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第3/5页)
他看到了排山倒海的浪涛和大涌,铺天盖地向他压过来,瞬间吞没他和车。他恐惧地大叫一声,几乎晕过去。其实不过是他的幻象,不过是又一阵雨瀑猛泼在车窗上……
怎么是这个地方?
他不明白自己为什么会逃到这里。等于逃了半天没有逃。他甚至怀疑自己不是在现实中,是在梦中。自己弄死了别人,或自己被别人活活钉在棺材里。谁从小到大没做过这样的噩梦呢?因为有了怀疑当侥幸的根据,他稍许镇定了些。不像别人,在这种时候,捏自己的脸腮,拧自己的耳朵,或咬手指。他不。他吸烟。他认为,一支烟,足以燃尽一场宏大的梦。“剑”牌。在“卡拉OK”买的。他给女服务员一张“工农兵”,女服务员找给他三元四角。他又将一只手伸进兜里,那些钱在。每一个细节都是可以回忆起来的。那么不是梦了。梦是回忆不起细节的。他从没做过一个那样的梦。他的神经又紧张了。每一个被弄死的人,其实都对凶手实行了一种报复。除了职业杀手或刽子手,他们因害怕审判而感到的恐惧。那真是没法儿形容。他的侥幸一下子减少了一半。拿着打火机的手直哆嗦。火苗是橘黄色的。他将气阀推到最大,火苗忽地蹿了两寸多高。不,不是梦!梦是黑白的。只有现实才是彩色的!电影里电视里那些彩色的梦,不论凶梦还是吉梦,都是完全不符合生活的!哪个人做过彩色的梦?打火机的火苗是橘黄色的!不用再捏脸腮、拧耳朵、咬手指了……不用了!你完了你!你成了一个杀人犯了!你逃了半天逃到这条绝路上!这预示你逃也没意义。无路可逃……他在心里对自己说,早已泪流满面……
他没吸那支烟。
他伏在方向盘上绝望地号啕大哭。
在本市,刑事破案率达到百分之八十七!这是车队的哥们儿侃大山时讲的。那么也就是说,只有百分之十三的人,犯了罪而逍遥法外。他没自信将自己划入百分之十三。这概率太小了啊!要是反过来,他也许还有点儿自信。他妈的公安局这帮王八蛋!图他妈的什么那么认真啊!才百分之十三的机会!这不是存心不给人留希望么!……
当然他最恨的是她——那个名叫“婉儿”绰号叫“蓝妹妹”姓什么不知道的婊子!他想,她一定是他命里的克星。否则,她怎么会那么轻易那么简单地就使他受到了那么强烈的迷惑呢?难道今天的事,是他命中注定的么?
他并不想掐死她。他连掐死她的念头也没产生过。他认识她才五天。五天的时间,除了那个解不开的结,他对她再无别的愤慨,不可能形成想掐死她的犯罪动机。没有犯罪动机。压根儿没有!他在心中极力替自己辩护。
那天,在服装摊前,她买,他看。逛服装摊是他的业余爱好。她将一套衣裤往自己身上比试了半天——就是今天她穿的那套鬼穿的有结而无法解开的衣裤——扭头问他:“怎么样?”
平心而论,他毫无被问的心理准备。然而他并没有一愣。那也值得一愣么?
“现代极了!”他绅士风度十足地回答。
“真的?”
“真的。”
“那你借我五十元钱吧。我钱不够,差三十元。”
他感到受宠若惊。
找她的二十元钱,她理所当然地放进了自己的钱夹子。朝他一笑,带着那套新潮装,转身便走,连个谢字也没说。就像他是她丈夫,或就要是她丈夫了。
走出很远,她似乎不经意间一回头,似乎很偶然地发现他跟着她。
“你是跟着我么?”
她蹙起眉,有几分奇怪地问。
他当然是在跟着她。他也说不清楚企图。为了讨她对他说一声照理该说的“谢谢”?有这么点儿成分在内。但即使她说了,他也还是会跟着她。五十元换“谢谢”两个字,太贵了呀!他内心巴望得到的回报,要丰厚多了!
在这一天以前,他一直被公认是一个本分的青年。甚至被认为少年老成,本分得过了头。这个小学校长和中学教师的儿子,在女性面前天生羞涩。她们越漂亮,他越发会羞涩得不知把自己怎么办才好。
“不,不是,我……”他语无伦次。
“噢。对了,我还不知你的工作单位呢!”
她仿佛忽然想到这是打算还钱的一个前提。
他赶紧奉送上名片。
她看了看,放入小坤包儿,说:“想让我给报社写封感谢信么?题目是‘我遇到了一个雷锋小兄弟’,怎么样?”
她说得极其认真。
“别,千万别……”
“那就不要跟着我了。”
她嫣然一笑。
他没再跟她。但若有所失。就那么眼睁睁望着她翩翩而去。
他觉得被骗、被敲诈、被勒索、被愚弄了。又觉得,倘追上她,问她在什么单位,家住何处,似难免小气之嫌,是很让人耻笑的。起码自己会瞧不大起自己了。
他想自认倒霉,忘掉这件事儿,却忘不掉。他不愿被别人知道这件事,却忍不住对几乎所有车队的哥们儿都说了。正如一切上当受骗或认为上当受骗的人,大抵忍不住要跟别人叨叨。
“小子,我看你平常也不傻呀!怎么含在嘴里了的,还让她溜了呢?”
“他想做中国最后一个处男,寻找到最后一个处女,上吉尼斯世界大全!”
“别做梦了!实话告诉你吧,中国最后一个处女,据‘美国之音’广播,一小时前主动奉献了贞操!信不信由你!……”
他们拿他大大地取乐了一番。
他感到蒙受了奇耻大辱。不是因为那些粗俗的话,而是因为自己对女人的缺乏招数……
然而隔日,他接到了她的电话。
她通话的方式很独特。
不问你是谁谁吗?
而问是你吗?
仿佛同时告诉了他,她自己是谁。
奇怪的是,仅仅三个字,他居然听出了她是谁。他喜欢听大陆女性装腔作势模仿的港味儿。正经的地道的港味儿,他的耳朵倒很排斥。
她告诉他,她在“华侨饭店”,邀他去。
还钱?她没这么说。
又听到她的声音,心里哪儿还有钱的概念呐!不过区区五十元。他还没俗到那么个份儿上。
他开着车去了。
她已经占了一个双人雅座。那一天就已经穿上了那套二百三十多元的墨绿色的绸质衣裤。脸色很鲜润。红白相间。该红的地方红。该白的地方白。面如新花。那身衣裤,愈衬出脸儿的娇娆媚美。在本市,勾眼线的女性已经不太能格外引起男人们的注意了。但涂眼影的女性可还不多。包括在“卡拉OK”和舞厅那种女人们争妍斗艳的地方。她那天涂了淡蓝眼影。是他见过的第一个涂眼影的女人。尽管按照约定俗成的分类,她当然算是个姑娘。但他觉得,她更是女人,是一个女人味儿足得不能再足的女人。面对面瞧着她。他认为女人有一个年龄阶段是“姑娘”,简直多余。她使他联想到了花瓣儿一落,直接熟透在枝上的桃子。她那双涂了淡蓝眼影的眼睛,像戴了无框眼镜的小马驹儿的眼睛,流溢着绝对无害而且又安详、又善良、又温驯的目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