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卷(第4/7页)
这部剧刚一启幕,在我这双擦亮的眼睛看来,在德·夏吕斯身上便进行了一场彻底而迅猛的革命,仿佛他已被魔杖所触动。在此之前,我一直都不明白,也未曾目睹过。罪恶(为语言方便起见,众人都这么说)这精灵,只要无视它的存在,它就会在无形中悄悄地伴随着您,无一例外。仁慈、奸诈也好,名声、上流社会交往也罢,这一切从不随意暴露,人们总保持其隐秘性。连奥德修斯一开始也没有认出雅典娜。不过,神与神之间很快就可相互看穿,同类人彼此也可一眼识破,如德·夏吕斯先生就被絮比安一眼看透。迄此,面对德·夏吕斯先生,我就象个漫不经心的人,面前站着一位孕妇却没注意她那笨重的身子,当她微微一笑,再次对他说:“对,我现在有点儿累,”他还不知趣地刨根问底:“您到底哪儿不舒服?”一旦有人给他点破“她有身孕”,他才猛然发现她腆着肚子,两只眼睛便盯着不放。确实,理智打开眼睛,悟错增加眼力。
有些人不愿把德·夏吕斯先生之流当作实例来证明这一规律,都是熟人熟面,长期未曾加以怀疑,直至有一天,在一个与他人无异的家伙的平淡无奇的外表上,那用密写墨水书写的、至今不露真迹的古希腊人珍爱的性格谜底暴露出来了,他们只要回想在生活中,有多少次险些做出蠢事,就完全会明白,他们周围的世界,一开始就办裸裸地暴露在眼前,把千百种伪装一一剥掉,而人愈有教养,便愈善于掩饰。比如有那么一个男人,在他那张毫无个性的脸上,人们根本就看不出他就是某女人的兄弟,未婚夫或者情人,正要张口骂她“好一只母老虎!”时,万幸的是,旁边有人给他们咕噜了一句,他们咽回了已溜到嘴边的那个倒霉字眼。于是,就象粉墙上显现出Mané,Thècel,Pharès①的字样,立即出现这样的议论:他就是那个女人的兄弟,未婚夫或情人什么的,不该当他的面说她“母老虎”。单就这一新的观念便会引起一系列的重新组合,过去对她家其他成员的看法有的会取消,有的会收回,从此得到全面的调整补充。德·夏吕斯先生身上尽管附着另一个人,使他与众不同,就象那个半人半马的神,那个与男爵合二为一的人,我却一直没有发现。现在,抽象的东西具体化了,他一旦被识破,便马上丧失了隐身能力,德·夏吕斯先生摇身一变,来了个脱胎换骨,面貌全非,以致不仅他那富于变化的音容,而且过去与我时起时伏的交往,总之,至此我一直闹不明白的一切,一下子全都被看得一清二楚,就好比有一行文字,若把字母拆开打乱,不能说明任何意思,可如按正常词序重新排列,便表达出某钟思想,更也不易忘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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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据《圣经》记载,巴比伦伽勒底国国王伯沙撒一日大宴群臣,饮酒时,忽见有人手指显现出来,在粉墙上书写了这几个词,经请预言家但以理解释,那文字讲巴比伦国末日已到,全国将分裂给理代人和波斯人。
此外,我现在终于明白了,刚才见德·夏吕斯先生从德·维尔巴里西斯夫人家出来时,我为何觉得他酷似女人:真是个十足的女人!他这类人,不象看上去那么矛盾,他们的理想是富有男子气概,原因就在于他们天生的女人气质,在生活中,他们只是在外表上与其他男子没有差别;每人的眸子平面都凹雕着一个身影,绝无例外,它铭刻在人们藉以观察宇宙万物的眼睛里,可在他们那一类人的眼睛里,铭刻的不是仙女的倩影,而是美男的形象。他们这些人始终处于诅咒的重负之下,不得不靠自欺欺人和背信弃义过日子,因为他们也清楚,他们的那种欲望实在可耻,会受到惩罚,因此不可告人,然而正是这一矛盾给人创造了最为甜密的生活乐趣;他们不得不背弃自己的上帝,因为即使是基督徒,一旦他们出庭受审,便落成了被告,而面对着基督,且以基督的名义,他们必须为自己的一生几乎都受到诽谤而极力辩解;他们是失去母亲的孤儿,一生中,他们不得不对自己的母亲撒谎,甚至直到为母亲合上双眼的最后一刻;他们是无情无义的朋友,虽然他们的魅力往往得到普遍承认,触动了不少人的情感,虽然他们的心底常常是善良的,赢得了不少人的好感,然而,那种借助谎言得以苟延残喘的关系称得上为友情吗?一旦内心萌发出信赖与真诚的冲动,便会厌恶地唾弃这种关系,除非有幸碰上一个为人公道,甚至富于同情心的人,但是,这种人往往会被习惯心理引入歧途,甚至把公开的罪恶视作情爱,虽然这种情爱与他格格不入,就象有的法官,出于原罪和种族本性所造成的种种原因,比较容易怀疑、指控同性恋者杀人,犹太人叛逆。但是——我刚才概述了第一种观点,诸位可以看到,这一观点后面将得到修正,而且如果不为了那些耽于幻想,凭想象看待一切的人揭穿其中的矛盾,这一观点定会令他们勃然大怒,至少根据这一观点看,情况如此——他们虽是情人,可情爱的可能性几乎拒他们在门外,爱恋的希望给他们以力量,担当形形色色的风险,忍受各式各样的孤寂,因为他们的情之所钟恰是个男人,而这个男人毫无女人的特征,不可能性欲倒错,因此也不可能对他们产生爱情。倘若他们用金钱买不来真正的男子汉,倘若他们不被幻想所驱使,把出卖肉体的同性恋者错当作真正的男子汉,那结果必然就是他们的欲望永远得不到满足。他们的名声岌岌可危,他们的自由烟云过眼,一旦罪恶暴露,便会一无所有,那风雨飘摇的地位,就好比一位诗人,前一天晚上还备受各家沙龙的青睐,博得伦敦各剧院的掌声,可第二天便被赶出寓所,飘零无寄,打不到睡枕垫头,象参孙①推着石磨,发出同样的感叹:两性必将各自消亡--------
①《圣经》中的人物,是位力大无比的勇士。
有遭受巨大不幸的日子里,受害者会受到大多数人的同情,就好比犹太人全都倾向德雷福斯,但一旦不再倒霉,他们甚至再也得不到一丝怜悯——有时被社会所不容——遂被同类所唾弃,暴露无遗的真实面目引起他人的厌恶、在明镜中原形毕露,镜子反照出的不再是美化他们真相的形象,而是把他们打心眼里不愿看到的各种丑态和盘托出,最终使他们醒悟,他们所称其为“爱”的玩艺儿(他们玩弄字眼,在社会意义上把诗歌、绘画、音乐、马术、禁欲等一切可以扯上的东西全称其为自己所爱)并非产生于他们认定的美的理想,而是祸出于一种不治之症:他们酷似犹太人(唯有少数几位只愿与同种族的人结交,嘴边总是挂着通用的礼貌用语和习惯的戏谑之言),相互躲避,追逐与他们最势不两立,拒绝与他们为伍的人,宽恕这些人的无礼举动,被他们的殷勤讨好所陶醉;但是,一旦遭到排斥,蒙受耻辱,他们便会与同类结成一伙,经历了类似以色列遭受到的迫害之后,他们最终会形成同类所特有的体格与精神个性,这些个性偶尔也惹人高兴,但往往令人讨厌,他们在与同类的交往中精神得以松弛(有的人在性情上与敌对种族更为贴近,更有相通之处,相比较而言,表面看去最没有同性恋之嫌,尽管这种人尽情嘲讽在同性恋中越陷越深的人们),甚至从相互的存在中得到依赖,因而,他们一方面矢口否认同属一伙(该词本身就是莫大的侮辱),而另一方面,当有的人好不容易隐瞒了自己的本来面目,他们却主动揭开假面具,与其说是为了加害于人(这种行为为他们所憎恶),倒不如说是为了表示歉意,象大夫诊断阑尾炎那样刨根问底,追寻同性恋的历史,津津乐道于告诉别人苏格拉底是他们中的一员,就好比犹太人标榜耶稣为犹太人,却不想一想,如果连同性恋也是正常的事,那末世间也就不存在不正常的东西了,无异于基督降生之前,绝不存在反基督徒;他们也未曾想过,唯有耻辱酿成的罪恶,正因为它只容许那些无视一切说教,无视一切典范,无视一切惩罚的人存在,依仗的是一种天生的德性,与他人格格不入(尽管也可能兼有某些高尚的道德品质),其令人作呕的程度远甚于某些罪恶,如偷盗、暴行、不义等,这些罪恶反而更能得到理解,因此便更容易得到普通人原谅;他们秘密结社,与共济会相比,其范围更广,效率更高,更不易受到怀疑,因其赖以支撑的基础是趣味、需求与习惯的一致,他们所面临的风险,最初的尝试,掌握的学识,进行的交易,乃至运用的语言都完全统一,在他们这个社会中,希望别相互结识的成员凭着对方一个自然的或习惯的,有意的或无意的动作,就可以立即识别同类,告诉乞丐,他正为其关车门的是位大贵人;告诉做父亲的,那人正是他爱女的未婚夫;告诉想求医,忏悔或为自己辨护的人谁是医生,谁是牧师,谁又是他曾上门找过的律师;他们都不得不保守秘密,然而却都了解他人的某些隐私,而世上圈外的人对他们从无纤毫的狐疑,在他们看来,再难以置信的历险小说都真实可信;因为在这种不符合时代精神的传奇般的生活中,大使以苦役犯为友,而王子,虽然时而自然表现出贵族教育所养成的翩翩风度,非颤颤巍巍的小市民所能相比,但一旦迈出公爵夫人的府邸,便与流氓大盗密谋;这伙人为人类群体所不齿,但举足轻重,受怀疑时他们却不在场,不受猜疑时,他们则耀武扬威,肆无忌惮,受不到惩罚;他们到处都有同伙,无论在平民阶层,在军队,还是在神殿、监狱,甚至在御座,无一例外;他们,至少大多数都与非同类的人亲密相处,既甜蜜,又危险,挑逗对方,与他们笑谈自己的恶习,仿佛与己无关,由于他人的盲目或虚伪,这种游戏玩得轻而易举,且可持续多年,直至丑闻暴露,驯化者自食恶果,被人吞噬;在此之前,他们不得不矫饰自己的生活,欲注目不得不转移视线,欲转移视线却又不得不注目,言谈中不得不为许多形容对象易性,这种社会压力与他们承受的心灵压力相比,微不足道,确实,他们的恶习,或恶习一词难以达义的行为,迫使他们对自己,而不再是对他人,造成重大的心理压力,以便这种行为在自己的眼里不再构成什么恶习,然而,有的人更讲究实际,处事更性急,他们无暇去搞交易,顾不上简化生活,争取通过合作赢得时间,于是便分道扬镳,形成了两伙,第二伙完全由与他们清一色的人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