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要在午夜以后(第3/13页)
自然是一番神清气爽,但几分钟也足够了,我随即爬上礁石,就发现服务生和打扫房间的女孩在花园小路那边,隔着花丛看着我。我希望没给自己丢脸。不过,这有什么好看的呢?其他房子里的人肯定每天都要下海游泳。各个阳台上晾着的泳衣证明了这一点。我在阳台上把自己弄干,观察那隐入小屋后面的夕阳在水上洒下斑驳陆离的图案。渔船返航,驶向远处一英里外的小港,嗒嗒的马达声听上去十分悦耳。
我小心地洗了个热水澡,因为一年中第一次游泳总是有些肢体发麻,然后穿好衣服,支起画架,立刻沉浸在绘画之中。我为此而来,其他任何事情都不重要。我接连画了几个钟头,直到光线消失,海水暗淡,群山也化成一片柔和的青紫。我兴奋地想,明天我就可以不再使用炭粉,而是用油彩去捕捉这片夕照,到时候,整个画面也就生动起来,活灵活现了。
现在该停笔了。我把画具归置到一边,准备换衣服去吃饭,把百叶窗板拉上——这里肯定有蚊子,我才不想挨咬——这时只见一艘摩托艇发出轻轻的引擎声朝东面那座栈桥,也就是我的右侧停靠过去。小艇上坐着三个人,显然是钓鱼爱好者,其中有一个女人。一个男的大概是当地人,他把船系好,然后跳上栈桥扶着女人上岸。然后,三个人都朝我这边看,另外那个站在船尾的男人拿出一只望远镜,对着我。他就这样定定地端着望远镜看了好几分钟,肯定又是对焦,又是查看我的外貌细节,天知道。我的长相平凡无奇,而若不是我一怒之下突然进到卧室,把身后的遮门一摔,他还会在那儿看个没完。你怎么可以如此粗鲁?我自问道。随后我想起西边这些房子都还没住人,我的房子是今年最先开放的一个。可能就是因为这个,我引起人们的强烈兴趣,开始是旅馆的工作人员,现在是周围的住客。这兴趣很快就会消退的。我既不是流行歌星,也不是百万富翁。至于我的绘画成果,不管我自己多么满意,恐怕也不会吸引一群着迷的观众。
我在八点钟准时穿过花园小径去旅店的餐厅吃晚饭。餐厅差不多全满了,侍者把我安排在犄角的一张桌子上,倒也适合我的单人身份,后面是一道屏风把员工入口跟几个厨房隔开。没关系。我宁可坐这里,也不愿意待在屋子中间,况且我马上发现旅店顾客是按我母亲惯常喜欢说的“足球场上人人平等”的规则行事。
这顿饭吃得满意,我甚至不顾因租用那间豪华房而产生的超额开销,给自己要了半瓶自酿果酒。我正剥着一只橙子,突然听到餐厅另一头一声巨响,所有的人都吓了一跳。侍者们连忙跑了过去。大家全都回头张望,我也不例外。一个声音沙哑的美国人,大声用浓重的南方口音叫嚷着:“看在上帝的分上,把这乱七八糟的东西清一清!”这人是个宽肩膀的中年汉子,被阳光晒得有些胖头肿脸,到处是水疱,就像刚被上百万只蜜蜂蜇过一般。他的两眼深陷,脑袋很秃,只有两边长着稀疏的灰发,粉红色的头顶皮肤紧绷,像肠衣一般随时就会爆开。一对蛤蜊般的大耳朵进一步扭曲了他的外貌,那撮下垂的唇髭丝毫遮掩不住他凸出的下唇,它肥得像一只水母,也那么湿润。我还真没见过几个比他更丑的人。他身边的那个女人,我猜是他妻子,直挺挺坐在那里,看上去对地上的一片狼藉无动于衷,那里面主要是打碎的酒瓶子。她也时值中年,一头乱蓬蓬的亚麻色头发已经变白,脸也跟她丈夫一样久经日晒,只不过是红褐色的,不是她丈夫那种红色。
“我们赶紧离开这个鬼地方,去酒吧!”那嘶哑的嗓音在屋子里回荡。其他桌上的客人都小心地转回身来吃他们的晚餐,大概只有我一个人望着这个被蜂蜇过的人摇摇晃晃跟着他的妻子走出门去——他踉跄着经过我身边,像一艘摇摆不定的船,跟在脚步稳当的同伴身后——我能看见她耳朵里戴着助听器,大概这是她丈夫那刺耳声调的原因吧。我在心里称赞旅馆员工的效率,他们很快就把那片残局收拾干净了。
餐厅里的人都走光了。“酒吧间有咖啡,先生。”侍者低声说。进去之前我有些犹豫,害怕看到人头拥挤,高声交谈的场面,我也一直讨厌旅馆酒吧的那种氛围,但饭后这杯咖啡实在割舍不得。我是瞎担心了。酒吧里面没什么人,除了吧台后面穿白色外套的招待员,就是坐在一张桌边的那个美国人和他妻子。他们谁都没有说话。男人面前已经摆着三个空啤酒瓶。吧台后面播放着轻柔的希腊音乐。我在一张凳子上坐定,点了咖啡。
酒吧招待说一口流利的英语,问我一天过得是否愉快。我告诉他是的。我坐飞机一路上很顺利,从赫拉克利翁过来的那条路有些危险,第一次下水感觉很冷。他解释说现在游泳时间尚早。“倒也没什么,”我对他说,“我是来画画的,游泳只是第二位的。我的房子就在水边,是62号房,阳台对面的景致很美。”
真有点儿奇怪。他正擦着杯子,听我说到这儿表情变了。他好像有话要说,但显然想了想还是不说为好,便继续干他手里的活儿。
“把那该死的唱机关了!”
那张扬跋扈的沙哑声音充斥了整个屋子。招待员立刻走过去,鼓弄着唱机的按钮。片刻后那吆喝声又响了起来。
“给我再拿一瓶啤酒!”
如果我是招待员的话,现在我就会转过身去,像父母对小孩子一样,要求他说话带上“请”字。不过,招待员马上就给这个粗鲁的家伙送上了他要的啤酒。我这里正喝着咖啡,那边桌上又是一声嘶吼,穿过整个酒吧间。
“喂,我说你,62号房的。你不迷信吧?”
我在凳子上转过身去。他紧盯着我,手里拿着杯子。他妻子直瞪瞪地看着前方。也许她把助听器取下来了。我记起那句名言——对疯子和酒鬼要迁就,便十分礼貌地回答他。
“不,”我说,“我不迷信。为什么要迷信呢?”
他笑了起来,那张猩红的脸上挤出上百条皱纹。
“哼,他妈的,要是我就迷信。”他答道,“住62号房的家伙两个礼拜以前刚刚淹死,两天找不见人。后来,他的尸体让一个当地渔民用网子捞上来,都被章鱼吃掉一半了。”
他笑得前仰后合,用手拍着他的膝盖。我厌恶地转过身去,对招待员一扬眉毛,以示问询。
“是个不幸的意外,”他低声说,“戈登先生为人很好。他喜欢考古。他失踪的那天天气十分暖和,想必他是晚饭后去游泳了。当然是报了警。我们旅馆的人都很难过。你会理解的,先生,我们不怎么谈起这件事。这对生意不利。但我对你保证下海洗澡非常安全。我们也是第一次遇到这种意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