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一章级差地租II第一种情况:生产价格不变(第2/2页)

表III

土地等级

英亩

资本(镑)

利润(镑)

生产费用(镑)

产量(夸特)

售价(镑)

收益(镑)

地租

超额利润率

 

夸特

 

A

1

2 1/2

1/2

3

1

3

3

0

0

0

B

1

2 1/2+2 1/2=5

1

6

2+1 1/2=3 1/2

3

10 1/2

1 1/2

4 1/2

90%

C

1

2 1/2+2 1/2=5

1

6

3+2=5

3

15

3

9

180%

D

1

2 1/2+2 1/2=5

1

6

4+3 1/2=7 1/2

3

22 1/2

5 1/2

16 1/2

330%

合计

4

17 1/2

3 1/2

21

17

-

51

10

30

-

在这第三种假定的情况下,追加投资即第二次投资是均等地还是不均等地分配在各级土地上;生产的超额利润是按相等的比率还是按不相等的比率减少;追加的投资是全部投在同一级提供地租的土地上,还是均等地或不均等地分别投在各种提供地租的土地上;都是无关紧要的。所有这些情况对这里所要说明的规律都是无关紧要的。这里唯一的前提是,对任何一种提供地租的土地的追加投资会提供超额利润,但它提供的超额利润和资本的增加量之间的比率会下降。这种下降的界限,以上表为例来说,是在4夸特=12镑(在最好土地D上第一次投资的产品)和1夸特=3镑(最坏土地A上同量投资的产品)之间变动。在连续投资的生产率降低的情况下,对于在任何一种提供超额利润的土地上的连续投资所提供的产品来说,投在最好土地的资本I的产量构成的最高界限,投在不提供地租、也没有超额利润的最坏土地A上的等额资本的产量构成最低界限。和第II种假定相当于较好土地中的新的同质地块加入耕种面积,相当于任何一种耕地的数量增加一样,第III种假定相当于耕种这样的追加地块,它们的不同肥力分别在D和A之间,也就是,分别在最好土地的肥力和最坏土地的肥力之间。如果连续投资只投在D级土地上,它们就能够包含D和A之间现有的差别,也包含D和C之间的差别,同样也包含D和B之间的差别。如果它们全部投在C级土地上,那就只会包含C和A之间或C和B之间的差别;如果它们全部投在B级土地上,那就只包含B和A之间的差别。 规律是:在所有各级土地上,地租都会绝对增加,虽然这种增加并不和追加投资成比例。 不论就追加资本来说,还是就全部投在土地上的资本来说,超额利润率都降低了;但超额利润的绝对量却增加了;正如整个资本的利润率的下降通常总是和利润绝对量的增加结合在一起一样。例如,在B上面的投资的平均超额利润率=资本的90%,而它的第一次投资的平均超额利润率却=120%。但总的超额利润已经由1夸特增加到1 1/2夸特,由3镑增加到4 1/2镑。总地租,就它本身来看,也就是不和预付资本的已经加倍的数量联系来看,已经绝对增加。各级土地的地租的差额以及它们互相之间的比例在这里会发生变动;但差额的这种变动,在这里是各种地租互相增加的结果,而不是这种增加的原因。 IV.关于较好土地上的追加投资比原来的投资产量大的情形,不需要作进一步的分析。不言而喻,在这种假定下,每英亩的地租会增加,并且增加的比例大于追加资本,不论这种资本投在哪一级土地上。在这个场合,追加的投资和土地的改良是结合在一起的。这里意味着一个较小的追加资本和从前一个较大的追加资本相比会产生同样或更大的效果。这种情况和上述情况不完全一致;而这种区别对一切投资来说都是重要的。例如,如果100提供的利润是10,而在一定形式上使用的200提供的利润是40,那末利润就由10%增加到20%;这就等于,如果50使用得有效,它所提供的利润不是5,而是10。在这里,我们假定,利润的增加和产量的相应增加结合在一起。不过,所不同的是,在一个场合,我必须把资本加倍,而在另一个场合,我用以前的资本获得加倍的效果。究竟我1.是用以前一半的活劳动和物化劳动,生产出同以前一样多的产品;或者2.是用同量的劳动,生产出两倍于以前的产品;或者3.是用加倍的劳动,生产出四倍于以前的产品,这几种情况是完全不同的。在第一种情况下,劳动以活的或物化的形式游离出来,可以用在别的地方;对劳动和资本的支配能力将会增加。资本(和劳动)的游离本身,就是财富的增加;其作用就象通过积累而获得这个追加资本是一样的,只不过节省了从事积累的劳动。 假定一个100的资本生产了10米长的产品。这100包括不变资本,也包括活劳动和利润。所以每米的费用是10。现在,如果我能够用同样一个100的资本生产20米,每米的费用就是5。但是,如果我能用资本50生产10米,1米的费用也是5;只要原来的商品供给是足够的,就会有50的资本游离出来。如果我必须投入资本200来生产40米,每米的费用也是5。在价值规定和价格规定上,看不出什么区别;在产量和预付资本的比率上,也看不出什么区别。不过,在第一种情况下,会有资本游离出来;在第二种情况下,在需要加倍生产时,可以节省追加资本;在第三种情况下,只有增加预付资本才能得到增加的产品,虽然和由旧有生产力来供给这些增加的产品时相比,预付资本并不是按相同的比例增加。(这是属于第一篇的问题。) 从资本主义生产的观点来看,如果不是指剩余价值的增加,而是指成本价格的下降,——在起调节作用的生产价格仍旧不变时,甚至剩余价值形成要素(劳动)上的费用的节省,也会使资本家得到这种好处,并为他形成利润,——使用不变资本总是比使用可变资本要便宜。这实际上是以那种和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相适应的信用发展和借贷资本的充裕为前提的。一方面,我使用100镑追加的不变资本,假定100镑就是5名工人一年的产品;另一方面,又把100镑用在可变资本上。如果剩余价值率=100%,5名工人所创造的价值就=200镑;相反,100镑不变资本的价值却仍然=100镑,作为资本,在利息率=5%时,也许=105镑。相同的货币额,根据它们在生产上是作为不变资本的价值量还是作为可变资本的价值量来预付,从它们的产品方面来看,会表现极不相同的价值。其次,至于商品的费用,从资本家的观点来看,还有这样的区别:在100镑的不变资本中,在它是投在固定资本上面的时候,只有损耗部分加入商品的价值,而投在工资上面的100镑,却必须完全在商品的价值中再生产出来。 在殖民地移民那里,一般地说,在独立小生产者(他们完全没有资本,或出高额利息才能取得资本)那里,代表工资的那部分产品是他们的收入,而对资本家来说,这部分产品却代表资本预付。所以,前者会把这种劳动支出看作劳动收益的必要先决条件,而这种劳动收益也就是他们首先考虑的事情。至于那种除去必要劳动以后的剩余劳动,在任何情况下都是实现在剩余产品中;只要他能够把这种产品出售,或者自己使用,他就会把它看作是不费他分文的产品,因为在它上面没有花费任何物化劳动。对他来说,只有物化劳动的耗费,才是财富的让渡。他当然想按尽可能高的价格出售;但对他来说,即使低于价值和低于资本主义生产价格的出售,总还是有了利润,只要这种利润没有由于借贷、抵押等等而已经预先被人拿去。相反,对资本家来说,无论可变资本的支出,还是不变资本的支出,都是资本的预付。在其他一切条件相同时,预付的不变资本相对地较多,会减低成本价格,并且实际上也会减低商品的价值。因此,虽然利润单纯来自剩余劳动,单纯来自可变资本的使用,但资本家个人仍然会认为,活劳动是他的生产费用中花费最大的、最需要缩减到最低限度的要素。这不过是用资本主义的歪曲的形式反映如下事实:使用过去的劳动比活劳动多,意味着社会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和社会财富的增加。可见,从竞争的观点看,一切都会错误地、颠倒地表现出来。 在生产价格不变的前提下,追加投资可以在生产率不变,提高或降低的条件下投在较好土地上,即B级以上的各级土地上。在我们的前提下,对A级土地的追加投资,只有在生产率不变时(在这个场合,A级土地仍旧不会提供地租),或在生产率提高时(在这个场合,投在A级土地上的资本有一部分会提供地租,但其余的部分不会),才有可能,在A的生产力降低的条件下,这是不可能的,因为这时候生产价格已经不是不变,而是上涨。不过,在所有这一切情况下,也就是说,无论各追加投资带来的剩余产品是和它们的量成比例,是高于这个比例,还是低于这个比例,从而,在资本增加时,无论资本的超额利润率是不变,是上涨,还是下降,每英亩的剩余产品以及与之相应的超额利润都会增加,从而地租,谷物地租和货币地租,也会增加。按每英亩计算的超额利润(或地租)的单纯数量的增加,也就是,按一个不变单位(这里就是任何一定量的土地,一英亩或一公顷)计算的超额利润量的增加,在这里表现为一个增长着的比率。所以,在这些情况下,按每英亩计算的地租量的增加,只是投在土地上的资本的增加的结果。而且这个结果是在生产价格不变的时候发生的,无论追加资本的生产率是不变,是降低,还是提高,都是一样。后面这些情况会影响每英亩的地租量增加的数目,但不会影响这个增加的事实本身。这就是级差地租II所特有的、不同于级差地租I的现象。如果追加的投资不是在时间上相继地投在同一土地上,而是在空间上并行地投在新的、质量相当的追加土地上,地租的总量将会增加,并且正如前面指出的,总耕地面积的平均地租也会增加,但每英亩的地租量不会增加。如果从总生产的和剩余产品的总量和价值来看,结果保持不变,资本在较小土地上的集中就会增进每英亩的地租量,而在相同的情况下,资本在较大土地上的分散,在其他条件不变时,却不会引起这个结果。但资本主义生产方式越发展,资本就越是集中在同一土地上,所以按每英亩计算的地租也就越提高。因此,如果有两个国家,它们的生产价格是一样的,各级土地间的差别是一样的,所投资本的总额也是相同的,但是其中一国主要采用在有限土地上连续投资的形式,另一国主要采用在比较广阔的土地上并行投资的形式,那末,每英亩的地租,从而土地的价格,在前一个国家就比较高,而在后一个国家就比较低,虽然地租总额在这两个国家是相等的。因此在这里,地租量的差别既不能由各级土地的自然肥力的差别来说明,也不能由所用劳动的数量来说明,而只能由不同的投资方法来说明。 在这里,我们说剩余产品时,总是指产品中那个代表超额利润的相应部分。在其他地方,我们说剩余产品或超额产品时,却是指那个代表全部剩余价值的产品部分,在个别场合,也指那个代表平均利润的产品部分。我们在论述提供地租的资本时赋予这个名词的特殊意义,正如以前指出的,是会引起误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