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卷 二一个教士和一个哲学家(第2/3页)
堂.克洛德静静听着.猛然间,他那凹陷的眼睛露出锐利.机敏的目光,可以说格兰古瓦顿时觉得这目光一直探到他灵魂深处去了.
很好,皮埃尔您怎么现在和那个跳舞的埃及姑娘混在一起呢?
怎么着!格兰古瓦说.她是我老婆,而我则是她老公.
教士阴森的眼睛一下子像火焰在燃烧.
你怎么能干出这种事来,可怜虫?他怒气冲冲地抓住格兰古瓦的胳膊,大声喊叫地.你居然被上帝唾弃到这个地步,对这个姑娘动手动脚?
凭我进天堂的份儿起誓,大人,格兰古瓦浑身打着哆嗦,答道.我向您发誓,我从来没有碰过这个姑娘,如果这恰恰是您所担心的.
那你说什么丈夫妻子呢?教士说.
格兰古瓦赶忙把读者所知道的那些事情,奇迹宫廷的奇遇啦,摔罐子成亲啦,三言两语地讲了出来.还说,看来这门亲事还毫无结果,每天晚上,吉卜赛姑娘都像头一天新婚之夜那样避开他.最合他说:真是有苦难言呀,都因为我晦气,讨了个贞洁圣女.
您这话怎么说?副主教问道,听到这番叙述,怒气渐渐消了.
要说清楚可相当困难呀.诗人答道.这是一种迷信.一个被称为埃及公爵的老强盗告诉我,我妻子是一个捡来的孩子,或者说,是个丢失的孩子,反正都是一回事.她在脖子上挂着一个护身符,听说个这护身符日后可以使她与父母重逢,但是如果这姑娘失去了贞操,护身符随即将失去他的法力.因此我们两个人都一直洁身自好.
那么,克洛德接口说,脸孔越来越开朗了,皮埃尔,您认为这个女人没有接近过任何男人?
堂.克洛德,您要一个男人怎么去对付迷信的事情呢?她整脑子里就装着这件事.在那些唾手可得的流浪女子中,能像修女般守身如玉的,确是少之又少.不过她有三样法宝防身:一是埃及公爵,把她置于直接保护之下;二是整个部落,人人把她尊敬得像圣母一般;三是一把小巧的匕首,从不离身,尽管司法长官三令五申禁止带凶器,这个小辣椒却总是找到能在身上隐蔽匕首的角落,有谁有这胆量敢碰她的腰身,那匕首马上就会拔出来.这真是一只野蛮的黄蜂!
副主教并不就此罢休,接二连三向格兰古瓦盘问个没完.
依照格兰古瓦的评判,爱斯梅拉达这个靓女,温顺又迷人;俏丽,除了那种特具一格的噘嘴之外;天真烂漫,热情洋溢,对什么都不懂,却又对什么都热心;对男女之间的区别都还一无所知,甚至连在梦里也搞不懂;生就这付样子;特别喜欢跳舞,喜欢热闹,喜欢露天的活动;是一种蜜蜂似的女人,脚上长着看不见的翅膀,生活在不停的飞旋之中.这种性情是她过去一直过着漂泊的生活养成的.格兰古瓦好不容易才得知,她年幼时就已经跑遍西班牙和卡塔卢尼亚,一直到了西西里;他甚至认为,她曾经随着成群结队的茨冈人到过阿卡伊境内的阿尔及尔王国,阿卡伊一边与小小的阿尔巴尼亚和希腊接壤,而另一边濒临去君士坦丁堡的必经之路-西西里海.格兰古瓦说,阿尔及尔国王是白摩尔人的民族首领,这些流浪者都是他的臣民.有一点可以肯定是,爱斯梅拉达还很年轻时从匈牙利来到了法国.这个少女从这些地方带来零零碎碎的古怪方言.歌曲和奇异的思想,因而说起话来南腔北调,杂七杂八,有点像她身上的服装一半是巴黎式的.一半是非洲式的那样.不过,她经常来往的那些街区的民众倒很喜欢她,喜欢她快快乐乐和彬彬有礼.活泼敏捷,喜欢她的歌舞.她认为全城只有两个人恨她,一谈起这两个人就心惊肉跳:一个是罗朗塔楼的麻衣女,这个丑恶的隐修女不知对埃及女人有什么恩怨,每当这个可怜的跳舞姑娘走过那窗洞口时,就破口咒骂;另一个人是个教士,每次遇到时向她投射的目光和话语,每次都让她心里发怵.副主教听到最后这一情况,不禁心慌意乱,格兰古瓦却没有留心到,因为这个无所用心的诗人,仅用两个月的工夫就把那天晚上遇见埃及姑娘的各种各样的奇怪情况,以及副主教在这当中出现的情景,统统忘到九霄云外去了.不过,这个跳舞的小姑娘没有什么可害怕的,她从不替人算命,这就免遭一般吉卜赛女人经常吃巫术官司的苦头.再则,格兰古瓦如果算不上是丈夫,起码也称得上是兄长.总之,对这种柏拉图式的婚姻,这个哲学家倒也心平气和了,到可以有个地方可以安身,有面包可以活命了.每天早上,他跟埃及姑娘一块儿,到街头帮她把观众给的小钱收起来;晚上,同她一起回到他俩的共同住处,任凭她把自己锁在单独的小房间里,他却安然入睡了.他认为,总的说来,这种生活挺温馨的,也有利于冥思默想.再有,凭良心说,这个哲学家对这位吉卜赛女郎是否迷恋到发狂的程度,他自己也说不清楚.他爱那只山羊,几乎不亚于爱吉卜赛女郎.这只山羊真是可爱,又聪明,又温顺,又有才情,是一只训练有素的山羊.这类令人惊叹不已.常常导致驯养者遭受火刑的灵巧畜生,在中世纪是很常见的.这只金蹄山羊的魔法其实是些无伤大雅的把戏罢了.格兰古瓦把这些仔细把戏说给副主教听,副主教听得津津有味.通常,只要以这样或那样的方式把手鼓伸到山羊面前,就可以叫它变出想要的戏法.这都是吉卜赛女郎调教出来的,她对这类巧妙的手法具有罕见的才能,只用了两个月工夫就教会山羊用一些字母拼写出弗比斯这个词来.弗比斯!教士说道,为什么是弗比斯呢?
不清楚.格兰古瓦答道.也许是她认为具有某种神秘能量的一个词吧.她独自一人时,总是翻来复去低声就念着这个词.
您有把握这仅仅是个词,而不是一个人的名字吗?克洛德用他那特有的尖锐目光盯着他,又问.
是谁的名字?诗人问道.
我怎么知道呢?教士回答.
那正是我所想知道的,大人.这帮流浪者多多少少都有点信奉拜火教,崇拜太阳.或许弗比斯就是从那儿来的吧.
我可并不像您觉得那么清楚清楚,皮埃尔先生.
反正这与我无关.她要念'弗比斯’就让她念去呗.有一点确实是无疑的,就是佳丽喜欢我已经差不多同喜欢她一样了.
这个佳丽是谁?
母山羊呗.
副主教用手托着下巴,看上去已想入非非.过了一会儿,忽然猛转向格兰古瓦.
你敢对我发誓,你真的没有碰过?
碰过谁?母山羊吗?格兰古瓦反问.
不,碰那个女人.
碰我的女人!我向您发誓,绝过没有碰过.
你不是经常单独跟她在一起吗?
每天晚上,整整一个钟头.
堂.克洛德一听,眉头紧锁.
咳!咳!一个男人同一个女人单独在一起,是绝对不会想到念主祷文的.
我以灵魂发誓,哪怕我念《圣母颂》.《主祷词》.《信仰上帝我们万能的父》,她对我的青睐,也不比母鸡对教堂更有兴趣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