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部 女逃亡者(第47/69页)
关于我在巴尔贝克两度小住时遇到的那个喜爱体育的年轻人,维尔迪兰夫妇的侄子,这里必须提前附带谈一谈。在安德烈来访后不久(过一会儿我还要谈到这次来访),发生了几件给人印象颇深的事。首先是这位年轻人与安德烈订了婚并娶了她(也许是出于对阿尔贝蒂娜的怀念,我当时不知道他曾经爱过阿尔贝蒂娜),拉谢尔为此悲痛欲绝,他却毫不理会。其时(亦即在我前面谈到的那次造访后几个月)安德烈已不再说他是一个无耻之徒了,后来我发觉她以前之所以称他无耻之徒正是因为她发疯似地爱上了他,但又以为他不愿意要她。还有一件事更令人震惊。这位青年推出了几个独幕喜剧,布景和服装都是他设计的,这些短剧在当代艺术领域里引起的一场革命至少可以与俄罗斯芭蕾完成的革命相提并论。简而言之,最有权威的评论家都认为他的作品了不起,堪称天才之作,我现在也这么认为,这就证实了拉谢尔从前对他的看法,着实令我吃惊。在巴尔贝克认识他的人都以为他只注意与他交往的人衣服剪裁是否高雅,以为他把全部时间都用来玩纸牌、看赛马、打高尔夫球或马球,他们还知道他在班上一直是个又懒又笨的学生,甚至读中学时还被校方开除过(为了给父母找麻烦,他去一家大妓院住了两个月,就是德·夏吕斯先生以为在那儿见到过莫雷尔的那家妓院),他们想他的作品也许出自安德烈之手,是安德烈出于对他的爱把荣誉让给了他,或者更大的可能是他出钱让某个有才华而又贫困潦倒的职业作家替他写作,反正他腰缠万贯,以往的大肆挥霍只是九牛拔一毛而已(这群阔人——他们并未因为和贵族交往而变得文雅些,对何谓艺术家毫无概念,在他们眼里艺术家就是在小姐的订婚仪式上被叫来背几段独白,演完后立即在隔壁客厅里悄悄得几个赏钱的那种演员,或是一名画师,他们把刚结婚还没生孩子的女儿带到这种画师家里摆姿势,让他画像,因为这时她还显得很好看——往往以为上流社会那些写书、作曲或绘画的人都花钱让别人为他们代劳,为的是得一个作者的名声,就象有些人花钱为自己谋一个议员的席位)。但是所有这些估计都错了;那个年轻人确实是这些令人赞叹的剧作的作者。我得知此事后,不得不在各种猜想之间犹豫不定。要么在很长一段时间里,他确实象看上去那样是个迟笨的粗鲁之人,尔后某个生理上的突变唤醒了他身上处于混沌状态的天才,就象林中的睡美人突然苏醒了一样;要么当他还在修辞班捣蛋闹事,当他中学会考屡屡受挫,当他在巴尔贝克赌博损失惨重,当他害怕和维尔迪兰姑妈那个小圈子的忠实成员一道上“有轨”因为他们的衣著太难看时,他已经是个天资不凡的人,只不过他漫不经心把天才消耗在沸腾的青春激情里,或者甚至也可能那时他已经意识到自己的才能,而他之所以是班上最后一名,是因为当老师重复着关于西塞罗的陈词滥调时,他却在读兰波或歌德的作品。诚然,我在巴尔贝克遇见他时,没有任何迹象能让人想到后一种假设,当时在我看来他唯一关心的是套车的马是否象样,以及鸡尾酒会准备得如何。但这一不同看法并不是不可驳斥的。他可能很爱虚荣,这与天才并非不能相容,他力图用他知道在他生活的那个社会最能令人倾倒的方式来显示他的才智,而这最好的方式决不是向人们证明他对《亲和力》①有精辟的了解,而恰恰是会驾驭四匹马套的车。再说我不能肯定,即使在他成了那些独树一帜的艺术精品的作者以后,他会很愿意在他扬名的剧院以外的场所与那些未着无尾常礼服的人,比如早先小圈子的忠实成员们打招呼,这并不说明他愚蠢,而是说明他有虚荣心,甚至有一定的务实头脑,一定的洞察力,善于使自己的虚荣心适应蠢人的思想方法,因为他需要得到这些人的敬重,而在这些人眼里,一套常礼服要比一个思想家的目光更有光彩。谁知道,从外表看,一个有才华的人,或者一个并无才华却喜爱精神产品的人,比如我,给某个在里夫贝尔,在巴尔贝克旅馆,或是在巴尔贝克海堤上碰到他的人留下的印象会不会也象个十足的狂妄自大的笨蛋呢?何况对奥克达夫来说,艺术大概是某种内在的、存在于他自己心灵深处的东西,因此他大概根本没想到和别人谈论它,不象圣卢,艺术在其心目中的地位相当于套车的马在奥克达夫心目中的地位。奥克达夫是有可能热衷于赌博,而且据说一直保留着这个嗜好。不过,尽管对凡德伊那部不知名的作品的崇拜——这种崇拜使这部作品得以再生——来自蒙舒凡一个十分暧昧的阶层,但想到那些可能是我们时代最超凡脱俗的作品不是出自中学优等生会考的参加者之手,也不是出自受过典范的、经院式的、布洛依②家族式的教育的人之手,而是一个出入赛马骑师过磅处和大酒吧的人所著,我仍然感到震惊。不管怎样,那时在巴尔贝克,驱使我想认识那个年轻人的原因和驱使阿尔贝蒂娜及其女友们阻止我结识他的原因都与这个年轻人本人的价值无关,这原因只能揭示“知识界人士”(以我为代表)与社交界人物(以那群少女为代表)之间在对一个交际场人物(那个年轻的高尔夫球手)的评价问题上永存的误解。我丝毫未预感到他有才华,他在我眼里的地位——类似过去布拉当夫人所具有的地位——在于他是我的女友们的朋友,不管她们嘴上怎么说,而且他比我更属于他们那一伙。另一方面,从阿尔贝蒂娜和安德烈身上可以看出社交界没有能力对精神产品作出正确的评价,她们在这方面素来喜欢注重假象,因此她们俩不仅有可能认为我愚蠢,竟对这么个笨蛋感兴趣,而且尤其会惊奇地想,高尔夫球手就高尔夫球手吧,我怎么偏偏选中这个最最不可取的人。要是我愿意结交希尔贝,德·贝勒弗尔倒也情有可原,这个小伙子除了会打高尔夫球还很健谈,而且得过一张中学优等生会考奖状,诗也写得不坏(其实他比谁都蠢)。如果我的目的是为“写一本书”而“练习人物描写”,那么居伊·索穆瓦(此人完全是个疯子,曾诱拐两名少女)至少是个古怪的人,可以引起我的“兴趣”。这两位,人家可能“允许”我与之交朋友,可那一位,在他身上我能找到什么吸引人的地方?他是“粗鲁之辈”、“愚笨之辈”的典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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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亲和力》,歌德的长篇小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