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由、祖国、十字架(第3/3页)

结果,朋霍费尔采取与马丁·路德·金完全相反的手段,也是与自己的初衷完全相反的手段一一一种个人或少数人的密谋的、暴力的手段去保护他的信仰;因为事实上,环境不可能提供任何其他手段给他选择。与其说,如此反抗的手段是他所选择的,无宁说是国家事先代替他作出了选择。

朋霍费尔绝不怀疑任何一种暴力的使用都是罪,但是,他坚持认为,基督徒在一种情况下,即出于对邻人的爱,可以而且必须担此罪责。所以在讲道时,他指出,假若坐视国家政权的合法性暴力和不公,没有积极地进行抗争,却宣称在政治冲突中保持中立,其实这不再可能是中立。对于纳粹政权,和平姑息还是暴力反抗?哪一种罪更大?朋霍费尔认为,凡是不准备谋杀希特勒的人,从根本上否定暴力的人,不管愿意与否,都将与大屠杀的罪恶有关!

在一个专制国家中,持顺从或者反抗的态度,无论对个人还是对国家的命运来说,都是带决定性的,根本不存在“不抵抗”,或是同官方保持合作的所谓“自由主义者”。至于和平主义的抵抗方式,那结果如果不是沦为无谓的牺牲,便极有可能堕落为“做戏的虚无党”。不要用美国的现象来看待纳粹德国的事情,不要拿马丁·路德·金的方式来否定朋霍费尔。在金生前,他见到他所参与斗争的果实,已经化为《民权法案》和《选举权法》,高悬于国家法律的枝头之上;在他身后,一样得到美国总统以至于全体人民一致的崇敬。在美国历史上,只有三个以个人纪念日为法定纪念日的例子,他是唯一的一位非总统而享此殊荣的人。朋霍费尔呢?他是由国家直接杀害的,而且是极其残忍的血腥的虐杀!

朋霍费尔是被他的国家判定为“叛国者”的。国家不是祖国。无须讳言,为了祖国,朋霍费尔确实背叛了他的国家。按照政治学家本尼迪克特·安德森的定义,一个国家远非只是一个政治实体,国家也是一种精神状态,是一个“想象的政治社会”;它不仅具有地理的界限,同时也具有思想上的界限。著名的流亡者卢梭曾经写信给朋友说:

组成祖国的不是城墙,不是人,而是法律、道德、习俗、政府、宪法和由这些事物决定的存在方式。祖国存在于国家与其民众的关系之中。当这些关系发生了变化或者没有了,祖国也就不再存在了。......让我们为我们的祖国哭泣吧,因为它已经死亡了,而仍然留下的类似物只能玷污它。

祖国与国家,对朋霍费尔来说是分裂的;而对金来说,则叠合到了一起。可是,他们身在不同的国家,却拥有同一个祖国。这个祖国,就是他们的信仰,背负的十字架。他们深信,“上帝的启示是通过人也只是为了人”。人类之爱,使他们穿越种族、地区以至国家的背景,甚至宗教本身,而诉诸于普遍的公正意识。他们勇于执行人的权利,不是在可能性中漂浮,而是体现在实际行动中,直至成为殉道者。响应神的召唤,为救赎而牺牲,这是作“门徒”的代价。按照朋霍费尔在狱中对于“行动”的解释,其实这就叫“自由”。

一一“自由,我们长期以来在戒律、行动和苦难中寻求你”!

朋霍费尔和马丁·路德·金,从不同的时代,不同的国度,不同的道路出发而终于走到了一起,那里是:爱、自由和死亡。

2008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