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它弄出去,趁我还没吐(第2/2页)
那个女人让他在十字路口下了车。他继续走着。想象她在他的卧室里,那玩意儿就又硬了起来。
来到小溪边。回想起和爸爸钓鱼的事。吃了随身带的食物。想抓个东西。又一次想象和红色汽车里的那个女人鬼混的情景。
抓到一条鳟鱼。努力不再想那个女人,可是一努力,那家伙又硬了起来。
他在垂钓的时候,想起来曾凭着《圣经》发誓,要少手淫。可是刚刚发完誓,就冲着那本《圣经》手淫起来。
遇到一个长着龅牙的不认识的孩子。那个孩子发现一条很大的鱼,有一条胳臂那么大,可就是抓不住。
叙述者帮他。他们一起设法抓住一条瘦长的鱼,“比我捉到的任何一条鱼都大”。傍晚了。天冷了。
他们俩用一根棍子抬着那条鱼。他们为这条鱼该怎么分而争执不下。他们妥协。叙述者拿到了鱼头。
他和那个不认识的孩子分手。回家。乔治在外面骑自行车。在厨房里,妈妈和爸爸又干起仗来。她在哭。
这孩子脱掉靴子,打算满脸笑容地走进去,用他从小溪边给父母带回的礼物给他们一个惊喜。
他听见父亲说:“孩子们懂什么?”母亲回答:“我要是那样想,我倒宁肯看到他们先死了。”
煎锅烧煳了。母亲把锅朝墙扔了过去。父亲说:“你发神经了吗?”
那孩子走进厨房,满脸堆笑。“你们不会相信我在波奇小溪逮住了什么……”
母亲喊:“拜托……把它弄出去,趁我还没吐。”父亲也尖叫道:“把那个该死的东西弄出去!”
那个孩子又往外面走去。故事结束。
这一连串事件似乎是漫不经心、没有重点的。尽管用的是第一人称,但视角却是外在的;文本几乎是行为主义的(“他在床上动来动去的,我就知道他是醒着的”)。但仔细阅读就会发现一个经过剪裁的内在的故事,一个精心构筑的文本的轮廓。叙述一开始是清晨,在家里,后来的事情发生在外面。到了晚上,我们又一次回到家里,接着又回到外面。另外,故事一开始就企图分散父母亲的注意力,不让他们争吵,可是这一企图失败了;故事结尾又有这样一个失败的企图。
这个儿童叙述者先讲一厢情愿地祈求家人和睦(尤其是一厢情愿地求他的母亲),又讲性(找避孕套、凡士林、那个陌生女人和她激发起的性幻想、手淫的种种想法),接着又讲到遇到那个不认识的孩子、两个孩子在小溪岸边的秘密经历,他们捉到一条“瘦长”的鱼。那个不认识的孩子说:“我真想把这条鱼给我爸爸看看。”而那天晚上,这个儿童叙述者真的试图给他父亲看。
这两个男孩子弄鱼的描述近乎是性试验。那条鱼“慢慢地抖了很久……我们看着它,不断地摸它。”后来:“我把鱼头摁到水下面,扒开鱼嘴。溪水灌进鱼的嘴里,从另一头流出来……”这个男孩子做完这个试验,就回家并试图通过给爸爸妈妈讲他遇到的事情,给他们看他历险的收获,使他们不再争吵。他请求父母亲的那句话也许是整个故事里他说的唯一一句带感情的话:
“你们不会相信我在波奇小溪逮住了什么。看看呀。看这儿。
“看这个。看看我逮住了什么。”
然而母亲并没有看到一条鱼。她看到一个使她害怕和恶心的东西;她厌恶地尖叫起来,似乎这孩子带回家的不是一条鱼,而是,比如说,一个用过的避孕套。
“啊,啊,我的上帝!那是什么?一条蛇!那是什么呀?拜托,把它弄出去,趁我还没吐。”
孩子转向他父亲,哀求他至少看上一眼。
“看看吧,爸爸。看看这是什么……
“当时还有一条呢,”我急忙说,“一条绿的。我发誓!是绿的。您见过绿色的吗?”
父亲不感兴趣;他和母亲的反应一样。
“把那个该死的东西弄出去!……扔到那该死的垃圾堆里去!”
可是,这孩子实际上从那条小溪里带回了什么东西?他父母看到的是什么东西呢?
这正是在卡佛的许多小说里都有的“谜点”,读到这个谜点,就要求读者回到故事的开头并作出选择:想不想相信那是一条鱼;想接受还是拒绝这个已经知道爱撒谎的儿童叙述者的报道。
到了小说的结尾,这孩子又是孤零零一个人,在外面。“是什么东西装满了鱼篓……我提着鱼篓。我提着他的那一半。”
《没人说一句话》不是一个“清教徒式的”故事;它有含蓄的表达,也有图画般清晰的对一个青春期的男孩子的性欲觉醒的描写。在以前几代人的许多文学作品中,都有一种对性描写的自以为是的审查,同时又有大量的情感叙述。在这里,性审查被情感审查所取代:这个儿童叙述者毫不费力地讲述他找父母亲用的避孕套的过程,也毫不避讳讲述他什么时间、为什么阴茎勃起,然而,他在这篇小说里没有一处说“我爱”,“我怀念”,甚至说“我被粗暴对待”,“我很伤心”之类的话。从第一段开始就要求读者透过这毫无感情描写的纱幕,不仅要想象父母亲看那半条鱼时看到了什么,而且——主要地——要想象在故事的内部发生了什么:孤独,对母亲痛苦的同情,面对家庭破裂的痛苦,想谈话却谈不成,幻想,缺少爱,还有青春期压抑的痛苦。
【注释】
[1] 埃德加·赖斯·巴勒斯(1875——1950),美国小说家,他创作的《人猿泰山》系列小说塑造了一个丛林英雄的形象,深受儿童喜爱,影响非常深远。下文提到的《火星公主》是巴勒斯的一部科幻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