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雷蒙点点头。“没错。”他说,“记得以前出门的时候,都要先去拿邮件,午餐时间也会送件,对吧?现在邮件都是在下午过半才送来的,如果会来的话……”
我不得不承认,我觉得这段关于邮局的闲聊蛮无趣的。
“你可能会住院多久,塞米?”我说,“我之所以这样问,只是因为病人住院越久,术后感染的概率就随之增加——肠胃炎啦,金黄色葡萄球菌啦,艰难梭状芽孢杆菌——”
雷蒙再次打断我。“唉。”他说,“我敢说医院伙食很差吧,嗯,塞米?”
塞米笑了。“没错,小子。”他说,“你应该看看他们今天午餐拿什么来的,应该是爱尔兰炖菜……可是看起来更像狗食,闻起来也像。”
雷蒙漾起笑容:“塞米,要不要我们带什么给你?如果你需要,我们可以到楼下的店里,或是这星期改天再过来,带东西进来。”
雷蒙看着我,在等我确认,我点点头。我没有理由驳斥这个提议,想到也许可以帮苦于营养不良的老人,感觉还蛮愉快的。我开始思考要带什么给他,思考哪种菜式方便运送,我纳闷儿塞米是否想来份青酱意大利面。我可以在前一天晚上做两人份的,隔天用保鲜盒把剩下的带来给他。我没有保鲜盒,因为直到这一刻才有需求。我可以先去百货公司买几个,感觉就像是我这个年纪和社交状态的女性会做的事,真令人兴奋!
“啊,小子,你人真好。”塞米说,稍微削弱了我的目标感,“可是真的没有必要,我家人每天都会过来,一天两次呢。”说到最后一部分时,语气明显流露出得意,“他们拿来的东西我都吃不到一半,实在太多了!最后大部分都送出去了。”他说,以傲慢的手势朝着病房的其他男人挥一挥。
“你有哪些家人?”我问,对这个消息略感意外,“我还以为你和我们一样都是单身、没小孩呢。”
雷蒙在椅子里不安地挪挪身子。
“我是鳏夫,艾莉诺。”塞米说,“琼五年前过世了——癌症,最后很快就走了。”他停顿了一下,让身子稍微坐得更直,“我有两个儿子及一个女儿。基斯是我家老大,结婚了,生了两个小的。那两个小孩真是顽皮的小猴子。”他眯起眼睛说,“还有一个儿子加里。加里和米歇尔——没结婚,可是住在一起,这年头好像就流行这样。还有我最小的,劳拉……嗯,只有上帝才搞得懂她,才三十五岁就离婚两次,你们相信吗?她有自己的小生意,有间不错的房子和一辆车……就是找不到好男人,就算找到了好男人,也没办法长久。”
我觉得这个说法很有趣。“我建议你女儿别担心。”我自信满满地说,“在我个人近来的经验里,完美的男人会在最无法预期的时候出现。命运会把他丢到你的必经之路上,然后天意就会确保你们最后走到一起。”雷蒙发出怪声,是介于咳嗽及喷嚏的声音。
塞米对我和善地笑笑。“是吗?嗯,亲爱的,你可以自己告诉她。”他说,“他们很快就到了。”
他说这句话的时候,一个护士恰好路过,显然听到了。她体重严重过重,穿着相当迷人的白色塑料无跟厚底鞋,配着抢眼的黑黄条纹袜子——她的脚就像两只胖胖的大黄蜂。我提醒自己,离开以前要问问她袜子是在哪儿买的。
“一床最多只能有三个访客。”她说,“我们今天恐怕得严格执行这项规定。”她并未表现出怕什么的模样。雷蒙站起来。
“我们先走一步,让你家人来探访,塞米。”他说。我也站起来,这样做似乎蛮恰当的。
“不急啊,现在不急。”塞米说。
“要不要我们这个星期晚点再来?”我问,“有没有什么杂志或期刊想要我们带过来的?”
“艾莉诺,我刚说过——你们两个救了我的命,我们现在是一家人了,你想要什么时候过来看我都好。亲爱的,能见见你,我会很开心。”塞米说。他的眼睛濡湿,好似海水里的滨螺。我再次伸出手,他不是和我握握手,而是用双手包住我的手。他的手又大又暖,有如兽掌,我的手在里面感觉娇小脆弱。要是平常,我可能会很害怕,可是他让我意外。他的指甲又长又扭曲,手背上长满卷曲的灰毛,一路往上蔓延,进入睡衣袖子之下。
“艾莉诺,听着,”塞米一边说,一边盯着我的眼睛,紧抓我的手,“姑娘,再次谢谢。谢谢你照顾我,还把我买的东西带过来。”我发现自己并不想把手从他温暖有力的掌中移开。雷蒙咳了咳,肯定是因为过去半小时左右致癌物缺席,肺部有了反应。
我用力咽咽口水,突然觉得难以开口。“那么,我这周晚点再过来,我会带吃的来。”我终于开口,“我保证。”塞米点点头。
“那就再见喽,老大。”雷蒙说,把肉乎乎的手搭在塞米肩上,“很快见喽,嗯?”
我们走出病房时,塞米对我们挥手。我们绕过转角、迈向电梯时,他依然面带笑容挥着手。
走出医院以前,我们都没说话。
“真是可爱的家伙,嗯?”雷蒙说。这句有点多此一举。
我点点头,试着留住塞米包住我手心的感觉,舒适安全,还有他眼神里的和善温暖。让我惊慌的是,我发现有滴在眼里形成的泪水,我赶在泪水溅出来以前,转过身抹掉。烦人的是,通常最缺乏观察力的男人雷蒙竟然注意到了。
“艾莉诺,你今天接下来的时间要做什么?”雷蒙柔声问。我看看手表,快四点了。
“我想我就回家,也许看一下书吧。”我说,“晚点有个广播节目,就是听众会写信过去,要求重播他们当周喜欢的节目片段,通常很有意思。”
我也在想,我可能再买些伏特加,半瓶就好,把剩下的那些补满。我渴望喝伏特加时那种短暂尖锐的感受——那是一种悲伤灼烧的感受——接着,最幸福的地方就是,毫无感觉。我看到塞米报纸上的日期,其实今天是我生日。真烦,我忘了问护士她的黄蜂袜子是在哪儿买的——要不然就可以买来送给自己当礼物。我决定买点小苍兰送自己,我一直很爱它们淡雅的香气跟柔和的色调——它们有种低调的亮度,美过俗丽的向日葵及老派的玫瑰。
雷蒙正看着我。“我现在要去我妈家了。”他说。
我点点头,擤擤鼻子,拉上外套拉链,准备踏上归途。
“听着——你想不想和我一块儿去?”雷蒙说,我正转向大门。
我立刻涌现的念头是,想都别想。
“我大部分的星期日都会过去。”他说下去,“她不大出门——我确定她看到新面孔会很高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