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部 女囚(第8/106页)
在德·盖尔芒特夫人的所有这些长裙和睡袍中间,最能反映一种明确倾向、具有一种特殊意义的,要算是福迪尼仿照威尼斯古图案制作的那些长裙。也不知是由于它们的这种历史渊源,还是由于它们中间的每一件都是独一无二的缘故,这些长裙被赋予了一种非常特殊的性质,使穿着这些长裙等你前去或是跟你接谈的这个女人,变得异乎寻常地重要起来,仿佛这装束是长时期深思熟虑的成果,仿佛这谈话是超脱于日常生活之上,有如小说中的场景似的。在巴尔扎克的小说中,我们见过其中的女主角在接待某位来客的日子特意穿上这件或那件装束。如今的服饰已经不象这般的具有个性了,但福迪尼的长裙算得上是个例外。写小说的人在描写这些长裙时,不会有任何含糊之处,因为这些长裙是确实存在的,它上面的最细微的图案,也象一件艺术品的真迹那样可以让你细细端详。面对两件决非大致上差不多,而是每件都有鲜明个性,甚至可以分别给它们取个名儿的长裙,究竟是穿这件还是穿那件,这位夫人的确是得作一番选择的。
不过,说了长裙,我还得再说说这位夫人。我觉得这会儿的德·盖尔芒特夫人甚至比当初我恋慕着她的时候更可爱了。因为我在她身上已无所期待(我去她那儿已不是出于看望她的目的),所以当我把脚搁在壁炉柴架上听她说话,仿佛在读一本用往昔的语体写作的书的时候,我几乎是象独自一人待在那儿似的无拘无束,心境平和而宁静。我的精神境界是超脱的,因而我能够细细地品味她的谈吐中那种法国式的典雅,其韵味的纯正,在今天的口头和书面语言中都已是不可复得了。我听着她娓娓而谈,犹如聆听一首风味纯正的可爱的法兰西民歌,甚至觉着依稀能在其中听出她对梅特林克的有所微词(不过,鉴于女人缺乏主见,易为文学界的时尚所左右,如今她或许已经受了姗姗来迟的褒誉的影响,对这位比利时剧作家赞赏不已了),正如我能觉着梅里美对波德莱尔,司汤达对巴尔扎克,保尔-路易·古里埃对维克多·雨果,梅拉克对马拉美都有过微词一样。我知道,这些嘲贬别人者就思想而言都比他们嘲贬的对象有更大的局限性,然而他们的语汇确是更纯正的。德·盖尔芒特夫人的语汇几乎跟圣卢的母亲不相上下,简直到了一种令人赞叹的境界。今天的那些爱说“实则”(而不说“其实”)、“更有甚者”(而不说“尤其”)、“大惊失色”(而不说“大吃一惊”)等等等等的作家们,我可不是从他们的苍白乏味的语汇中,而是从跟一个叫德·盖尔芒特夫人或者叫弗朗索瓦丝的女人的交谈中学到古风的语体和一个个词儿的真正读音的,我在五岁那年就从弗朗索瓦丝那儿知道,大家是不说塔尔纳,而说塔尔,不说贝阿尔纳,而说贝阿尔的。所以我在二十岁进社交圈子时,就用不着再让人教我不该象邦当夫人那样说“德·贝阿尔纳夫人”了。
如果我说公爵夫人并没意识到自己身上的这种乡土味和半拉子的村妇气,或者她在表现这种味儿时没有某种矫情之处,那我就是在说诳话了。不过在她而言这与其说是贵妇人学乡下人的样子故作天真,与其说是对藐视不相识的农妇的富婆嗤之以鼻的公爵夫人的骄傲,倒不如说是一位清楚自己的魅力所在,而且不愿让它给摩登的粉饰糟蹋掉的女人的颇带几分艺术家气质的审美趣味。有个例子跟这很相象,我们大家都知道在迪弗有个诺曼底人店主,就是那家“征服者威廉”的老板,他执意不肯让自己的小客栈沾上现代化宾馆的奢侈习气,虽说他已是百万富翁,他的说话、穿衣仍保持着诺曼底农民的做派,而且就象在乡下农舍一样,让顾客跑进厨房来看他亲自掌勺烹制一顿决不比最豪华的大饭店逊色,但价钱也贵得多的晚餐。
但凡古老的贵族世家,单有那点本乡本土的生命力是不够的,家族中还必须降生一位聪明恰到好处的成员,才能不至于鄙薄这种生命力,不至于让它湮没在世俗的粉饰下面。德·盖尔芒特夫人,可惜才情太高,巴黎味儿也太足,当我认识她时,她除了口音以外已经没有半点儿外省气了,但她至少在描述自己当年轻姑娘那会儿的生活时,找到了一种(在似乎过于俚俗的外省人的声腔和矫揉做作的文绉绉的谈吐之间)折衷的谈话方式,这种风格的语言,正是使乔治·桑的《小法岱特》以及夏多布里昂在《墓畔回忆录》中讲述的某些传说显得那么可爱的语言。我最喜欢的事就是听德·盖尔芒特夫人讲那些有农民和她一起出场的故事。古老的名字,悠远的习俗,使这些城堡映衬下的村落别有一种诱人的情趣。
她的那种发音方式,如果其中没有任何做作之处,没有任何创造一套语汇的意图,真称得上是一座用谈话作展品的法兰西历史博物馆。“我的叔祖菲特-雅姆”不会使人感到吃惊,因为我们知道菲兹-詹姆士①家族是会很愿意申明他们作为法兰西的名门望族,不想听到人家用英国腔来念他们的名字。不过有些人,他们原先一直以为得尽力按照语法拼读规则来念某些名字,后来却突然听见德·盖尔芒特夫人不是这么念的,于是又尽力照这种他们闻所未闻的念法来念那些名字,这些人驯顺到如此可怜的地步,倒是实在令人吃惊。比如说,公爵夫人有一位曾祖父当过德·尚博尔伯爵的侍从,为了跟后来当了奥尔良党人的丈夫开个玩笑,她总喜欢说“我们这些弗罗施多夫的旧族”。那些原先一直以为该念“弗罗斯多夫”的客人当即改换门庭,满嘴“弗罗施多夫”的说个不停。
--------
①菲兹·詹姆士(1670—1734),英国贵族、元帅;1710年被法国国王路易十四册封为法国公爵。“菲特-雅姆”是这个英国名字按法文读音习惯的念法。
有一回我问德·盖尔芒特夫人,她给介绍说是她侄儿,但我没听清他名字的那位风度翩翩的年轻人是谁,因为公爵夫人说这个名字时,尽管用她那低沉的喉音说得很响,但发音含混得很,我只听见“这位是……翁,罗贝尔……兄弟。他认定他的头盖骨跟远古时代的威尔士人是一模一样的。”后来我才明白她是说:“这位是小莱翁(莱翁亲王,其实是罗贝尔·德·圣卢的内弟)。”“诚然,他是不是真有这样的头盖骨,”她接着说,“这我可说不上来,不过他在穿着上的高雅情趣,可把那鬼地方给甩远了。我和罗昂一家在若斯兰①那会儿,有一天我们去做礼拜,碰到好些从布列塔尼各地来的农民。有个高大的乡下汉子,莱翁家的一个佃户,大惊小怪地瞅着罗贝尔内弟的那条浅色长裤。‘你这么瞧着我干吗?我敢打赌说,你还不知道我是谁呐,’莱翁对他说。然后,因为那乡下佬说他不知道,莱翁就接着说:‘听着,我就是你的亲王。‘噢!’那乡下佬一边忙不迭地脱帽致歉,一边回答说,‘我把您当作英国佬了。’”如果我趁此机会,怂恿德·盖尔芒特夫人再讲讲罗昂家的事(她的家族跟他们家时有联姻的情况),她的叙述就会充满一种矜悯的伤感情调,而且,就象那位真正的诗人邦比耶也许会说的那样,“有股子在荆豆萁火上煎出来的荞麦薄饼的呛人味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