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第4/5页)

“而美国试图促成这一点?”

“没错。反抗军实力越强,对苏联人的打击就越大。况且,美国的情报界今年也非常需要打一场胜仗。”

埃利斯想,对于温德曼这样的人来说,阿富汗人是否要对抗残酷的入侵者以争取自由,这根本无关紧要。华盛顿可不流行讲什么人性道义——权力角逐才是最重要的。如果温德曼没有生在洛杉矶,而是列宁格勒,想必他也是一样如鱼得水、事业得意、手握大权;而且就算是站在交战的另外一方,他也会使出相同的策略。“你想要我做什么?”埃利斯问道。

“我想征求你的意见。一个卧底特工有没有办法促使阿富汗不同的部族联手?”

“我想应该有。”埃利斯说。菜品端上,正好可以让他思考片刻。待侍者离开,他说:“只要对方有求于我们——可能会在武器方面,我想应该是可能的。”

“是啊。”温德曼略带迟疑地开始享用午餐,看上去像得了胃溃疡。小口咀嚼的间隙,他说:“现在他们从巴基斯坦跨界购买武器,买的尽是些老式的供应国步枪仿冒品——如果不是仿冒品,就是真正的老家伙,一百多年的老古董还能打出火来。他们还从死了的苏联士兵身上弄来些卡拉什尼科夫冲锋枪。不过,这帮人最想要的还是小型火炮——高射炮、手动发射的地对空导弹,这样就能把飞机和直升机打下来了。”

“我们会乐意把这些武器给他们?”

“会。不是直接给——找个中间人,借以掩盖我们参与其中。但这个不成问题,可以找沙特人帮忙。”

“好吧。”埃利斯吞了几口龙虾,味道很好,“让我来说说我的想法,第一步,在每个游击队团体中,你都需要聚集一众核心人物——必须是认识、了解并且信任马苏德的人。这些人就是与马苏德进行沟通的联络员。他们要一步步树立自己的地位:首先是交换信息,然后是双方合作,最后是协调作战计划。”

“听起来不错。”温德曼说,“如何筹备?”

“让马苏德在五狮谷组织一个训练项目。每一个反抗军组织都派几个年轻人,与马苏德并肩作战一段时间,学习他的成功秘诀。如果他真如你所说是个优秀的领袖,他们会渐渐尊敬他、相信他。”

温德曼若有所思地点点头。“那些部族领袖一般都会拒绝听命于马苏德,这样的建议他们倒有可能采纳。”

“有没有哪个领袖会成为部落联盟的关键因素?”

“有,两个:贾汗·卡米尔和阿玛尔·阿齐兹,都是普什图人。”

“我会派两个卧底特工,旨在找机会让他们两个与马苏德接洽。等拿到三个人都签了名的协议,我们就把第一批火箭筒送过去。接下来就要看训练计划进行得如何了。”

温德曼放下叉子,点了一根烟。他绝对有胃溃疡,埃利斯心想。温德曼说:“我就是这样想的。”埃利斯已经可以想到温德曼会如何把这个想法归成自己的功劳。明天,这个家伙便会鼓吹:“吃顿午饭计划就成形了。”而他的报告上则会写着:秘密行动专家认为本人计划可行。

“有什么风险?”

埃利斯想了想:“如果特工落到苏联人手里,整个计划对于他们则有着巨大的宣传价值。苏联人目前在阿富汗的处境,用白宫的话说就是‘形象问题’。那些第三世界的盟友也看不惯他们欺负一个落后的小国。尤其是那些穆斯林朋友一定会对反抗军抱有同情。苏联人的说辞是那些所谓的反抗军只不过是一群土匪,背后有中情局提供资金和武器。他们巴不得在阿富汗活捉一个中情局的间谍,并送去受审,以此证明。说到国际政治,我想这对我们会有诸多损害吧。”

“被苏联人抓住的概率有多大?”

“很小。如果他们抓不住马苏德,又怎么能抓住派去见他的卧底特工呢?”

“很好。”温德曼把烟戳灭,“我希望你来做。”

这完全出乎埃利斯意料。他突然发觉,自己本应有所预见,只怪之前太过专注于问题了。“这种工作我已经不做了。”话是这样说,声音当中还是带着几分犹豫。他不禁在想:那就能见到简了!那就能见到简了!

“我跟你上司通过电话,”温德曼说,“他的意思是:如果派你去阿富汗执行任务,也许能说服你重回外勤。”

看来一切都是计划好的。白宫想在阿富汗搞个大动作,于是找中情局借人。而中情局想让埃利斯继续做特工,于是告诉白宫派他去,明知——或者说怀疑他无法拒绝与简重逢的机会。

埃利斯讨厌被人牵着鼻子走。

然而,他确实想去五狮谷。

一阵良久的沉默。温德曼不耐烦地问:“你愿意吗?”

“让我考虑一下。”埃利斯回答。

埃利斯的父亲轻声打了个嗝儿,道了声歉然后说:“好吃。”

埃利斯把自己那碟樱桃派推开,刮掉奶油。这还是这辈子第一次要控制体重。“真的很好吃,妈妈,可我不能再吃了。”他不无歉意地说。

“现在人都不如以前吃得多了,”她说着起身开始收拾,“因为到哪里都是坐车。”

他父亲一推凳子:“我还有账目要看。”

“你还是不请会计?”埃利斯问。

“对于自己的钱,没人会比你自己更上心。要是你赚了钱就会明白了。”他离开餐厅,回自己屋里去了。

埃利斯帮助母亲整理清洗。埃利斯十三岁那年,全家人就搬进了新泽西蒂内克这间四卧住房,然而搬家就仿佛是昨天的事。全家人期待搬家已经许久,房屋是父亲所建——一开始是亲力亲为,后来建筑生意越做越大,就开始雇人干活儿。不过,雇来的人总是在生意萧条时才来干活,生意好时便搁置下来。刚搬进来时,房子并未完工:没有供暖,厨房里没有碗柜,粉刷还一点没做。之所以第二天便有了热水是因为妈妈威胁说没有的话就离婚。不过最终还是完工了,埃利斯和他的兄弟姐妹各有自己的一个房间伴随其成长。而如今,对于埃利斯的父母来说,它显得过于宽敞,不过他还是希望父母能把房子留着,它让他觉得很温馨。

等把盘子摆进洗碗机,埃利斯说:“妈妈,还记得我从亚洲回来时放在这儿的行李箱吗?”

“当然,就在小卧室的衣柜里。”

“谢谢,我想翻翻看。”

“去吧,剩下的我来做。”

埃利斯上楼来到顶层的小卧室。这里很少使用,单人床周围堆着几把损坏的椅子、一张旧沙发以及四五个柜箱,两面放着儿童的书籍和玩具。埃利斯打开衣柜,取出一个黑色的塑料小手提箱。他把箱子摆在床上,转动密码锁,打开箱盖。箱子里有股霉味——已经有十年没有打开过了。所有的东西都还在:奖章;两颗从他身上取下的子弹;《陆军战场手册FM 5-31》——被叫作“饵雷”;一张埃利斯立于直升机旁的照片——那是他的第一架休伊直升机,他一脸笑容,看起来年轻而纤瘦(噢,该死!);一张来自弗兰基·阿玛尔菲的字条,上写:“致害我丢了腿的杂种。”——这是个勇敢的笑话,当时埃利斯轻轻地解开弗兰基的鞋带,抓住他的靴子往下拽,一只脚连带着半条腿都掉了——弗兰基的腿被严重弯曲的螺旋桨叶打到,膝盖以下全被截断。吉米·琼斯的手表永远地停在了五点三十分——“你留着吧,孩子,”吉米的父亲醉醺醺地对埃利斯说,“因为你是他的朋友,我永远也比不上你。”此外,还有一本日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