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人生若只如初见(第3/6页)
老丁说:“她书包没带走,过会儿还得回来拿。”
我一边捣腾煤气炉,一边说:“你真有一套,有个女儿也不告诉我一声,你这叫金屋藏娇吧?”
老丁说:“金屋藏娇藏的是小老婆,不是女儿。”
我说:“她挺漂亮的。”
老丁就用一种很警惕的目光看着我,问:“你想干吗?”
我说:“不干吗啦,老头,别着急,当心犯病。”
那天,老头把他的往事讲给我听,他八二年离婚,老婆带着于小齐搬走了。照他的描述,他的前妻是一个有偏执狂的可怕女人,心眼很小,而且爱砸东西,一不顺心就撕老丁的书。那堆破书在十年前还是很新的,撕得老丁悲痛欲绝,趁着改革开放的春风吹来,他一横心就离婚了。前妻临走前抛下一句话:“要是没有我,你活不过三年就得死。”这句话好像世纪末的诅咒,听得老丁毛骨悚然。当然,三个三年过去了,他还活着,虽然日子过得有点惨,虽然好几次送到医院去急救,但他毕竟逃过了那个恶毒的诅咒,而且还结婚了。这件事让他很得意,假如他当初不离婚,也许早就被那婆娘折腾死了。
我问他:“你既然那么恨她,当初为什么要跟她结婚?”
老丁说:“这你就不懂了,有些女人结婚之前还挺可爱的,婚后就完全变样了,人性的丑陋一面都会暴露出来。”
“不只是女人吧?”
“对对对,男人也这样。”老丁嘉许地拍拍我肩膀,“你现在很懂得举一反三啊。”
我挪开肩膀,我这人最讨厌别人拍我肩膀。
我说:“老头,我认识一个姑娘,重点中学的,跟于小齐长得特别像。”
老丁说:“她要是重点中学就好了,我也就不用操心了。”他告诉我,于小齐和他的前妻不一样,性格很温柔,人也很善良,可惜学习成绩差得离谱,初中毕业会考,考了全年级倒数第一。老丁身为语文老师,尽管只是野鸡学校的,仍然觉得羞辱不堪。结果这姑娘什么学校都没考上,十六岁就成了社会青年。按老丁的关系,把她安插到化工技校也是有可能的,但是,他一则觉得羞愧,二则也是因为化工技校太混乱,三这专业不对口,总不能让一个女孩子到化工厂去受罪,于是就任由她晃荡了半年,第二年春天才把她送到马台镇的一个美术专业学校去。那种学校只要会图上几笔就可以了,文化考试基本等于狗屁,文盲都无所谓。老丁觉得,一个女孩学画画,总比修机器靠谱,至少也是培养一点艺术细胞。
老丁说:“她今天找我,就是说要去上海学画卡通,学杂费和生活费加起来两千!”
“我要是你,我卖血都给她。”
“不是我不给,总不能两千块都让我出吧?”
“说到底还是你小气。”
他被我说的有点怯了,过了一会,说:“我是不是有点太过分了?”
“太过分了。”
“你身上有钱吗?借我一点。”
“你是一个人民教师,竟然找我借钱?”我翻开口袋让他看,每个兜里都是空荡荡的,最后我从内裤夹缝里掏出一张十元面额的小票,问他:“这个够吗?”
我在老丁家一直呆到中午,于小齐始终没回来,可能是太伤心了,连书包都不要了。这段时间里,我一直在数落老丁,说他小气,说他不是东西,残忍地盘剥自己的学生。他起先向我解释,家里的存折都是死期的,现在物价飞涨,从银行里提出来就彻底亏本了。后来我说他对自己的女儿缺乏父爱,他恼羞成怒,就下了逐客令:既然没钱,那就趁早滚蛋。我对她说:走就走,那本《西游记》借给我看看。
后来我就把《西游记》读了一遍,我以前只看过连环画和电视剧,原作没读过,这么厚的书我一看就犯晕,好在老丁的前妻把其中很多页都撕得像中国地图一样,我只能挑着看。这样很快就看完了。
那时我觉得,《西游记》讲的是一个关于时间的故事,而不是路程。大部分的童话都是在几个短小的磨难之后航向幸福的彼岸,可是《西游记》不同,九九八十一难,从头打到尾,连自己都数不清到底打死了多少个妖怪。这是一个成长的故事,它用路途来迷惑读者,事实上它在讨论的是时间。神是不会仅仅用路途来考验一个人的。
老丁曾经对我说,人生很短暂,人生也很漫长。我问他,人生到底是短暂还是漫长,你不能把一件事情正着反着说,我这个技校生会感到迷惘。老丁说,爱因斯坦的相对论就是一个关于短暂和漫长的理论,你在痛苦中感觉到的时间是漫长的,相反,快乐使时间变得短暂。我想,《西游记》也是这个道理,你感到痛苦,感到在漫长的旅程中要和那么多无聊的妖怪打架,那是因为神在很远的地方。一直到旅程的最终,他们还是在打来打去,这种痛苦和漫长丝毫没有因为终点的接近而减轻,那是因为,神并不承诺他何时出现。即使你能计算出自己与神之间的距离,你仍然无法计算那个到达的时间,也许你和神只有毫厘之距,但这毫厘之间却要花掉一生的时间。
我恨佩服爱因斯坦,我觉得相对论很有道理,但它已经超出了物理的范畴,简直就像一句咒语。我十八岁以前的日子,回望起来觉得飞快地流走了,那想必是快乐的日子,而暗无天日的工厂生活就要来临,这一年会比其他年份更漫长吗?与此同时我想到于小齐,我认识她也是在这一年里,由于她的存在,这段漫长的时间同样倏忽而逝。她是漫长之中的瞬间吗?
假如痛苦的时间过得缓慢,那么,什么样的痛苦可以使时间停止?又是什么样的快乐可以让我们朝生暮死呢?
那天我从老丁家出来,在楼道里遇到于小齐,我觉得自己运气好到家了。她凶巴巴地瞪了我一眼,说:“我书包忘记了!”我站在楼下等他,没多久她就下来了,也不理我,独自往前走。我推着自行车跟在她后面,说:“我带你一段吧。”于小齐说:“不用。”我说:“这么热的天在马路上走,会晒出痱子的。”于小齐说:“不要紧。”我说:“最近这片儿不太平,我刚才还看见打群架的。”于小齐说:“你够烦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