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年故事(第3/15页)

等儿媳妇离开,郭东林恭喜他的艳遇。朱之正向他的上司如实交待,老郭,截至此刻谈话时为止,有艳而无遇。老奸巨滑的郭大官人才不相信,世界上没有一条不沾腥的猫,何况这个女孩有求于你管专案组的副部长,分明送货上门。

天地良心,并非如此,不过,他也不需要那个官人证实他的清白。

那是一个炎热的夏天傍晚,杜小棣大概放下他的电话,就骑着自行车赶来了。

她气喘吁吁,满脸绯红,一头的汗,跑进他的屋子,就站在空调器前吹着。这不是他第一次找她来谈话,但却是最后一次公事公办式的谈话。对这个先是怕他,后是恨他,终于相信他,而后依赖他的杜小棣,他断定,她不是那种藏着掖着什么的人,有什么不全盘托出的呢?她和巩杰没有任何有关案件上的攻守同盟,不错,她卷进去过,也只是和别的人一样,不像别人检举说的,和外国人有什么秘密勾当,他坚决主张把她解脱了。

虽然其它办案的同事持保留态度,那时,他是头,他说了算。“就这样--”

他找她来,就是为了告诉她这个决定。其实,无须他亲自面谈的,可他愿意看到她如释重负的轻快。

他看到她沁出的汗珠,“那你先去洗洗脸吧?”

朱之正无论如何没有想到,这个女孩子在他的卫生间里,竟“哗哗”地冲起凉来。

接着,便是轰然一响,如果不是一件什么东西砰然倒下的话,他不会跑过去的。

“摔倒了吗?小棣?”

没有回答。

“出什么事啦?”

还是不吭声。

他推开门,只觉得两眼一亮,一个赤裸的杜小棣微笑地看着他。

话说回来,杜小棣决定嫁给他的时候,也担心过的,这么一个官员,他古板吗?他老气吗?他缺乏情调吗?是不是一天到晚,二十四小时都那么“社论”似的让人受不了?何况她原来有过那么一位太太。

这也是那个玛蒂替她担心的。

“这男人挺让我意外的,”婚后,她告诉玛蒂。“想不到的那么过瘾--”

“很能满足你的性要求了--”她知道杜小棣是不隐讳的女人,何况她是西方人,又是两个女人在私下里谈,就更无遮拦的了。

杜小棣说,别看上了年纪,床上功夫比那年青但并无多少经验的巩杰,要强多了。“很让我享受的,我真没想到,玛蒂!”

“我希望你的这位官员先生,能永远这样让你得到这种快乐。”那是一个三十来岁的外国留学生,是专攻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来自美国的研究生,是巩杰的朋友,当然也是她的朋友兼情敌。“太成熟的果子,在树上就挂不多久了。”玛蒂为她担忧。

“我从来不想那么多!过一天是一天,混到混不下去再讲。一个女人,你说呢?眼下他把你当宝贝供着,含在口中怕化了,捧在手上怕摔了,还求什么?何况他半点也不‘两报一刊’,我觉得他怪不错的呢!”

这位洋人有点子奇怪,“也许你们中国人的脸,都是平的,给别人看的全是没有起伏的表面,只有关起门来,才是他的真实面貌?”

“你可说对了,有时候,有的人甚至跟你睡觉,跟你作爱,也未必是他真实的自己。”杜小棣的这番话,好象挺深沉,其实她倒是不走脑子,凭感觉信口说出来的。接着,她补充:“老朱还不是!”

“那你不打算跟他分手了?”

“玛蒂,我问你,你是有学问的人,而且你也是个女人,你说真话,像我这样的,除了图一个彻底的快活外,还图什么呢?”

玛蒂问她:“巩杰要是出来了呢?不会关他一辈子,是不是?”

杜小棣根本没想过,她过去的情人,还会出来。回答也未经过大脑,率直地说了出来:“那你把他弄到国外去,他本来就打算的。”

玛蒂笑了,“难道你不明白,他真正爱的是你--”

“你和他呢?在黄果树--”

“那种春风一度的感情,值得当真嘛?当时我需要,他也有这个欲望,你因为演出晚来了两天,我们同住在一个房间里,你好象不该太当回事的吧?”

玛蒂的中国话,说得挺溜,如果光听声,不见她脸的话,无论如何想不到是一个蓝眼珠,白皮肤的洋人,还有那样一张极其性感的嘴。巩杰在少数民族地区采风时结识的她,很快就熟了。巩杰是个挺有魅力的男人,很讨女人喜欢的硬派小生,玛蒂被他打动,也是自然的。女人嘛,按照杜小棣的观点,是一刻也不能没有男人的。

巩杰一直想到国外去,不是镀金,不是淘金,他主要是想去搞他的艺术,闯出一个他的世界。又不肯依靠有势力的父母,而且那位老前辈也不会帮他出国搞艺术这没出息的行当。他和玛蒂亲近,这其中有功利主义成分,他不否认。他解释过,“性和爱不完全是一回事!”杜小棣也不甚在乎,因为大家彼此彼此,她也有空虚的时刻,也曾偶尔把爱情把身体给过别人的时刻,何况这也是这类年青姑娘的潮流,太在意,岂不是太俗了么?

他呢,也就是那位天之骄子,对杜小棣的感情,玩的成分多于爱的成分,暂时的成分多于长远的成分。因为他不想结婚,也不想成家,更不想带一个累赘,到美国去闯荡。

杜小棣心里明白,她头脑再简单,也能理解他的这种现实主义。不过她也有她的现实主义,她追求的是这个现在你属于我,而不是属于别的女人的现实。往后想,干什么,那不太傻了嘛?

但两人异常地相爱过,算是试婚也好,非正式的同居也好,经常住在一块儿,也是尽人皆知。像这样的公子哥儿,长相,个头,才气,干练,思想敏捷,待人接物方面,可算是出类拔萃的了。他完全能够凭借他老子娘的余热,做一些像他那类子弟例属正当的事情,从政也好、经商也好,他那样精明,岂有不成功不发达之理?可他热衷艺术,迷恋舞蹈,也真是让他爹妈失望,还爱上这么一个门不当,户不对的不是很正经的女孩,“公厕”,天哪,太可怕了,更被父母视作陌路之人了。

这个风流女孩,浪漫是一回事,心地还是明白的,就冲这一点爱他,也是值得的。何况他真帅,真有头脑,女人是需要属于自己的男人有这点体面的。所以特别在他出事以后,到关进去以前,她可是百分之百地用爱来回报他的,她愿意牺牲自己,为他做一切事的。以前他太强,除了献给他身体和爱情外,她几乎无所表现,出事了,她倒有可能为他做些什么了。

爱情这东西,挺怪的,信手可取时,往往不经意间错过,等到要失去了,又万分地难抛难舍了。她那时真有个感觉,好象除了巩杰,这世上男人都死绝了。于是她明白了,这才叫做爱。那个失去了自由的年轻人,终于懂得,他跌进了爱河里的时候,并不珍惜那滚滚河水,现在他干渴得要死,河却可望而不可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