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卷 地名:那个姓氏(第9/11页)
无论是我母亲也好,还是我父亲也好,仿佛都并不觉得提起希尔贝特的祖父,提起这位证券经纪人来有什么特别的兴趣。我的想象力却从巴黎社交界中把某一个家庭单独抽出来,把它奉为神圣,如同它曾把巴黎这座石头城中的某所房子单独抽出来,把它的大门刻上花纹,把它的窗户彩绘装饰得十分华丽一样。不过这些装饰,只有我才看得见。我的父母认为斯万家住的那所房子跟林园区在同一时期盖的别的那些房子都一样,他们也觉得斯万家跟别的许多股票经纪人家都一样。他们对这个家庭的印象是好是坏,根据它在凡人共同的业绩中参预了几分,根本看不见它有什么独具一格的地方。即使他们发现了什么长处,他们也会在别处看到同样的,甚至犹胜一筹的优点。因此,当他们发现斯万家的位置好时,就说另外还有一所房子位置更好,然而这所房子跟希尔贝特毫无关系,或者是属于比她爷爷资金更雄厚的一些金融家的;万一他们要是一时跟我意见一致,那准是误会,立即就要纠正的。这是因为,我的父母不具备爱情赐给我的那种补充的、瞬时的感觉,所以发现不了希尔贝特周围任何新的品质——这就跟颜色领域里的红外线一样,在感情领域中也是属于肉眼所不见的一种。
在希尔贝特早就通知我她不会来香榭丽舍的那些日子,我就想办法蹓个弯,走到离她所在的地方近一点的处所。有时我领着弗朗索瓦丝到斯万家所住的房子那里去朝圣。我让她把她从那家庭女教师那里听来的关于斯万夫人的话一而再,再而三地讲给我听。“看来她挺迷信的。哪天要是听到猫头鹰叫,或者墙里有钟表的滴答声,或者午夜看见一只猫,或者是木器发出吱吱嘎嘎的响声,那她是准不会外出旅行的。啊!她信教可虔诚了!”我对希尔贝特的爱是如此之深,当我在路上碰见她们家的老厨师头牵着狗出来溜达的时候,我也要带着深情把他那部花白胡须看上半天。弗朗索瓦丝说:“您倒是怎么了?”
然后我们就继续往前走,直到他们家马车出入的大门口,那里有一个跟任何看门人都不一样的看门的,他号衣上的饰带都浸透着我在希尔贝特这个名字里感到的那种令人忧郁的魅力,他仿佛知道我天生就不配进入他奉命守卫的那份神秘的生活,而一楼的那些窗户也仿佛有意识地关得严严实实的,在平纹细布的遮盖下,比任何其他窗户更不象希尔贝特的双眼那样炯炯有神。有时候,我们上环城马路去,我就在迪福街口站着;据说在那里时常可以看到斯万先生上他的牙科大夫诊所去;我的想象力把希尔贝特的父亲看得跟人间的任何人是如此不同,他在现实世界中的出现也会带来如此之多的神奇,以至在走到玛德莱娜教堂之前,当我一想到我们已经离那条可能出乎意料地见到奇迹出现的街不远,心里早就突突直跳了。
然而更多的时候,当我见不着希尔贝特时,由于我听说斯万夫人几乎每天都沿着槐树路,在布洛尼湖岸边,还有在玛格丽特王后小道上散步,我就让弗朗索瓦丝领我上布洛尼林园去。在我心目中,这林园仿佛就是一座座这样的动物园,各色草木无不具备,种种景色层出不穷,翻过小山就看到洞窟、草原、巉岩、河流、沟壑、小丘、沼泽。然而游客也知道那都是为河马、斑马、鳄鱼、俄罗斯兔、狗熊和苍鹭所提供的嬉戏之所,所提供的合适的环境或者如画的背景;至于布洛尼林园,也是十分复杂,集结着许多自成体系的小世界——紧接着象弗吉尼亚州那种栽有美洲橡树这样的红色大树的农场就是湖畔一片松林,或者是一片高耸的乔木,从中突然窜出一位行色匆匆的女子,穿着一身柔软的裘皮衣服,两只眼睛炯炯有神——这是女人的花园;而槐树路,就跟《埃涅阿斯纪》中的爱神木路一样,为了她们就在两旁只种了一种树,这是一条著名的美人们散步的小径。孩子们老远看到岩顶就兴高采烈,他们知道海狮就要在这里跳进水里去,同样,早在走到槐树路以前,清香四溢的槐花也就叫我老远就感到马上就要接近那无与伦比的既强大又柔弱的植物实体,后来我越走越近,看到了树顶轻盈娇柔的叶丛,优雅而多少有些轻佻,线条妖艳,质薄料精,在叶丛中挂着万千白花,象是千百群振翅攒动的蜜蜂,还有这花的阴柔、闲逸而悦耳的名称,都使得我的心怦怦直跳,然而这里头却含有凡俗的因素,就象是那些华尔兹舞一样,我们记住的不是舞蹈本身,而是入舞厅时接待员高声叫出的漂亮的女宾的姓名。我听说,我将在那小径上看到一些打扮入时的美女,她们当中虽然有些还没有出嫁,然而别人不提则已,一提就总是跟斯万夫人一道提起,而且时常总是用她们的化名;她们如果换了什么新的姓名,那也仿佛是用来隐匿真实身分的假名,别人谈起她们来时是根本不用的,免得产生误会。心想在女人漂亮不漂亮的问题上,美是受一些神秘的法则所支配的,她们对此早已心领神会,也有办法来体现这美,所以我把她们的装束和车马的出现看作是一种启示,此外还有万千细节,我都寄予充分的信任,仿佛给这些转瞬即逝、游移不定的东西注入一个灵魂,使它们取得一件艺术杰作的完整一致。不过我要看的还是斯万夫人,我等着她走过来,心头激动得仿佛她就是希尔贝特似的。本来嘛,希尔贝特的父母,就跟她身边的一切一样,都浸透着她的魅力,跟她一样在我心头激起一份情感,甚至还有点令人痛苦的不安的情绪(因为他们跟她的接触是她生活中内在的部分,是我所无缘介入的),而且,读者不久就会看到,我很快就明白,原来他们并不欢喜我跟她在一起玩,这就又添上了一份我们对那些能毫无限制地伤害我们的人们的那种敬畏之情。
有时,我看到斯万夫人穿一件普通呢子的波兰式连衣裙,头上戴一顶插着一支野鸡毛的无边小帽,胸口别一小束紫罗兰,仿佛只是为了抄近路早些回家似的,匆匆忙忙地穿过槐树路,而对坐在马车上老远认出了她的身影,向她打招呼而且心想谁也没有她那么帅的那些先生们挤挤眼睛。这时,我就把简朴放在美学标准和社交条件的首位。然而有时我摆在首位的就不是简朴而是排场了,譬如说,当弗朗索瓦丝已经累得不行,直嘀咕说她迈不开腿了,而我还是逼她拖着脚步再陪我走上一个小时,终于在通往太子妃门那条小道看到——这形象在我看来就代表着王家的尊荣,是君王的驾临,是后来任何真正的王后都未能给我如此强烈印象的(因为我对她们的权力是有清楚的概念也有实际的体会的)——由两匹精壮矫健,象贡斯当丹·居伊①笔下那样的马拉着,御者座上坐着一位穿着哥萨克骑兵那样的皮衣的高大车夫,旁边是一个象已故博登诺尔②的侍从那样的青年侍者,我只见——说得更正确些,应该是我感到它的轮廓在我心头刻上了一个清晰而恼人的烙印——一辆无与伦比的维多利亚式四轮敞篷马车,车身比一般稍高,从最时新的豪华中又透出古雅的线条,车里潇洒地坐着斯万夫人,她的头发现在还是一片金黄,只有一绺灰的,束着一条狭窄的缎带,戴的经常是紫罗兰,从带上垂下长长的面纱,手上打着一把浅紫色的遮阳伞,嘴边挂着一个暧昧的微笑,我从中只看到王后那种仁慈,可也更加看到轻佻女子的撩拨,这是她轻盈优美地赐给跟她打招呼的人们的。这个微笑,对某些人是意味着:“我记得很清楚,真是太妙了!”对另一些人则是:“我何尝不想啊?咱们两个运气太坏!”对还有一些人则是:“好吧,我跟着这行列再走一段,一会儿就出来。”就是在陌生人身边过时,她嘴边也挂着一个懒洋洋的微笑,仿佛是在等待哪个朋友或者想起哪个朋友;这丝微笑不禁令人赞叹:“她多美啊!”只对某一些人,她的微笑才是酸不溜丢、勉勉强强、畏畏缩缩、冷冷冰冰的,那意思是说:“好吗,你这个坏包,我知道你的舌头比毒蛇还毒,你那张臭嘴就是闭不住!可你以为我在乎吗?”戈克兰③跟一群听他侃侃而谈的朋友走过,以舞台上那种姿势向坐在马车上的人们挥手致意。可我一心想着斯万夫人,我装作没有瞧见她,因为我知道一到射鸽场那边,她就会叫车夫把车驶出行列,停下来好徒步走下小径。在我感到有勇气打她身边走过的日子,我就拽着弗朗索瓦丝上那个方向走去。果然过一会儿就老远看见斯万夫人在行人小径上向我们走来,她那浅紫色裙子长长的拖裾在身后拖着,那副衣装打扮在老百姓心目中是只有王后才有而又是别的妇女所不穿戴的。她有时垂下眼帘看看她阳伞的伞柄,对路过的行人毫不在意,仿佛她唯一的大事和目的就是出来活动活动,全然不想到众人都在看她,所有的脑袋都向她转将过来。可有时当她回过头来叫她那条猎兔狗时,她也不经意地向四周看上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