了。当然,摇滚音乐总的来说,在全世界我觉得都是正面的,在中国也是正面的,从崔健开始,从罗大佑开始,我觉得是解冻年代,最振聋发聩的呐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