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毛水怪(第6/10页)
那一天我们就没再说别的。我一直送她上汽车,她在汽车上还朝我挥手。
后来我就经常去送她,开始还找点借口,说是上大街买东西,后来渐渐地连借口也不找了。她每天都在那个拐角等我,然后就一起去汽车站。
我可以自豪地说,从初二到初三,两年九十四个星期,不管刮风下雨,我总是要把她送到汽车站再回家。至于学校的活动,我是再也没参加过。
可是我们在路上谈些什么呢?哎呀,说起来都很不光彩。有时甚至什么也不说,就是默默地送她上了汽车,茫然地看着汽车远去的背影,然后回家。
有一天我们在街上走,她忽然问我:“陈辉,你喜欢诗吗?”
那时我正读莱蒙托夫的诗选读得上瘾,就说:“啊,非常喜欢。”后来我们就经常谈诗。她喜欢普希金朴素的长诗,连童话诗都喜欢。可是我喜欢的是莱蒙托夫那种不朽的抒情短诗。我们甚至为了这两种诗的优劣争执起来。为了说服我,她给我背诵了《青铜骑士》的楔子,我简直没法形容她是怎么念出:
我爱你,彼得兴建的大城……
她不知不觉在离车站十几米的报亭边停住了,直到她把诗背完。可是我也给她念了《我爱这连绵不断的青山》和《遥远的星星是明亮的》。那一天我们很晚才分手。
有一天学校开大会,我们出来的时候已经很晚了。那是五月间的事情。白天下了一场雨。可是晚上又很冷。没有风。结果是起了雨雾。天黑得很早。沿街楼房的窗户上喷着一团团白色的光。大街上,水银灯在半天照起了冲天的白雾。人、汽车隐隐约约地出现和消失。我们走到10路汽车站旁。几盏昏暗的路灯下,人们就像在水底一样。我们无言地走着,妖妖忽然问我:“你看这夜雾,我们怎么形容它呢?”
我鬼使神差地作起诗来,并且马上念出来。要知道我过去根本不认为自己有一点作诗的天分。
我说:“妖妖,你看那水银灯的灯光像什么?大团的蒲公英浮在街道的河流上,吞吐着柔软的针一样的光。”妖妖说:“好,那么我们在人行道上走呢?这昏黄的路灯呢?”
我抬头看看路灯,它把昏黄的灯光隔着蒙蒙的雾气一直投向地面。
我说:“我们好像在池塘的水底。从一个月亮走向另一个月亮。”
妖妖忽然大惊小怪地叫起来:“陈辉,你是诗人呢!”
我说:“我是诗人?不错,当然我是诗人。”
“你怎么啦?我说真的呢!你很可以做一个不坏的诗人。你有真正的诗人气质!”
“你别拿我开心了。你倒可以做个诗人,真的!”
“我做不成。我是女的,要做也只能成个蓝袜子。哎呀,蓝袜子写的东西真可怕。”
“你什么时候看到过蓝袜子写的东西?”
“你怎么那么糊涂?我说蓝袜子,就是泛指那些没才能的女作家。比方说乔治·爱略特之流。女的要是没本事,写起东西来比之男的更是十倍地要不得。”
“具体一点说呢?”
“空虚,就是空虚。陈辉,我不是跟你开玩笑,你一定可以当个诗人!退一万步说,你也可以当个散文家。莱蒙托夫你不能比,你怎么也比田间强吧?高尔基你不能比,怎么也比杨朔、朱自清强吧?”
我叫了起来:“田间、朱自清、杨朔!妖妖,你叫我干什么?你干脆用钢笔尖扎死我吧!我要是站在阎王爷面前,他老爷子要我在做狗和杨朔一流作家中选一样,我一定毫不犹豫地选了做狗,哪怕做一只癞皮狗!”
妖妖哈哈大笑起来,笑了又笑,连连说:“我要笑死了,我活不了啦……哈哈,陈辉,你真有了不得的幽默感!哎呀,我得回家了,不过你不要以为我在和你开玩笑,你可以做个诗人!”
她走了。可是我心里像开了锅一样蒸汽腾腾,摸不着头脑。她多么坚决地相信自己的话!也许,我真的可以做个诗人?可是我实际上根本没当什么诗人。老王,你看我现在坐在你身旁,可怜得像个没毛的鹌鹑,心里痛苦得像正在听样板戏,哪里谈得上当什么诗人!
我说:“老陈,你别不要脸了。你简直酸得像串青葡萄!”
你听着!你要是遇见过这种事,你就不会这么不是东西了。这以后,我就没有和妖妖独自在一起待过了。我还能记得起她是什么样子吗?最后见到她已经是七年前的事情了。啊!我能记得起的!她是——
她是瘦小的身材,消瘦的脸,眼睛真大啊。可爱的双眼皮,棕色的眼睛!对着我的时候这眼睛永远微笑而那么有光彩。光洁的小额头,孩子气的眉毛,既不太浓,也不太疏,长得那么恰好,稍微有点弯。端立的鼻子,坚决的小嘴,消瘦的小脸,那么秀气!柔软的棕色发辫。脖子也那么瘦:微微地动一下就可以看见肌肉在活动。小姑娘似的身材,少女的特征只能看出那么一点。喂,你的小手多瘦哇,你的手腕多细哇,我都不敢握你的手。你怎么光笑不说话?妖妖,我到处找你,找了你七年!我没忘记你!我真的一刻也不敢忘记你,妖妖!
老陈站起来,歇斯底里朝前俯着身子,眼睛发直,好像瞎了一样,弄得过路人都在看他。我吓坏了,一把把他扯坐下来,咬着耳朵对他说:“你疯了!想进安定医院哪!”
老陈呆呆地坐了一会儿,然后茫然地擦了擦头上的汗。
“我刚才看见她了,就像七年前一样。我讲到哪儿了?”
“讲到她说你是个诗人。”
对对,后来过了几天,就开始“文化大革命”了。后来就是大串联!我走遍了全国各地。逛了两年!我像着了魔一样!后来回到北京,我又想起了妖妖。我想再和她见面,就回到学校。可是她再也没来过学校。我在学校里等了她一年!我不知道她家住在哪儿,我也没有地方去打听!后来我就去陕西了。
我在陕西非常苦闷!我渐渐开始想念她,非常非常想念她!我明白了,《圣经》里说,亚当说夏娃是他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对,就是这么一回事!她是我骨中的骨,肉中的肉。可是到哪里去找她?
后来我又回到北京,可是并不快乐。可是有一天,我在家里坐着,眼睛突然看见书架上有一本熟悉的书,精装的《雾海孤帆》。那是我童年读过的一本书,虽然旧了,但是决不会认错的。老王,假如你真正爱过书的话,你就会明白,一本在你手中待过很长时间的好书就像一张熟悉的面孔一样,永远不会忘记。那就是我和她在旧书店买的那一本!可是我记得它在妖妖那儿呀!我简直不能想象出它是从哪儿冒出来的,还认为是我记错了。我拿起它,无心去看,但是翻了一翻,还想重温一下童年的旧梦。忽然从里头翻出个纸条来,上面的话我一字不漏地记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