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第3/5页)
他找到了韦德的住址,发现他是一个人住在一所与世隔绝的别墅里。开始他只是打算在夜色的掩护下到街上揍他一顿,但是自从他找到了教授的住所,他就觉得那里是展开攻击的最好地方。他没想杀了教授,只想结结实实痛打他一顿,斯波尔又强调了一遍。所以他从几个小孩那里拿了一根棒球棒,缠上旧毛巾,以便能打得轻一点儿。他把球棒藏在了教授家附近的那个湖边。
他说当时他已经和一个吧台招待交了朋友,那是一个从密苏里州来的男人,叫克里斯·斯莱德。斯莱德打算离开新泽西,他在圣路易斯的一个宿营公园[1] 里找到了工作,并且建议斯波尔和他一起去。他想在冬季假期结束后就走,所以这让事情的进程被迫加快了。
一连几个夜晚,斯波尔都在韦德的别墅盯梢。酒吧10点钟打烊,所以10点半他就跑到韦德家的花园里躲着,监视整栋房子。他注意到有两个人经常来——首先是一个年轻的男孩,看起来像是学生;然后就是一个人高马大、络腮胡子的男人,可能是个修理工什么的。但是他们都不会过夜。
“12月21日,我从酒吧辞了职,告诉老板我要去西海岸。他把工钱给我结了,还给了我两包烟。我不想在这一带被人看见,所以去了阿森平克溪,在一间小木屋里等到了天黑,然后前往教授的别墅。我想我到那里时大概是晚上9点,但是教授不是一个人待着,他和那个年轻人一起在客厅里喝酒。”
我问斯波尔还记不记得那个年轻人的长相,他说他描述不上来,只记得他和其他所有靠爸妈养活的年轻人长得一样,都是一副被惯坏的样子。大概案发前三天,当斯波尔在韦德家附近盯梢的时候,那个年轻人几乎透过窗户看见他了:他径直看着斯波尔,他没来得及躲藏。不过幸运的是,雪下得很大,他可能以为自己看错了。
“我敢肯定他就是那个叫理查德·弗林的人,”我说,“你确定没有一个年轻女人和他们在一起?”
“确定,只有他们两个。我说了,我到那里时大概是晚上9点,那个年轻人到11点左右才离开,然后教授就一个人在家了。我又等了大概10分钟,以确认那个年轻人已经走了。我本想去按门铃,然后等韦德开门的时候照他脸上来一拳,但是他自己让事情更好办了——他把窗户打开了,看了看后院,然后上楼去了。所以我偷偷溜进屋子,躲在过道里。”
韦德回到客厅,关上了窗户,然后坐在沙发上读些东西。斯波尔偷偷绕到他背后,用球棒打了他的头。可能这一下打得不是很重,因为教授尚能站起来和他对峙。斯波尔绕过沙发,开始疯狂地击打他,打了10下到12下,韦德就倒在地板上了。他正要找现金,突然听见有人开门的声音,于是他拉开了玻璃门,绕到屋后,逃进了风雪中。
他把球棒扔进了半冰封的湖水里,然后回到阿森平克溪的木屋里躲了一夜。第二天早上,他在普林斯顿车站遇见了斯莱德,两人就出发去密苏里了。后来他听说教授被打死了。
“可能我打得太重了,”他总结道,“所以我最后成了杀人犯。知道吗,从那以后,每当我做什么坏事的时候,都好像是从一个梦中醒来一样,我不相信我是做坏事的那个人。我一直认为,我是因为吃了那些烂人给的药,才会像这样失去理智的。我不是说这么讲就不用担罪了,不过无论如何,说这些都没有用了。”
“你当时还是处在警方监控之下的,”我说,“你要离开新泽西的时候,有没有人开始警觉了呢?他们没有来找你吗?”
“我不知道啊,老兄,我就是走了而已。那之后也没有人问我任何问题,而且我也没再有过什么法律上的麻烦,直到2005年因为超速行驶,他们把我从高速公路上拦下来。我告诉我的律师,几年前我是特伦顿的病人,所以他要求法庭为我做了个精神方面的检测。法庭委托的专家认为我精神正常,所以就把我送了审,定了罪。你知道这事的讽刺之处了吧?我在精神正常的时候——我说过我一开始精神是正常的——被送到了疯人院去;但是当我确信自己脑子不太对的时候,他们却拒绝把我送进疯人院,而是决定直接给我打一针,弄死我。”
“事情已经过去这么多年了,你可能不是每一个细节都记得很清楚,所以让我再问你一遍:你是否确定,教授那晚和一个20岁左右的白人男性在一起,没有别人了?可能你看得不是很清楚——外面下着大雪,你藏在后院里,可能你的视线不是很好——”
“我真没看见别人,老兄。你说你是当初被派去调查这件案子的……”
“是的。”
“那你可能还记得那个地方的样子。客厅有两扇大窗、一扇通往后院和湖的玻璃门。当屋里开着灯、窗帘没有拉上的时候,屋里的东西你能看得一清二楚。教授和那个年轻人在桌边吃东西,聊天。接着年轻人走了,剩下教授一个。”
“他们吵架了吗?”
“我不清楚。听不到他们在说什么。”
“你说那个年轻人走的时候是晚上11点?”
“大概是11点,我不确定。也可能是11点半,但是不会比那再晚了。”
“接着10分钟以后,你袭击了韦德。”
“就像我说的那样,我先潜进屋子,躲起来,然后他回到客厅,我就开始抡他。打了可能不止10分钟,有20分钟,不会再久了。打他第一棒的时候我的手还是冻僵的,所以我又补上了几棒,说明我在室内藏得不太久。”
我看着他,心想当年推测谋杀可能是教授之前的病人前来复仇时,怎么会完全忽略了他?
教授做过证的案子有一大串,这没错,而且当年那个检察官愚笨、没有章法,他让我们去调查每一条线索,第二天就改了主意,不再让我们去探寻那些可能是正确的线索。所以可能是我没有得到机会把每件事的细节都摸清楚。记者不断骚扰我们,在报纸上刊登各种荒诞不经的报道。而我自己开的车里面一直藏着酒,担心自己会因为喝得太醉被警局开除。当我回顾那段日子时,我怀疑自己对找到杀害韦德的真凶一事并没有多大兴趣——那个时候我只顾着自己可怜自己了,不断为自己的无能找借口。
“那么你一点儿都不知道在你打了教授之后,进屋的那个人是谁?”
“不知道,我立马就跑了。我没想到会有任何人在那个时候到他家去,所以我用最快的速度逃跑了,头也没有回。我以为我只是胖揍了他一顿。周围有不少吸毒的,所以警察可能会把这当作一次入室盗窃。我想,有人被打了一顿不会是件大事,而且那时候我已经走远了。但是他死了,这样一切就都不一样了,是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