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沙河(第3/3页)

金冠住在笼口一端,以玉米轴心为靠山。“林贼”住在笼底一端,以竹节为靠山。它俩各有势力范围,绝不乱住。笼的中段堆放饲料,是为中立地区,谁都可以来的。不过不能够越过饲料堆。谁越过了,谁便是入侵者,将被对方驱逐。先是金冠走到中立地区进餐,绕过辣椒,又绕过胡桃,去啃花生。花生啃出声响,“林贼”听见,便也来啃。啃了几口,觉得乏味,想去尝尝金冠后面的胡桃和辣椒,便伸出触须去同金冠打招呼,请它让路。它只顾啃花生,不作回答。“林贼”以为金冠不作回答便是同意,就贸然走上去。金冠立刻停嚼,摇动口器两侧的短白须,向“林贼”挑战。“林贼”大怒,立刻应战,一头撞了上去,同金冠头抵头,互相角力。斗了几个回合,不分胜负。忽然两雄直起身来,互相抱头乱咬,犹如疯狗一般。咬了一个回合,又忽然一齐低下头来,继续角力。“林贼”毕竟老了,体力渐渐不支,难敌金冠少年气盛,所以逐步后退。“林贼”退到笼底一端,但仍然不甘心示弱。这里是它日常盘踞之所,地形熟悉,背后又有竹节做靠山,可以用双腿向后蹬着靠山,增强推力,极有利于固守。金冠虽然勇锐,也难攻垮“林贼”。相反,“林贼”倒逐步反攻过来了。就在这时候,两雄又忽然直起身来,互相咬头,咬得嚓嚓有声。金冠最后使出绝招,咬紧“林贼”的下颚,用力向后一抛,抛了三四寸远,落在饲料堆间发懵。不等“林贼”清醒过来,金冠就转身去追击。“林贼”胆怯,不敢抵抗,一路溃逃。昔日威风,竟扫地以尽矣!

“林贼”后来死了。察其遗骸,居然十分完整。不见一点啮痕,只是腹部瘪凹。以理推之,它很可能是饿死的。金冠独霸着饲料堆,不让它来进餐,它当然迟早要饿死了。

霜降以后,天气转寒。金冠从此不再夜鸣,日益憔悴。它的触须失去弹力,变卷曲了。用竹丝去挑拨,不见积极反应。它头部的黄亮已经黯然失色,不再有金冠之象了。最不妙的是它已经拒食,整天躲在玉米轴心一端,不想出巡。看来它的日子也屈指可数了。国虫啊国虫!

某日偶然瞥见芳邻的那一条饿狗在阶前晒太阳打瞌睡,我忽然想到,应该感谢它。多亏它吃绝了我的鸡群,才会有小园的那些蟋蟀。有了小园的那些蟋蟀,我才有可能去听,去捉,去养,去看他们打架,去受到启迪,去获得有趣的人生经验。到如今事隔十一年,我凭回忆写出这一篇蟋蟀国的《春秋》,如果能够骗得稿酬若干,老实说吧,也应该感谢那一条饿狗。遗憾的是它在那年冬天就已经被屠宰了,葬入芳邻肠胃中了。

□读书人语

不知道经过如何的修炼,才能写得这等妙文。崛起于本世纪五十年代而后又属“重放的鲜花”一族作家中,经营文章,并及谋略修养,有二人最可佩服,一是以小说起家的王蒙,再一便是诗人流沙河。王蒙的文章汪洋恣肆,纵横捭阖,一派豪气,要紧处,常常令人拍案叫绝;流沙河文基本上也是智者一路,开笔也是天上之水,左右逢源,似乎一无所虑,随心而就。这是总体感受,细处看去,二公之异,也极具戏剧性,颇值玩味。譬如同是悟性,王蒙文章,除有自由人格为基础之外,核心之处,都是属诗性的悟力;流沙河虽是诗人,但裹紧他的,却是一份学者的悟力;此一特点,想必读者也许会从《蟋蟀国》一文中心领神会。正是因了这种悟力,文中的蟋蟀不仅通体透明,宛然有一灵魂者,文章的语言,才脱去了交流这一层外衣而变成了一个个活蹦乱跳的情趣与思想的注脚。加缪曾经评说卡夫卡的最大优点就是在于让人反复去阅读他的作品,原因是他的作品有一种神秘,不是平面的单向度的。我以为这也是用来评价一切好文章的标准:好文章不是读一遍就可放弃的,好的文章不当只如一首好的诗,有所谓韵外之致,更应有思想的灵动与闪光,有生命的神秘之境象,《蟋蟀国》即是如此。

这篇《蟋蟀国》最初发表在广东的《随笔》上,当时读了就过目难忘,产生许多遥想。窃以为,流沙河之文章经营,似乎得之于其一副干痩的躯体,一副清癯的面容。一般来说,文人之瘦总比胖容易出精品,后者会更多地让人想到世俗的福祉和浮华之气。躯体的需要一旦多于精神的需要,其症候就会有累赘的臃肉从身休各器官上流露出来。一旦如此,文章也就“江河日下”了。这道理,只要稍有文学常识的人都知道。很难想象,鲁迅如果当年一天天胖起来会有如何的结果。 【北 河】

  1. 此文原名《蟋繂国里话春秋》,收入本书时经作者提议改为《蟋繂国》——编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