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第2/2页)

这就是木代的……大师兄?

进来的人大概四十来岁,中年发福,脑袋已经开始谢顶,佝偻着背,穿的也松松垮垮,这形象,真是丢尽泱泱华夏上下五千年习武之人的脸啊。

木代欢欢喜喜地挽着那男人的胳膊进来,一通介绍:“这是张叔,这是我们酒吧帮工的,曹严华。师兄,你可以叫他曹胖胖。这是我大师兄,姓郑,郑明山。”

曹严华还没有从对大师兄的幻灭中恢复过来,有些不知所措,蓦地瞥到郑明山的腿,话不经脑,脱口冒了句:“大师兄……这腿……恢复的挺好啊,呵呵……”

糟了,怎么能这么说,木代提过,大师兄因为做贼,腿被师父打折了,于学武之人来说,这一定是不能提的禁忌……

自己这破嘴啊,曹严华的脸红一阵白一阵的。

郑明山听的云里雾里,低头看自己的腿。

木代生怕穿帮,推着郑明山落座:“大师兄,你坐。”

又来吩咐曹严华:“我大师兄喜欢喝白酒,酒吧没有,你去买二两,二锅头就行。要是有下酒的小菜,花生米啊,猪耳朵啊,也带点。”

白酒、花生米、猪耳朵?在如此精致曼妙小资情调的酒吧里?

他们这里是酒吧,又不是路边摊!

曹严华没忍住:“土不土啊小师父,人家都是咖啡鸡尾酒,他在那刺溜一口小酒,又嚼两口花生米,这不搭啊。还有啊……”

他偷偷指了指郑明山:“兼职包工头吗?工地上直接过来的?”

木代瞪他。

“曹胖胖,人不可貌相。我告诉你,我大师兄很厉害的,他是退役特种兵,后来给有钱人做过押款的保镖,一个人单挑过六个路匪呢。”

曹严华的嘴巴张了张,有点合不拢了。

“还有,我大师兄开武馆的,桃李满天下,弟子们一人一口唾沫,也淹死你了,还不快去!”

曹严华一溜烟的去了。

有事弟子服其劳,更何况是师父的大师兄呢。

木代先给郑明山倒茶:“大师兄,武馆里不忙吗?怎么有空过来?”

郑明山比木代先入门,只学了几年,他对轻身功夫兴趣不大,征得师父同意之后转攻其它,南拳北腿来者不拒,练的杂,又有自己的事忙,论到师门功夫的系统正统,还不如木代。

所以他开武馆教习,不算是师门授徒,杂七杂八格斗长拳什么都教。

他并不往自己脸上贴金:“什么武馆,也就是培训班,一年办个几期,其它时间忙自己的……正好接到你电话,离的也不是很远,顺道就过来了。”

一杯茶下去,直入主题:“怎么忽然想到要找事做?”

木代吞吞吐吐:“那……人活在世上,总得想办法养活自己啊。师兄,你有门路吗?”

严格说起来,木代入门的时候,郑明山老早走南闯北历练出来了,两个人从来没有真的同时间在师门长期学艺,郑明山的许多事,是师父讲给她听的,在她心里,这个师兄有胆有识,朋友多门路广,所以被张叔那番话提点之后,她第一个想到的,就是郑明山。

就算没有门路,给她点建议也好啊,她是小师妹嘛。

郑明山往靠背上一倚:“有,看你想什么样的门路。你想四平八稳呢,不难,朋友公司我可以托人帮忙给你安排一个办公室的职位,不过……”

他打量了木代一会,自己先笑:“就你的本事来说,有点浪费。让你去武馆当助教也行,就怕没两天就被坏心眼的小伙儿追跑了。”

木代被他调侃的不好意思。

曹严华回来了,酒盅上桌,又拈两筷子油炸花生米,郑明山来了兴致,拍拍曹严华的肩膀:“谢了啊。”

好家伙,力道真沉,曹严华险些被他拍跪下了。

木代把装小菜的碟子往郑明山这边推了又推:“师兄,其实我想像你一样,多历练历练,多点经历才好。我总觉得,学了功夫之后,我还不是高手,高手是那种……”

她托着腮,绞尽脑汁去形容自己心中的高手:“是那种,有气场的,看着就很酷的,很沉稳的,不动声色又杀人于无形的……”

郑明山知道她的意思。

师父给他讲过这个小师妹:“木代这孩子,老是问我,师父,我看起来厉害吗?让人害怕吗?好像学功夫是为了让人怕一样,喜欢穿一身黑的衣裳,项链上还挂个骷髅头,但是一笑就泄底了,她是个小姑娘啊……”

木代还在说话:“师兄,我就想成那种的,我不想做小姑娘。不想一有什么事,别人就把我拽到身后去护着。应该是,有了棘手的事,人家都觉得,嗯,木代搞得定的……”

这想当然的小丫头,郑明山微笑。

师兄好像晃神了,木代伸出手,在他眼前摆了又摆:“师兄?师兄?”

郑明山回过神来,想说什么,却先轻轻叹了一口气。

他想起师父曾经说过的一句话。

——没进过江湖的人,总畅想着一番闯荡历练,却不知道江湖子弟江湖老,最后能稳稳迎着风站着的,都在江湖洗了一遍骨,脱了一层皮。

是啊,连普通的笑,都有了千回百折的意味。

郑明山说:“如果你真的想,我这里,倒确实有个适合你的事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