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毛水怪(第5/10页)
不过这样的热情可没维持多长,到了毕业的时候,我们还是很好,但是各考了一个学校。我考了一个男校,妖妖考上了女校五百八十九中。从此就不大见面了。因为妖妖住校。有时在街上走我也不好意思答理她,因为有同学在旁边呢。我也不愿到她家去。为什么呢?因为我们大了,知道害羞了。并且也会把感情深藏起来,生怕人家看到。不过我从来没有忘记她,后来有一段时间根本没有看见她。中学里很热闹,我有很多事情干呢,甚至不常想起她来。
可是后来女五百八十九中解散了,分了一部分到我们学校来插班,我们学校从此就成了男女合校。那是初二的事情。妖妖正好分在我们班!
二、人妖(续)
那天下午,老师叫我们在教室里等着欢迎新同学。当然了,大家都很不感兴趣,纷纷溜走,只剩下班干部和几个老实分子。我一听说是五百八十九中,就有点心怀鬼胎,坐在那里不走。
我听见走廊里人声喧哗,好像有一大群女生走了进来,她们一边走一边说,细心听去,好像在谈论校舍如何如何。忽然门“砰”的一声开了,班主任走进来说:“欢迎新同学,大家鼓掌!嗯,人都跑到哪儿去了?”
没人鼓掌,大家都不好意思。她们也不好意思进来,在门口探头探脑。终于有两个大胆的进来了,其余的人也就跟进来。我突然看见走在后面的是杨素瑶!
啊,她长高了,脸也长成了大人的模样:虽然消瘦,但很清秀。身材也很秀气,但是瘦得惊人,不知为什么那么瘦。梳着两条长辫子,不过那是很自然的。长辫子对她瘦长的身材很合适。
我细细地看她的举止,哎呀,变得多了。她的眼睛在睫毛底下专注地看人,可是有时又机警得像只猫:闪电般地转过身去,目光在搜索,眉毛微微有一点紧皱,然后又放松了,好像一切都明白了。我记得她过去就不是很爱说话的。现在就更显得深沉,嘴唇紧紧地闭着。可是她现在又把脸转向我,微微地一笑,嘴角嘲弄人似的往上一翘。
后来她们都坐下了,开了个欢迎的班会,然后就散了伙。我出了校门,看见她沿着街道朝东走去。我看看没人注意我,也就尾随而去。可是她走得那么坚决,一路上连头也没回。我不好在街上喊她,更不好意思气喘吁吁地追上去。我看见她拐了个弯,就猛地加快了脚步。可是转过街角往前再也看不见她了。我正在失望,忽然听见她在背后叫:“陈辉!”
我像个傻子一样地转过身去,看见她站在拐角处的阴凉里,满脸堆笑。她说:“我就知道你得来找我。喂,你近来好吗?”
我说:“我很好。可是你为什么那么瘦?要不要我每天早上带个馒头给你?”
她说:“去你的吧!你那么希望人人胖得像猪吗?”
我想我绝对不希望任何一个人胖得像猪,但是她可以胖一点吧?不对!她还是这个样子好。虽然瘦,但是我想她瘦得很妙。
于是我又和她并肩地走。我问:“你上哪里去?”
“我回家,你不知道我家搬了吗?你上哪儿去?”
“我?我上街去买东西。你朝哪儿走?”
“我上10路汽车站。”
“对对,我要买盒银翘解毒丸。你知道鹤年堂吗?就在双支邮局旁边。咱们顺路呢!”
我和她一起在街上走,胡扯着一些过去的事情。我们又想起了那个旧书店,约好以后去逛逛。又谈起看过的书,好像每一本都妙不可言。我忽然提到:
“当然了,最好的书是……”
“最好的书是……”
“涅……!”我突然在她的眼神里看出了制止的神色,就把话吞了下去,噎了个半死。不能再提起那本书了。我再也不是涅朵奇卡,她也不是卡加郡主了。那是孩子时候的事情。
忽然她停下来,对我说:“陈辉,这不是鹤年堂吗?”我抬头一看,说:“呀,我还得到街上去买点东西呢,回来再买药吧。”
我送她到街口,然后就说:“好,你去上车吧。”可是她朝我狡猾地一笑,扬扬手,走开了。我径直往家走,什么药也没有买。
可是我感到失望,感到我们好像疏远了。我们现在不是卡加郡主和涅朵奇卡了,也不是彼加和巴甫立克了。老王,你挤眉弄眼地干什么!我们现在想要亲近,但是不由自主地亲近不起来。很多话不能说,很多话不敢说。我再不能对她说:妖妖,你最好变成男的。她也不敢说:我家没有男孩子,我要跟我爸爸说,收你当我弟弟。这些话想起来都不好意思,好像小时候说的蠢话一样,甚至都怕想起来。可是想起那时候我们那么亲密,又很难舍。我甚至有一个很没有男子气概的念头。对了,妖妖说得不错,还不如我们永远不长大呢!
可是第二天,妖妖下了课之后,又在那条街的拐角那儿等我,我也照旧尾随她而去。她笑着问我:“你上哪儿呀?”
我又编了个借口:“我上商场买东西,顺便上旧书店看看。你不想上旧书店看看吗?”
她二话没说,跟我一起钻进了旧书店。
哎,旧书店呀旧书店,我站在你的书架前,真好比马克·吐温站在了没有汽船的码头上!往日那些无穷无尽的好书哪儿去了呢?书架上净是些《南方来信》、《艳阳天》之类的书。呵……欠!我想,我们在旧书店里如鱼得水的时候,正是这些宝贝在新书店里撑场面的时候。现在,这一流的书也退了下来,到旧书店里来争一席位置,可见……
纯粹是为了怀旧,我们选了两本书:《铁流》和《毁灭》。我想起了童年时候的积习,顺手把兜里仅有的两毛钱掏给她。可是她一下就皱起眉头来,把我的手推开。后来大概是想起来这是童年时的习惯,朝我笑了笑,自己去交钱了。
出了书店,我们一起在街上走。她上车站,我去送她。奇怪的是我今天没有编个口实。她忽然对我说:“陈辉,记得我们一起买了多少书吗?二百五十八本!现在都存在我那儿呢。我算了算总价钱,一百二十一块七毛五。我们整整攒了一年半!不吃零食,游泳走着去,那是多大的毅力呀!对了对了,我应该把那些书给你拿来,你整整两年没看到那些书了。”
我说:“不用,都放在你那儿吧。”“为什么呢?”“你知道吗?到我手里几天就得丢光!这个来借一本,那个来借一本,谁也不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