写在《雏妓哲学家》的后面(第2/3页)
这样,倩倩这位雏妓,又不过当中的一个而已!
倩倩的表演生涯怎样开始的呢?
“我的邻居很多人干这一行的,跟他们一起,就会了。”
“邻里的人不会瞧不起你们吗?”
“没有女儿赚钱的人,才会被瞧不起;有了钱,只会叫人羡慕。”
“你是说,大家都羡慕你们干这一行吗?”
“不!是羡慕有钱。”
“到底你有多少干这一行的朋友?”
“怎么算呢?大家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邻居、同学。大家在节日回家,就碰在一起,有困难时互相照顾。但在外面,各窜各的天下,不一定在一起,彼此的情况不清楚。”
“你说‘有困难时互相照顾’,是什么意思?”
“如失业时,互相介绍工作。”
“你说工作,是指你做的事吗?”
“……”
“你觉不觉得做这种事不好?”
“是被抓到了,送法院,才觉得难为情。”
“你母亲和继父有没有责备你?”
“他们不会的!”
常言说:“人言可畏。”可是在那个小山城里,大家默许这种事实存在,心照不宣,就没有“可畏”的人言了。其实,在目前社会里,也没有“可畏”的人言。因为大家是“笑贫不笑娼”,可耻的是“贫穷”,不是“失贞”!
“既然你被送到法院来,又裁定交我们辅导,以后不能再做那种事了,知道吗?”
“知道。”
笔者也告诉她妈妈,一定要把孩子管好。生活苦一点没关系,绝不可让她误了一生。笔者想,她从事这行“不法”职业才几个月,误入歧途不深,应有药可救,能及时回头的。
“倩倩,你要遵守几项规定:第一,要另找正当的工作。第二,不许再跟‘同业’来往。第三,每月定期到法院报到二次。”
“是的。”
“找工作有没有困难呢?”
“我试试。”
“再跟我回去鱼罐头工厂好了。”她妈妈说。
“对!还没找到一份适当的工作以前,就再回到鱼工厂去。”
“好的。”
“你若违反规定是不行的。依规定,‘违反保护管束期间应遵守事项,情节重大,得撤销保护管束,移送感化机构执行感化教育’。”笔者拿出这行的看家法宝——法律——唬唬她。
官式的辅导就是这样,一个法院观护人手上执行三百多件案件,也只能这样说说、劝劝、唬唬。以后,倩倩按规定报到,说明近况,情形似乎还好。
有几回倩倩没来,依规定当通知要她来,也请她妈妈来,以问明不报到的原因。结果,倩倩没来,她妈妈来了。
“倩倩怎么没来呢?”
“她到台北找工作去,已经好久没回家了。”
“那怎么行呢?她不是跟你一起工作得好好的吗?”
“小孩子吃不了那种苦嘛,在鱼工厂干杀鱼、切鱼的工作,又脏又臭,小手常刮破流血;每天从九份到四脚亭工作,早出晚归,很辛苦;而且工资低,一天才一百二十块,请假又要扣薪;中午吃冷便当,对孩子也不好。”
“工厂就是这样嘛!别的女孩不是也一样工作吗?”
“鱼罐头厂都是中年妇人多,像倩倩一样的女孩很少。不过,我是劝她到电子公司做做看。”
“她离开鱼工厂多久了?”
“一两个月了。”
“既然是找工作去,晚上也该回家才对啊!”
“不知道她为什么不回家。等她一回家,就要她来报到。”
“一定要来报到,你做母亲的要看管严一点才好!”
笔者另定一个时间,要倩倩报到。这回,她到了。
“倩倩,你可违规啦!”
“是的。先生,对不起。”
倩倩低下头,捏着一个小皮包。
“你不去鱼工厂上班,应该报告观护人知道啊!”
“是的。先生,对不起。”
她还是捏着她的小皮包。
“你妈妈说你去找工作,找到没有?”
“还没找到。”
“为什么不回家呢?”
“我住朋友家里。”
“人在台北,有困难为什么不来找我?”
“对不起,先生。”
又捏着她的小皮包。
“小皮包借我看看。”
她两颊绯红,有为难的表情,但又不得不递给我。
“里面没什么……”
里面确没什么,只是一把小梳子、几个铜板和一本小记事簿。
“你的朋友不少嘛!密密麻麻,怎么全是电话号码呢?”
“……”
“倩倩,你不该骗人呵!”
“……”
她把头压得更低。
“你说话呀!”
她抬起那漂亮的脸孔往笔者一望,然后徐徐地吐露了她的心声。她说:
“先生,请不要为难我嘛!‘钟鼎山林,人各有志’……”
好个“钟鼎山林,人各有志”!它以雷霆万钧之势,震撼了笔者的心坎!不仅在当时伫思良久,不知如何问下去,即多年来,也老是为这句话沉思不已。
我们都知道,当倩倩还年轻时,以她的年纪和容貌来号召,还可以在大旅社、小宾馆中当应召女郎或表演什么的;但岁月不饶人,到青春褪色之时,便只能窝在华西街那种地方操皮肉生涯;而到了人老珠黄时,更不堪设想了。很少风尘女郎能见好就收、弃邪从良、善始善终的,我们无法鼓励和赞同倩倩走入这条死胡同!
但倩倩虽仅受两年小学教育,年纪才十六岁,却已经像哲学家似的洞悉了人生,能说出“钟鼎山林,人各有志”这样的话来了。请问我们还能拿什么道理去“扶正”她呢?倩倩的姊妹们,就是她的邻居、她的社区游伴。她生活在她们里面已经十六年了,那儿有牢不可破的价值观念。她就像投进一个大染缸一样,连牙齿都染黑了。请问我们还能拿什么仙丹来“漂白”她呢?倩倩的继父年迈多病,她的母亲已经改嫁一次,她底下有五个稚弱的弟妹,每一个人都巴望着她挣钱。请问要倩倩放弃这条路,一家人以后的日子怎么办?他们没有过好日子的权利吗?倩倩在鱼工厂工作,每天早出晚归,吃冷便当,工作和搭车时间超过十小时,泡在腥臭之中,白嫩的小手不知为了剖鱼而刮破多少次,这样辛辛苦苦地干活,每月酬劳是三千六百元,请假还要扣薪。就是到电子公司,待遇也差不多。而倩倩若继续牺牲色相,这区区三千六百元,三两个晚上就挣到了。请问如果是您,当有机会喝香槟时,您是不是还选择台湾米酒呢?
任何一个悲天悯人的人道主义者,面对着倩倩这位小女孩的遭遇,心情都会相当沉重的。每个人都会同情倩倩,悲悯她的身世,悲悯她的家庭,也悲悯她所处的社会环境;会为她的无知、她的沉沦、她的自我糟蹋,感到惋惜与痛心;会想协助她、提携她,并期待她过正常的少女有的——黄金般的、有梦的、绮丽的、圣洁而纯真的生活。可是,如果由您处在笔者这样一个官方社会工作者的立场,也得承认会有一种无力感和倦怠感。要拯救倩倩这样的雏妓——她的躯体和灵魂,是需要多少条件来配合,而种种条件的成就又是多么困难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