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河(第2/3页)

我去小园墙边,很快又捉一只。这次是用左手擎灯,用右手掩捕的。捉回关入笼中,让这倒霉的可怜虫去惹黑眉毛。这可怜虫惊魂甫定,弹一弹须,梳一梳翅,伸一伸腿,舔一舔脚,便一路试探着,向黑眉毛所踞的笼底一端踱去。黑眉毛正在独自生闷气,察觉后面有敌来犯,便猛地掉转身,冲杀出来。两雄相逢狭路,四条触须挥鞭乱舞,立刻抵头角力。这可怜虫哪是对手,两个回合,败下阵来,回头便逃。黑眉毛不解恨,一路猛追穷寇,不让那可怜虫喘息片刻。可怜虫向上爬,要钻缝,缝太窄,钻不出,只好仰悬在上,暂避锋芒。黑眉毛一边振羽鸣金,宣布胜利,一边继续搜寻逃敌,决不饶恕。来回搜寻两趟,发现逃敌高挂在上,便抬头去咬腿。好狠,这黑眉毛!

鲲鲲看得呆了。

“快半夜了。睡了。”我说。

翌晨,恍惚听见鲲鲲在骂:“林贼!林贼!你是林贼!”原来黑眉毛咬断了可怜虫一条腿,正在大啃大嚼,当吃早点。我赶快放两颗花生米入蟋蟀笼。这样或许能保住另一条腿吧?

于是黑眉毛改名为林贼。鲲鲲问:“爸,我们给断腿取个啥名字?”我信口答:“走资。”

白天我带着鲲鲲上班去,忙于钉包装箱糊口。近来黑五类夜学,有时候上面叫我去参加:有时候上面又叫我不要去参加了,莫名其妙。所以晚上多有闲睱在家重读《史记》,浮沉在遥远的兴亡里,忽喜忽悲。又想到历史上有那么多冤屈,动辄要命,弄不好还要杀全家,能苟活如我者已是万幸,我还有什么不满足的哟。

昨夜捉蟋蟀引动了鲲鲲的兴趣,他就夜夜擎灯,自己去捉。他的本领当然赶不上我。他总是用手掌掩捕太猛,往往压断或压伤蟋蟀的一条腿,弄成“走资”或“预备走资”。关它们入笼中,徒遭“林贼”欺侮。“你不要损阴德,快把它们放了。”我多次这样告诫他。这些伤残者结果是放了又被误捉,误捉了又被开释,唱了二进宫又唱三进宫,老是缠着我们。

有一夜鲲鲲捉住一只硕大惊人的。这位胖兄鸣声炸响,我早就侦听过多次了,只因为它深藏在石砌的墙脚缝内,不好下手。也是胖兄合该倒霉,放深跑到墙脚底下觅食。觅食你就觅食,不要闹嘛。它被佳肴美味(查系馊臭馒头半块)胀得憨了,乃大振其钢翅,拼命张扬,所以终被鲲鲲拿获,入我笼中。灯下一看,真是庞然大物。

“这回‘林贼’要挨打了!”我说。

胖兄舔了脚又揉了腿,歪着脖子出神。

“爸,它为啥偏着头?”

“它在想。”

“想啥?”

“想馒头真好吃啊。”

鲲鲲用竹丝赶他向前走。赶一下,走两步。又赶一下,又走两步。不赶,它就不走。奇怪的是歪着脖子,老是歪着脖子。我已明白原因何在,深感惋惜,瞪了鲲鲲一眼,但又不愿点破。

恰好“林贼”出巡来了,大摇大摆,威风凛凛,一路挥鞭,东敲西打。几只被它咬怕了臣仆急忙让路,停摇触须,深怕发生误会。“林贼”用鞭梢一一检验了它们的忠实程度,然后走向歪脖子胖兄,双鞭一阵乱舞,似乎在问:“前面是何虫豸?”胖兄轻轻揺须作答,大有谦谦君子之风,虽然不亢,但也不卑,恪守中庸之道。“林贼”抢步上前,摇动着口器两侧的短白须,要求对手速来抵头角力,决一雌雄。胖兄立即克己复礼,掉转身去,拒绝抵头角力,似乎在说:“非礼勿动呀非礼勿动!”依旧可笑地歪着脖子出神。

鲲鲲大失所望。

“爸,它为啥不打架?”

“孔老二嘛。”

鲲鲲不懂我的回答是什么意思,还要再问。我生气了,责备他说:“失损阴德!你用手去掩它,扭伤了它的颈项。它不是现在还歪着脖子吗!”

“林贼”振羽鸣金,闹着要驱逐“孔老二”。“孔老二”不理它,等它逼近了,猛地弹腿向后踢它,踢得它近不了身。毕竟是个庞然大物,弹腿凌厉。

后来有同院的小孩带着余鲲到本镇食品厂去扒煤堆,捉回十五六只蟋蟀。笼太小了,养不下这么多好汉。我用两个洗干净的泡菜坛子接待它们一伙,连同接待“林贼”及其臣仆,当然还接待“孔老二”。每坛居住十只以上。两坛共有二十多只,放在室内。饲以花生、胡桃、辣椒,让它们吃得饱,养得肥,有广阔天地可跳可跑,又有受外面强光的影响。两坛音乐,通宵伴我,妙不可言。

不妙的是每隔几天总有一位好汉被咬成独腿的“走资”,赖我救出,抛入小园,自谋生路。蟋蟀国的虫口就这样暗中偷减。秋分以后,虫口减半,每坛只剩六七只了。我视察过,“林贼”仍然健康,“孔老二”仍然歪着脖子出神。独腿的照例被我抛入小园去。

钉包装箱的活路愈来愈忙。每日早早出晚晚归,还要加夜班,哪有闲心逗弄蟋蟀。只要听见两坛尚有音乐,我就不想亲临坛口视察。不过我能猜到,被咬成“走资”的肯定很多。

有一夜我听出两坛总共只有三只在叫,估计情况严重。翌日中午,捧着坛子到阳光下面去视察,心都凉了。第一坛内,“林贼”仍然健康,“孔老二”仍然歪着脖子出神,其余的四五只都死了。第二坛中,只有一只无名氏还活着,其余的五六只都死了。我用筷子拈出尸骸,一一观看。被咬掉腿的,被咬破腹,被咬断颈的,都有。坛内饲料还剩了许多,说明死者不是死于饥饿,而是活生生地被咬死的。国虫啊国虫!

“林贼”。“孔老二”。无名氏。三只强者被我关入笼中,养在枕畔。无名氏论躯体并不比“林贼”大,但它头部黄亮,与众不同。我给他取名为金冠。金冠不惹“林贼”,专找“孔老二”打架。“孔老二”瘦多了,颈伤无法复原,已成终身憾事。看来“林贼”大有希望永远健康,“孔老二”则性命危殆。

某日偶然发现“孔老二”踯躅在蟋蟀笼的中段,前有金冠的威逼,后有“林贼”的偷咬,饱受两面夹攻之苦,远胜昔年陈蔡之厄。想不到这就是我最后一次看见它了。

有一次听见笼中在吵架,我去视察。原来是金冠与“林贼”正在争吃“孔老二”的遗骸,一边啃嚼一边对骂。我将“夫子”遗骸抢救出来,以礼葬之小园内的“夫子”故居——石砌墙脚的某一条缝内,顺便也替鲲鲲忏悔一番。

“孔老二”既然死了,金冠与“林贼”的攻守同盟也跟着瓦解了。一笼不容二雄,它俩遂成了生冤家死对头,常常打架。有一次打架被我目击,至今不忘。谨陈述该战役始末如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