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国维(第2/2页)
如此之文,此书中随处有之,其动吾人之感情何如!凡稍有审美的嗜好者,无人不经验之也。
《红楼梦》之为悲剧也如此。昔雅里大德勒于《诗论》中,谓悲剧者,所以感发人之情绪而高尚之,殊如恐惧与悲悯之二者,为悲剧中固有之物,由此感发,而人之精神于焉洗涤,故其目的,伦理学上之目的也。叔本华置诗歌于美术之顶点,又置悲剧于诗歌之顶点;而于悲剧之中,又特重第三种,以其示人生之真相,又示解脱之不可已故。故美学上最终之目的,与伦理学上最终之目的合。由是,《红楼梦》之美学上之价值,亦与其伦理学上之价值相联络也。
□读书人语
王静安先生的《红楼梦评论》,在海外盛名远远超过国内。1980年我到美国,在飞往芝加哥的飞机上有一位美国人与我攀谈,开口不久就提到这篇《评论》,而且对彼邦人士何以看重这篇论著作了思想和心理上的解释。确实,在那里几乎每一个研究《红楼梦》的学人都拿此文作为一把“钥匙”,靠它来进入红学之门。可见其影响之巨大。本编收录的是全文的一节,自然是从“文”的角度来考虑,而并非取论“红”之义。先将此点做一说明,以免读者误会我评此文是赞赏它的观点的用意。不是的,我不赞成用西方的那种悲观主义的理论眼光来解说中国曹雪芹的头脑和心灵,更不同意将重芹与高鹗不加区分的混为一谈。我们看王先生的文章,首先是论述说理的层次的清楚和細密,层层推进,井然不紊,他那笔致蔼然流露出一位学者的真实感情。有此功力者,方能打动(或“说服”)读者——此亦即常言所说的一句话,引人入胜。莫轻看这两个因素,为文之人,能具有这样优长之点的,便是高手了。
本节先以《桃花扇》与《红楼梦》相为比较,指出二者之间的“精神差异”,是一层次。然后依叔本华之说(按钱钟书《谈艺录》曾谓王静安对叔本华之理解并不正确。我旨在评“文”,故不应多涉題外的各种剖析),分悲剧为三种。再后,又提出了美学概念上的“优美”与“壮美”两个类型,而以此来赏析《红楼梦》。其行文的深细,层层递进的条理之分明,与其文笔的流畅深婉,不仅善于说理,更能达意而抒怀。这就是王氏此文的可赏之大端。
王静安的这种文字,是当时中西文学逐渐交流、翻译外文书籍渐多以后流行的文体成格,基本上只好称之曰文言,但与秦汉唐宋的文言已大不相同,夹入了很多的西方语式或“白话”因素;“五四”运动以前,文士写作,几乎以此体为主流了(章太炎等大师除外),其优点是浅显易晓,其短处是格调平缓凡庸,远不能如古文言文之精美道举,琅琅上口,姿致百出;而由此体也逐步流为一种俗调,中华散文之真脉濒绝。 【周汝昌】
- 此为王国维著《红楼梦评论》之第三章——编者注。
- 即亚里士多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