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2/3页)

在约瑟夫·韦德的职业生涯中,他出版了11本书,其中有一本带有强烈的自传性质。那本书是《纪念未来:关于通向自我的旅程的十篇论文》,1984年由普林斯顿大学出版。

我还找到了关于那桩谋杀案的一大堆报道。

书稿里提到的那个在韦德家做帮工的嫌疑犯——德雷克·西蒙斯发现了被害人韦德的尸体。1987年12月22日早上6:44,他从教授家里打电话报了警,和接线员说他发现韦德躺在客厅里的一片血泊中。医护人员赶到了现场,却无能为力,助理法医很快就正式宣布了教授的死亡。

验尸官通过验尸发现,韦德的死亡时间是凌晨2点左右。他们得出结论:死亡原因是钝器击打引发的内外出血,凶器可能是半夜闯入的凶手所持的棒球棒。据法医推测,第一击是在被害人坐在客厅的沙发上时发生的,凶手从前门进入,悄悄溜到他身后。当时教授的身体情况还好,试图从沙发上起身,从临湖的窗子逃走,同时伸手抵挡对方的殴打,致使他的两只手臂骨折。接着他返回房屋中间进行自我防卫,在和袭击者打斗的过程中,电视摔到了地板上。就是在那一刻,他的左太阳穴遭受了致命的一击(调查人员总结说,从这一点来看,凶手很有可能是右撇子)。两小时后,韦德死于最后那一击造成的心脏停搏和严重脑损伤。

德雷克声称,他第二天早上到教授家的时候,前门是锁着的,窗子也是锁着的,毫无闯入的迹象。鉴于这种情况,人们认定凶手有这座房子的钥匙,并用它进入了房间,趁韦德没有防备,行凶之后锁上了他身后的门。离开前,凶手仔细翻找过客厅。然而,他这么做的动机不会是抢劫:教授的左手腕戴着一只劳力士手表,右手无名指上戴着一枚价值连城的宝石戒指。在一个没上锁的抽屉里,警方发现了100美元现金。房子中任何有价值的东西都没有被偷走。

在客厅里,侦探发现了两个最近用过的玻璃杯,暗示被害人当晚曾和另一个人一起喝过酒。法医发现,教授在被害前,摄入了大量的酒精,他血液中的酒精含量是0.11,但在他的体内并没有发现毒品或药物的痕迹。约瑟夫·韦德并不曾和任何女人有过为人知晓的恋情,也没有伴侣或情人,他甚至不曾和谁约过会,他的朋友或同事对他最近和谁在一起也没有什么印象。因此,警方排除了情杀的可能。

***

根据报纸上的报道,我重新粗略地还原了案发后那段时间发生的事。

没有任何一家报纸提到过劳拉·贝恩斯的名字,一次也没有,尽管理查德·弗林的名字出现了几次。根据我片面的了解,在德雷克·西蒙斯由于有“强有力的不在场证明”、在调查中被排除之后,弗林一度被当作嫌疑犯。韦德并没有参与某种秘密的心理学实验,然而报纸却不停强调,韦德对新泽西和纽约的警方而言是个颇有名气的人物,因为他给有重罪指控的人做过心理健康评估,是个专家证人。

正是由于他在刑事案件中以专家证人的身份出现,警方从最开始就将这一点视为潜在的线索。他们审查了韦德做过证的案子,尤其是那些结果对被告人不利的案件,但这条路很快被证实走不通。在那段时间内,韦德做证过的被判有罪的人,都没被释放。除了一个名叫杰拉德·彭高的人,他在凶杀案发生前的三个月,从海湾国家监狱被释放。但几乎刚一释放,彭高就犯了心脏病,在教授被杀前的一个星期才出院。因此医生认为,他不太可能有体力进行一次袭击——这个嫌疑人被排除。

理查德·弗林虽然反复被警方询问,但官方从未宣称他是嫌疑人,也没起诉过他。他雇用过一个叫乔治·霍金斯的律师,这名律师曾起诉警方涉嫌骚扰,暗示他们企图把弗林变成替罪羊,以掩盖自己的无能。

弗林关于这些事件的说法是怎样的呢?他究竟对警方和记者说了什么?从我找到的文章来看,他当时所说的似乎和他在书稿中写的并不一样。

首先,他对于劳拉·贝恩斯将他引荐给韦德一事只字不提。他只说自己被“双方共同的熟人”引荐给了教授,因为韦德正在找适合在图书室做兼职的人。弗林以前在普林斯顿大学的燧石图书馆工作过,而韦德正好需要一个能用计算机系统整理他图书室藏书的人。韦德给了他一串钥匙,因为教授经常出城,以备自己不在家的时候弗林想来工作。教授不在的时候,弗林用这串钥匙进过几次房间。有那么两三次,教授邀请他留下来吃晚餐,一直只有他们俩共同进餐。有一个周五,他和教授还有教授的两个同事一起玩过扑克(这一段在书稿里没有)。他见过德雷克·西蒙斯,韦德亲自给他讲了德雷克的故事。

他并没和教授发生什么冲突,他们之间的关系可以说是“温和友善”。教授也没和他说自己被什么人或什么事威胁过。通常来说,韦德很随和,喜欢开玩笑。他很喜欢谈论他的新书,书隔年就会出版,而且在他看来会是一次学术和商业上的巨大成功。

对弗林而言不那么走运的是,他并没有凶杀案当夜的不在场证明。在书稿的末尾,他写道:他在提摩西·桑德斯离开他家大约20分钟后,也就是晚上6点钟左右,出发去了教授家。我算了算,他过去还需要花20分钟,因为天气的缘故可能更久,回来差不多也要花同样多的时间。但他却和调查人员说,他在晚上9点左右去了韦德家,因为他想在自己圣诞节休假之前和教授谈谈图书室的事。他还说他和教授聊了一通,10点回了家之后,很快就睡下了。他是在调查过程中撒了谎,还是在写稿子的时候撒了谎呢?抑或是他的记忆欺骗了他?

就像弗林在他的书稿中写的那样,那些年新泽西的犯罪率特别高,尤其是冰毒和可卡因突然在郊区涌现之后。韦德死后几天,圣诞节假日期间,就在离他家两条街之外的地方发生了双尸命案。一对姓伊斯顿的老夫妇在家中被杀,男的78岁,女的72岁。警方发现,凶手凌晨3点钟进入房间,杀死了那对夫妇,然后抢劫了他们的家。凶器是一把切肉刀和一把锤子。考虑到凶手拿走了他在房中发现的现金和珠宝,可以确定作案动机是抢劫,事实上,和韦德的案子相比,两者并没有很多相似之处。

警方并未停止调查。他们利用了一个事实:嫌疑人仅一周之后被捕,他试图把从老夫妇家中偷来的珠宝卖给普林斯顿的一家当铺。因此,23岁的非裔美国人马丁·路德·肯尼特因为有吸食毒品的记录,在谋杀约瑟夫·韦德的案件调查中成了警方的头号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