栽赃(第2/3页)
显然,这是一起自杀事件,我的第一反应就是跑到楼下打电话报警。突然,我心中一动,停下了脚步,在我的脑海里浮现出几天前劳勃讥笑我的情形——他放肆地大笑着,对我不屑一顾地说:“你是一只没有用的耗子,所以丽莎她才选择我,你是个胆小鬼,只会吱吱叫!”
我看了看老人的尸体,又看了看茶几上的遗书,萌生了一个复仇计划。
我把遗书装进口袋,然后蹲在尸体旁边,翻出老人口袋里的皮夹,从里面掏出几张钞票——五张二十元,一张十元,三张五元,两张一元。我把钞票装进兜里,然后又用自己的手绢仔细地擦拭皮夹,又把皮夹塞了回去。
接下来,我故意将房间弄乱,将抽屉一个个拉开,又将椅子掀翻在地。然后,我把手枪从死者手上取下,擦拭干净,随手丢在地上。
做完这一切之后,我走出了房间,并随手带上门。
回到家里,我走进劳勃的房间,将从老人皮夹里找到的钞票藏进他的一只鞋子里,然后又用手绢小心地擦掉我在他房间里留下的任何痕迹,包括脚印和指纹。
把一切都布置停当后,我离开公寓,在街头上闲逛。
我又在心里把整个事情盘算了一遍,想看看其中是否有疏漏之处。反复思索,没有了,连手枪上的指纹也被我擦掉了。警察必定会将老人之死列为刑事案件来侦破。
这两天,公寓里只有我和劳勃。
我想,警察肯定会将我们二人列为重点怀疑对象进行调查,但我问题不大,因为我平时遵纪守法,从不侵犯他人,而且我在银行里还有一笔存款,没有理由谋财害命。再说了,我一贯兢兢业业地工作,不嗜烟酒,生活作息很有规律,显然不像是杀人凶手。
而劳勃就不同了,他在学生时代曾被开除,现在又经常光顾酒吧和赌场,个性粗野,且手头经常缺钱,完全具备作案动机。当警察在老人的尸体上搜到空皮夹之后,必定会怀疑这是一起谋财害命的案子,如果他们搜查我和劳勃的房间时,自然会找到劳勃鞋里藏着的钞票。那么,劳勃会怎样回应警察的质问呢?他一定会说,他晚上七点以前就离开了公寓,前往丽莎家和她约会,丽莎也会帮他作证的。
老人的死亡时间大约是在七点十五分,这一点法医应该可以证实。
而我清楚劳勃的行踪,他今天在床上躺到下午,然后出门到处闲逛。因为丽莎要晚上七点才下班,所以,劳勃一定是在晚上七点之后直接到丽莎的公寓与她约会。这样一来,劳勃就有充足的作案时间,警察会推测说,劳勃在离开我们住的公寓之前,曾溜上楼,想看看能否从老人那儿偷点儿钱,结果被老人撞了个正着,两人搏斗起来,最后老人遇害。劳勃则将老人的钱洗劫一空,并将钱藏在了自己的鞋中。
看来一切都天衣无缝!唯一能够证明老人是自杀的,只有这封遗书了。
想到这里,我从口袋里取出那位老人的遗书,慢慢地将它撕碎,然后随手一扬,遗书的碎片飘散在空中,随风四散。
毁灭了证据之后,我信步来到一家电影院,看了一场乏味无聊的电影,因为我要给警察留一个不在现场的证明。
电影结束了,我步行回家,此时已经是深夜了。房东的汽车停在公寓门口,看来她已经下班回来了。那个学法律的大学生也回来了,他房间的灯亮着。
我也回到了我的房间。
劳勃还没回来,此刻他一定正躺在丽莎的温柔乡里做着美梦呢。“哼!到了明天,劳勃你就要大祸临头了!哈哈!”我心里充满了复仇的快感。
第二天早上,当我出门上班时,劳勃还没回来,或许他从丽莎的公寓那儿直接去上班了。
下午五点钟,我下班回家,远远地就看见公寓门口停着一辆警车,看来警察一定是发现老人的尸体了。
当我走到公寓门口时,从里面出来两个警察,想必他们是从房东的窗户里看见我回来了。
房东也站在门口,我微笑着朝她打招呼,但她却没有回答,而是用一种惊慌、畏惧的眼神看着我。
两个警察表情严肃,其中一个说:“这幢公寓发生了一起命案,我们想和你谈谈。”
“什么?命案?天哪!”我故作惊讶地说。
我领着警察来到我和劳勃住的房间门口,只见房门半开着,里面一片狼藉,枕头、杂志和生活用品被扔了一地,果然不出我所料,这里已经被警察搜查过了。
“怎么?你们搜查了我们的房间?”
“是的,是房东让我们进来搜查的。我们在西边那个房间的一只鞋子里找到一卷钞票,我们怀疑那是从被害人处劫掠来的。”
“那不是我的房间,是我的室友劳勃的房间。”
“我们知道,房东已向我们介绍过你们的情况了。据说,在劳勃生前,你非常恨他,因为他抢走了你的女朋友,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你才要陷害他?”
“陷害他?你这是什么意思?”这时,我突然反应过来,警察刚才用了“生前”这个词,“劳勃生前,为什么这么说?”
“劳勃死了。”
“死了?”我顿时目瞪口呆。
“是的,他被人枪杀在你的前女友丽莎的公寓里,丽莎也同时被杀了。”
“丽莎?她也死了?”这个消息来的太突然了,让我根本无法相信。
“是的。丽莎的另一个男友去找她,正巧看见他俩在床上,就一怒之下开枪打死了他们俩。”
说完,两个警察就站在那里盯着我,面无表情。
“劳勃死了,为什么你们要搜查这里?”我诘问他们。
“最初我们是想来这里找劳勃的亲属,但当我们刚下警车,就遇到女房东报警,说是楼上的房间里也发生了一起命案。”
“楼上?命案?”
“是一位老人,他头上中了一枪。我们在他身上找到一个皮夹,可是里面的钱却都不见了,我们认为你有重大嫌疑。”
“我?”
“是的,你想伪装成一个自杀的现场,可是手枪上却没有指纹。”
我感到脸部肌肉僵硬,腿也在发抖,辩解说:“肯定是劳勃杀的!他先在这里杀了人,然后去的丽莎那儿。”
“那解释不通。”警察摇摇头说。
“为什么?他什么时候遇害的?”
“大约在今天凌晨两点钟。”
“可是这儿的命案比那还早!”我大声说。
“哦?你怎么这么肯定?那你告诉我们,这个命案何时发生的?”
我知道自己说走了嘴,便大声吼道:“我不知道!我没有杀任何人!如果你们说我是凶手,那为何你们在劳勃的鞋里找到了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