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五章 上海(第3/4页)
我和于小齐默默地坐着,大厅里的歌声又变成了杀猪。
于小齐说:“你在马台镇过得怎么样?”
我说:“挺好的。你呢?”
“也挺好。”
那时我感觉她变得陌生了,仅仅只是一个月前,她还在那间昏暗的屋子里给我画人体素描,在阳台上给我剪头发,仅仅一个月前我还在地下室里为了她挨打,这些事情忽然变成了久远的往事。一个月是流逝的时间,十年也是流逝的时间,只是我们有一种错觉,以为后者比前者更遥远,也许它们本质上没有区别。
她坐在我对面,漫无目的地闲聊了一些话题。后来又轮到我们这桌唱歌了,于小齐让我上去唱,我的嗓门比杀猪还可怕,还是算了吧。后来她就不喝绿茶了,一口一口地喝曾园留下来的气泡酒。我让她小心点,这种气泡酒味道甜咪咪的,可是后劲很足,女孩子喝下去很容易醉掉。说这话的时候似乎已经迟了,她托着腮帮子冲着我直愣愣地看。
她忽然说:“所有羁绊我的东西,都很讨厌。”
我很恐怖地看着她,不知道她喝醉了以后会做出什么事情。
她说:“路小路,我谈了一个男朋友。”
我说我已经知道了,曾园告诉我的,并且,是他追求的你,还送花了,这事挺有面子的。要是有个女大学生追求我,给我送花,估计我也忍不住。
于小齐说:“我仅仅是出于好奇。”
“好奇?”
“从来没谈过大学生呢,”她说,“他对我很好。”
“从来没谈过的多着呢,黑人你也从来没谈过。”
“当心我用热茶泼你脸啊。”
我心想,你老妈已经用茶杯砸过我,还把香蕉扔我脑袋上。我就换了一种比较严肃的口气,说:“你不是培训几天就要回戴城吗?谈得长久吗?”
于小齐说:“我一毕业就来上海。”
“好吧,”我说,“反正我是不要羁羁羁绊你。”
于小齐说:“你跟曾园怎么样?曾园很好的。”
我说:“你就算不喜欢我,也别拿曾园来抵罪,好不好?”
于小齐自顾说下去:“曾园是个很热忱的人,有时候脾气很坏。不过呢,大体上还是很懂事的。你也很懂事,我以前认为你是个小混混,你其实不是。你们在一起,很好。姐妹一场,我很在乎你们,哈哈哈哈哈。”
我把服务员叫过来,立即结账。拉着于小齐往外走的时候,她跌跌撞撞的,后面传来一连串的唿哨声。出门之后,我很小心地扶着她的胳膊,她低着头慢慢吞吞地走。这时夜色已经结结实实地笼罩在校园,路上没什么人。穿过一个草坪的时候,于小齐一屁股坐在地上,呜地哭了。这个哭声,和我前一天夜里听到的欧阳慧的哭声简直一模一样。我束手无策,又不敢把她扛在肩膀上驮回去,学校里可能会把我当流氓抓起来的,只好跟着她一起坐在地上。
我担心大学生欺负了她。电视里的大学生,都是忘恩负义之辈,考上了大学就忘记了他从前的农村女友,然后变成一个小流氓,到处沾惹女孩儿。电视里都这么说的。于小齐摇摇头说,没人欺负她,她就是想哭,就哭了。
我说:“没什么原因,哭个屁啊。”
她说:“哭就哭了,关你屁事。”
后来我说,小齐我给你讲个笑话吧,你妈妈把那张素描拿到我眼前,“刺”的一声把我从头到屁股,竖着撕成两瓣,然后把我从奶头和膝盖位置又撕成四瓣,撕得那叫一个准啊,比解剖还精确。我逃到厨房里,顶着门,结果水开了,炉子灭了煤气“刺刺”地往外漏,我他妈的是被熏死还是被打死呢?还有,我去道过歉了,态度很诚恳,结果你妈把香蕉扔到了我头上。于小齐听了这些,嗤地笑了起来,说:“他也太过分了,不过你也不好,粗鲁得要死。”
我说我是这样的,粗鲁,还特别容易臊。孔子说,知耻而后勇,就是说一个人被臊了,觉得没面子,就要扑上去打架。
于小齐说:“你要好好改改,我爸爸说你还是很善良的。”
我说:“善良又不是什么值得夸耀的品质。”
于小齐说:“我爸爸说你不应该读技校,学坏了,应该读高中考大学。”
我叹了口气,我现在就坐在大学的草坪上,这里生活的人都是百分之二的中国人,从这个意义上说,我才是这片土地上的百分之二,从多数派变成少数派,感觉很别扭,格格不入的。
于小齐问我:“最近有跟人打架吗?”
我说:“没有,我又不是打手。”
于小齐说:“以后不要跟人打架,每次都是你吃亏。你压根就不会打架。”
我说:“谁说的,我打架可凶狠呢,只是最近运气不好。”
于小齐说:“不会打架的人,每次都说自己运气不好。”
我说:“是啊,不会谈恋爱的人,每次都说自己遇人不淑。”我从草坪上站起来,眼睛望着马路。我心情不好的时候就会翻着眼珠望向远方,好像那里有个女人的怀抱即将给我安慰。后来于小齐也站了起来,推推我。我问:“现在好点了?”
于小齐说:“好多了,要熄灯了,回去吧。”
我说:“曾园还说你要把大学生带给我看,我什么都没看到啊。”
于小齐甜蜜地说:“今天晾晾他,你来了我总要接待好的。”
我心情很坏,跟着她往宿舍走去,妈的,早知道应该是我把这瓶酒喝空了才对,可惜是气泡酒,我应该去喝二锅头。路上我一直都没怎么说话,到了宿舍门口,我还再想是不是要跟她握手道别,这是我第一次来纺织学院,估计也是最后一次来了。她好像伤害了我,但我心里没有什么受伤的感觉,确实如表姐所说,我天生麻木,我仅仅只是意识到自己受伤了。我想跟她来一次握手道别,这可能是一种文化程度比较高的再见方式吧,让我装逼我也不是不会。这时从宿舍门口窜过来一个男的,搂住于小齐的肩膀说:“我找了你一整天,你去哪里了?”
于小齐说:“噢,我有个老乡正好到上海来,我接待接待。”我一听“老乡”这个词,无名怒火都烧到了额头,可惜天黑,他们都看不见我脑门上的火焰。他妈的,我好像是从革命老区爬出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