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蒋晓云小说里的真情与假缘(第6/7页)
老年人、中年人虽然比起受过高等教育的青年人缺少那份精明打算,他们生活上的颠沛折磨当然并不因为他们无形中受了旧道德的熏陶而减少些。人活得愈长,所经历的生死离别、病痛灾难也愈多,蒋晓云对那些老人的痛苦寄予最大的同情。比较说来,《乐山行》里的傅先生、张大姐这两位老人最“摩登”,自己经济独立,老境也最好。他们的故事是纯喜剧,嘲讽的成分极少。(此篇小说我已在“正襟危坐读小说”文里讨论过。)《春山记》写梨山上一个五十多岁的果农胡金棠,退伍军人,下山到台北去看他的老邻居秦太太。他接济她们母女七八年,女儿丽娟且是他的义女。现在女儿去美国已两年之久,很希望他们两位老人家结合,互有照顾。胡金棠不是不愿意,就怕人家说他贪图报答之恩,他在秦太太家吃一顿晚饭,一心要辩明自己的心迹,闹得面红耳赤。事后胡金棠也知道自己不近情理,道歉后,二人的结合是不成问题的。《春山记》主要写胡金棠固执的牛脾气,但本质上同《乐山行》一样是上年纪的人要结婚的喜剧:傅张二人较新派,胡秦二人则是旧社会里的典型人物。
“宴之三”里的宋先生添孙设宴庆祝,他太太对他非常凶,“为防宋先生走私,不许宋先生穿好衣服,日常不许宋先生刮胡子。”儿子也不孝,从小爱逃学。想不到会有今天,儿子居然走上了正路,讨了个贤妻,开厂很得发,今天请了四桌,亲友皆乐。宋先生想起当年有一个星期天下午,在河边打他逃学的儿子:
大河望不见源头,河边低处看去是水连着天,一片冬日午后的灰沉沉。一个中年男人有子不肖、有妻不贤的悲戚随着河岸上呜呜的风传远去,白头芦苇风中晃动。要白白做了一世的牛马哦,儿子是娘的宝,做爹的在家里打都不能打的哦……
想不到今晚酒席他这样乐:
他没有醉,只是真正地心满意足,他一世无争,从来认命,本以为是悍妻逆子到头,却终究有一个人没有教他失望。至于太太,他觑眼望过去:枣红寿字旗袍里裹得一团和气;也好,也好,是她替他生养子女,是她辛苦持了一个家。
《宴之三》短短十页,实在是篇小说杰作。整篇小说写的是主宾在宴席上热闹欢乐,但我们也知道宋先生大半生的日子是不好过的。未去馆子前,因为宋先生催她快一点理妆,宋太太还习惯性地骂了他一连串的“死人”、“死老头子”。虽然今天是喜庆日子,宋先生特别开心,我们只觉得他是讽刺小说里的喜剧人物,哪里见过男人刮胡子也要向太太请示的。但凭宋先生片断的回忆,和主客席间的欢谈,我们不得不同意他对自己一生的判断:“真正地心满意足。”好的小说到最后往往有一个启示性的“顿悟(epiphany)”,宋先生觉得儿子“没有教他失望”,这没有什么稀奇,但他能感悟到他的悍妻“也好,也好”,特别走过去敬她一杯酒,这是了不起的胸怀,怪不得连宋太太的“声气”也“空前温柔”起来。蒋晓云写老年人能达到“宽厚”的境界,实在因为她在他们身上看到了些值得宝贵的东西。她写当代青年男女,有时不免刻薄,实在因为面对那些太现实的青年人,宽厚不起来。
我上次返国,曾问蒋晓云,“宴——三部曲”三则故事加在一起,算是什么主题。她回答道:“我本来想把生老病死都写进去,后来还差一个,就写了算了,我这个人也不强求。”(见“联副”一九七九年十月二十三日“夏志清与青年写作者”。)“宴之一”写的是“死别宴”(当然卢一鸣“老”而“病”后才会死的),“宴之二”写的是“婚宴”,“宴之三”写的是“庆生宴”。三篇小说其实把“生、教、婚、老、病、死”都写进去了,不知她当时计划中要想补加什么样一则“宴”的故事。“三部曲”完成之后,蒋晓云还写了两篇生老病死的小说——《幼吾幼》同《牛得贵》。在序文末了,我特别要称赞这两篇写台北新店地带贫苦阶层的故事,以改正一般人认为蒋晓云只是“言情小说家”的错觉。我早在“二报小说奖作品选评”一文里说过,这两篇写得“丝丝入扣”,实是“短篇小说之精品”。
牛得贵同《幼吾幼》主角黄日升都是外省人,牛是政府机关里的工友,黄养猪为业。二人都娶了本省女人,牛太太“头发蓬乱,形容憔悴,原来就不甚齐整的五官,眼袋一黑,鼻头一红,看起来更是惨然”。黄太太阿莫更是个“瘦小无用”的低能女子,“她龅牙,睡觉的时候闭不拢嘴,张着嘴呼吸,一条梦涎将将滴落在腮边。”她连菜也不会烧,孩子也不会管,比牛太太更不如。虽然如此,牛得贵、黄日升都非常顾家。牛得贵五十岁,发现患癌症,病势已重,住院回来,看不得太太把“积蓄白白往神棍和郎中手里送”,也不想再折磨家里人(他有一子一女),趁一天上午太太不在家,他决定乘出租车到中兴大桥去投河自尽。他想通了,“老婆有他的退休金,还可以领抚恤,带大两个孩子没有问题。”出走前,男孩已中午放学回家了。“他从儿子眼睛里看到了关怀,感动又心酸,父子俩也就是这一面了,他想走过去摸摸孩子的头,给他讲几句话,却终于没有,只是寻常而漠然地起身走了。”下了出租车往桥上走,看到另一边一辆满载绿制服女孩子的客运车,不知道自己的女儿在不在车上,“他嚅动嘴唇,在心里唤她:‘妹妹哦,妹妹。’不晓得女儿要真在车上的话,看见他没有?”这样他走近了他的死亡和解脱。
《幼吾幼》写黄日升十岁的孩子牛生(育幼院抱来的)同三个邻居男孩泅水淹死的惨事。黄日升找他们的尸体,两天之后才找到。故事平直写来,我每次重读,见到黄日升吃晚饭不见儿子回家时的生气,再见到他的焦急,再见到他发现孩子们衣鞋,跟着发现他们尸体时那种悲号惨痛、“心力俱竭”的情境,总赞叹不止,实在觉得不大可能有高手比蒋晓云写得更逼真了。写老父丧子之痛,《幼吾幼》已进入了写实文学的化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