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篇1或短篇4(第4/14页)
“没有他的地址吗?背包里有没有什么可以证明他身份的东西?”
“没有。”
“背包里有一袋米、一罐油、一盒糕点和一包糖果。就这些。”
“还有几只漂亮的发卡。就这些。”
“对啦,还有几个红色的纸袋,每个纸袋里一沓崭新的钞票,一元一张的,十张。”
“会不会是压岁钱?”
“是压岁钱,再有几天就过年了。”
“哦对,还有些烟花爆竹。再没了。”
“还有一个礼拜,就要过年了。”
“这条路常出故障吗?”
“但愿今天夜里咱们都能回到家吧。”
男孩像模像样地扭着胯,扭着小屁股,扭出欢快的节奏,把那支陈旧的儿歌唱出崭新的激情。阳光不知不觉地消逝,昏昏暗暗的后窗把男孩的身影融化进去,风更大了,风声很响。“汽车开啦,妈!他们把他运走了。”几乎分辨不出这声音是从哪儿发出的。
老板娘扭亮了灯,昏黄的灯光让人打不起精神。老板娘走近录音机,但偷看一眼她的儿子,踌躇片刻,又战战兢兢地走开。
天黑起来的时候,往山里去的路通了。一二三四五六七,有七个人站起来,依次出门,打算进山去。男孩从望远镜中看他们怎样走出去,看店门在他们身后怎样摆来摆去摆来摆去,看风怎样把碎雪从门隙间吹进来并且在门前化成水。男孩看见东南角上的那个女人还在,望远镜从那儿走一条对角线,男孩看见西北角里的那个男人也没走。
老板娘思虑良久,对男孩说:“我出去看看,不知你爸爸到底哪儿去了。”她看看角落里的两个人,把话甩给他们听,“我不会走远,我就到门前的大路上,绝不走远。”
“一、二、三。”男孩子把他自己也数进去,店堂里连他总共剩下三个人。
男孩从望远镜中看到:东南角的女人终于向西北角走去。
男孩看到:她走到西北角那个男人近旁停下脚步,站着,一言不发。
男孩看到:男人点了一支烟,吸了两口,才转过脸来,望着女人。
窗外一团漆黑,风声压倒一切。
男孩听见女人说:“这么久,你还没有认出我吗?”
男孩听见男人并不回答。男孩看见,男人的眼睛里和女人的眼睛里,都有一层亮亮的东西涌起,涌得厚厚的。
男孩悄悄溜进柜台,按响了录音机,躲在柜台后面。窗外,漆黑的雪地上走过漆黑的风声。然后是一把吉他,一把要命的吉他,响起来,颤抖着响起来……仿佛在那颤抖的琴声前面和后面,都有着悠久的时间。男孩像那琴声一样,颤抖着,蹲下,把双膝紧紧抱在怀里。
很久很久,男孩听见那女人对那男人说:
“我等你,我们一直都在等你。”
“我们等你,我们到处找你。”
“我们找你找了,一万年。”
/局部/
我知道,这之前他们一直都在找我。
这么多年他们一直也没放弃找我。
我知道早晚他们会找到我。他们找到我就是把我杀了,说实在的,我嘛,我也没有什么好抱怨的,换了我是他们我又能怎么办呢?杀一个叛徒不像杀一个别的什么,无论怎么讲,于情于理都是讲得通的。
我是个叛徒。叛徒,我看不用再怎么解释了,叛徒这两个字家喻户晓。
不不,不是冤案。可能有些“叛徒”是冤案,我不是,真的我不是。没人冤我,没有,真没有。我真是叛徒,不骗你。唉,但愿还能有人信我的话,我希望不要因为我曾经是个叛徒,就再也没人肯相信我。相信我,至少我不是无赖。我认账。我罪恶深重我死有余辜,我都承认。我干过的事我一件都不抵赖。不翻案,我不翻案。
当然,也翻不了。
尽管如此我还是想说:该平反的平反,该翻案的翻案,我不浑水摸鱼;我知道自己是怎么回事。世上确实有冤狱,也确实有真正的叛徒,实事求是。从小,母亲,还有父亲,就希望我长大了至少做一个诚实的人,不管发生了什么都要实事求是。那时候,每逢过年,父亲给我买一些烟花爆竹,母亲给我一点儿压岁钱,我伸手去接,他们先不给我,他们先问我:在过去的这一年里你是不是一个诚实的孩子?我说是。他们说:再想一想,要实事求是。我再想一下,说是,或者说不是但明年我会是的,然后父母才把那些过年的礼物送到我手里。
我这么说,并不是要求宽恕。
自打我成了叛徒,多少年来——多少年了?有一万年了吧?我心里非常清楚,就剩下实事求是能让我保存住一点点良心了,也是我唯一的赎罪方式。只有这样,我偶尔才能睡一宿好觉;才能在夜深人静却无法入睡的时候喝杯酒,指望随后可以梦见那些唾弃了我却总让我想念的人;才能在每年的清明,为我的父母和被我所害的人烧几张纸;才能稍稍地舒一口气,才能活下去。
够多滑稽是不是?总能找到活下去的理由。我的一切罪恶就出在这儿:贪生怕死。
照理说,我还活个什么呢?
有很多年,我从这儿跑到那儿,从那儿跑到这儿,隐姓埋名怕有人认出我,怕他们找到我。想象他们找到我的情景,比想象他们怎样处决我,还可怕。与其让自己人把我处死,真不如当初死在敌人手里。当然,他们早就不把我当自己人看了。我不敢想象怎么面对他们,我不敢想象在哪一年哪一天,在什么地方、什么情况下,他们忽然找到我。但是每年每月每时每刻,我都强迫着做这样的想象。一种强迫症。理智上并非不知道应该怎么办;应该不想,或者,应该去死。清醒起来,我知道我不如尽快去死,像我这样的人只有死路一条早晚还不是一样?那么麻烦别人倒不如自己干还要光彩些。让自己人——我是说让那么多好人——恨着、骂着,蔑视、唾弃然后把你找到,就像找一只史前动物那样惊异于你怎么还能活着,与其这样,真不如自己知趣早早地去死了吧。活得没有一点儿让人看得起的地方,就不能死得勇敢一点儿至少爽快一点儿么?想是想得挺好,可一着手去做我就又害怕了,下不去手,自己下不了自己的手。刀子、绳子、河边、楼顶、毒药……办法是不少,决心也不小,关键是得真干哪。真要去干了这才看出我是个天铸地造的叛徒坯——贪生怕死,禀性难移。一个人像我这么怕死真是无可救药了,活到我这个份儿上还怕死,真让人失望。你有多怕死你就有多愚蠢,这是说我。人的怕死和人的愚蠢,你怎么估计都不过分;当然,并非所有的人都是这样,我是指我自己,并不是所有的人都像我这么废物。好人们看我活得就像条狗。我自己最明白,我活得未必比得上一条狗。我的那条狗活得比我有道理。我到这大山里来之后养了一条狗,我东躲西藏了好多年然后在这片大山里住下了,养了条狗,它活得比我有用比我自信。它无条件地跟着我,除了春天它不知跑到哪儿去疯一阵子它从不离开我,它除了离不开我就只醉心于那片大山,它每天望着四周的大山玩一会儿然后睡一会儿,活得坦然自在。唉,但愿来生吧。但愿那时我能做到宁死不屈,但愿来生我能有这样的品质,能够那么勇敢和那么明智。宁死不屈,确确实实是明智的:死了,是无比的光荣,没死呢,得到大家的尊敬和爱戴,自己也更信任自己,自己也更看得起自己。关键是你得经得住打,经得住各种刑法的折磨,不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