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这一辈子(第5/16页)

决定扔下手艺可不就是我准知道应该干什么去。我得去乱碰,像一只空船浮在水面上,浪头是它的指南针。在前面我已经说过,我认识字,还能抄抄写写,很够当个小差事的。再说呢,当差是个体面的事,我这丢了老婆的人若能当上差,不用说那必能把我的名誉恢复了一些。现在想起来,这个想法真有点可笑;在当时我可是诚心地相信这是最高明的办法。“八”字还没有一撇儿,我觉得很高兴,仿佛我已经很有把握,既得到差事,又能恢复了名誉。我的头又抬得很高了。

哼!手艺是三年可以学成的;差事,也许要三十年才能得上吧!一个钉子跟着一个钉子,都预备着给我碰呢!我说我识字,哼!敢情有好些个能整本背书的人还挨饿呢。我说我会写字,敢情会写字的绝不算出奇呢。我把自己看得太高了。可是,我又亲眼看见,那做着很大的官儿的,一天到晚山珍海味地吃着,连自己的姓都不大认得。那么,是不是我的学问又太大了,而超过了做官所需要的呢?我这个聪明人也没法儿不显着糊涂了。

慢慢地,我明白过来。原来差事不是给本事预备着的,想做官第一得有人。这简直没了我的事,不管我有多么大的本事。我自己是个手艺人,所认识的也是手艺人;我爸爸呢,又是个白丁,虽然是很有本事与品行的白丁。我上哪里去找差事当呢?

事情要是逼着一个人走上哪条道儿,他就非去不可,就像火车一样,轨道已摆好,照着走就是了,一出花样准得翻车!我也是如此。决定扔下了手艺,而得不到个差事,我又不能老这么闲着。好啦,我的面前已摆好了铁轨,只准上前,不许退后。

我当了巡警。

巡警和洋车是大城里头给苦人们安好的两条火车道。大字不识而什么手艺也没有的,只好去拉车。拉车不用什么本钱,肯出汗就能吃窝窝头。识几个字而好体面的,有手艺而挣不上饭的,只好去当巡警;别的先不提,挑巡警用不着多大的人情,而且一挑上先有身制服穿着,六块钱拿着;好歹是个差事。除了这条道,我简直无路可走。我既没混到必须拉车去的地步,又没有做高官的舅舅或姐丈,巡警正好不高不低,只要我肯,就能穿上一身铜钮子的制服。当兵比当巡警有起色,即使熬不上军官,至少能有抢劫些东西的机会。可是,我不能去当兵,我家中还有俩没娘的小孩呀。当兵要野,当巡警要文明;换句话说,当兵有发邪财的机会,当巡警是穷而文明一辈子;穷得要命,文明得稀松!

以后这五六十年的经验,我敢说这么一句:真会办事的人,到时候才说话,爱张罗办事的人——像我自己——没话也找话说。我的嘴老不肯闲着,对什么事我都有一片说词,对什么人我都想很恰当地给起个外号。我受了报应:第一件事,我丢了老婆,把我的嘴封起来一二年!第二件是我当了巡警。在我还没当上这个差事的时候,我管巡警们叫作“马路行走”“避风阁大学士”和“臭脚巡”。这些无非都是说巡警们的差事只是站马路,无事忙,跑臭脚。哼!我自己当上“臭脚巡”了!生命简直就是自己和自己开玩笑,一点不假!我自己打了自己的嘴巴,可并不因为我做了什么缺德的事;至多也不过爱多说几句玩笑话罢了。在这里,我认识了生命的严肃,连句玩笑话都说不得的!好在,我心中有个空儿;我怎么叫别人“臭脚巡”,也照样叫自己。这在早年间叫作“抹稀泥”,现在的新名词应叫着什么,我还没能打听出来。

我没法不去当巡警,可是真觉得有点委屈。是呀,我没有什么出众的本事,但是论街面上的事,我敢说我比谁知道得也不少。巡警不是管街面上的事情吗?那么,请看看那些警官儿吧:有的连本地的话都说不上来,二加二是四还是五都得想半天。哼!他是官,我可是“招募警”;他的一双皮鞋够开我半年的饷!他什么经验与本事也没有,可是他做官。这样的官儿多了去啦!上哪儿讲理去呢?记得有位教官,头一天教我们操法的时候,忘了叫“立正”,而叫了“闸住”。用不着打听,这位大爷一定是拉洋车出身。有人情就行,今天你拉车,明天你姑父做了什么官儿,你就可以弄个教官当当;叫“闸住”也没关系,谁敢笑教官一声呢!这样的自然是不多,可是有这么一位教官,也就可以让人想到巡警的操法是怎么稀松二五眼了。内堂的功课自然绝不是这样的教官所能担任的,因为至少得认识些个字才能“虎”得下来。我们的内堂的教官大概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老人儿们,多数都有口鸦片烟瘾;他们要是能讲明白一样东西,就凭他们那点人情,大概早就做上大官儿了;唯其什么也讲不明白,所以才来做教官。另一种是年轻的小伙子们,讲的都是洋事,什么东洋巡警怎么样,什么法国违警律如何,仿佛我们都是洋鬼子。这种讲法有个好处,就是他们信口开河瞎扯,我们一边打盹一边听着,谁也不准知道东洋和法国是什么样儿,可不就随他的便说吧。我满可以编一套美国的事讲给大家听,可惜我不是教官罢了。这群年轻的小人真懂外国事儿不懂,无从知道;反正我准知道他们一点中国事儿也不晓得。这两种教官的年纪上学问上都不同,可是他们有个相同的地方,就是他们都高不成低不就,所以对对付付地只能做教官。他们的人情真不小,可是本事太差,所以来教一群为六块洋钱而一声不敢出的巡警就最合适。

教官如此,别的警官也差不多是这样。想想:谁要是能去做一任知县或税局局长,谁肯来做警官呢?前面我已交代过了,当巡警是高不成低不就,不得已而为之。警官也是这样。这群人由上至下全是“狗熊耍扁担,混碗儿饭吃”。不过呢,巡警一天到晚在街面上,不论怎样抹稀泥,多少得能说会道,见机而做,把大事化小,小事化无;既不多给官面上惹麻烦,又让大家都过得去;真的吧假的吧,这总得算点本事。而做警官的呢,就连这点本事似乎也不必有。阎王好做,小鬼难当,诚然!

我再多说几句,或者就没人再说我太狂傲无知了。我说我觉得委屈,真是实话;请看吧:一月挣六块钱,这跟当仆人的一样,而没有仆人们那些“外找儿”;死挣六块钱,就凭这么个大人——腰板挺直,样子漂亮,年轻力壮,能说会道,还得识文断字!这一大堆资格,一共值六块钱!

六块钱饷粮,扣去三块半钱的伙食,还得扣去什么人情公议儿,净剩也就是两块上下钱吧。衣服自然是可以穿官发的,可是到休息的时候,谁肯还穿着制服回家呢;那么,不做不做也得有件大褂什么的。要是把钱做了大褂,一个月就算白混。再说,谁没有家呢?父母——呕,先别提父母吧!就说一夫一妻吧:至少得赁一间房,得有老婆的吃、喝、穿。就凭那两块大洋!谁也不许生病,不许生小孩,不许吸烟,不许吃点零碎东西;连这么着,月月还不够嚼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