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一章  真相大白(第3/4页)

“跳到你面前来阻拦。”

“没错。如果哈德利已无疑问,两位请过来看看其他的证据。”

他们俩再度回到书房内,哈德利将偏斜的镜子往后挪移,菲尔博士则一屁股坐入椅里,并且喘着气叹息。

“各位,我很抱歉。从米尔斯先生细心审慎,有条有理且精确无误的证词中,我老早就应该看出真相。我来试试能够重复他那精确的叙述。哈德利,帮我核对一下。”他绷着脸,用指关节轻敲自己的头。“好像是这样——‘她(杜莫)正要敲门,我惊愕的目睹有个高个子男人,尾随她直接上楼。她一转身,立刻看见他。她马上说了一些话……高个子男人毫不理会。他径自走向门口,不疾不徐的翻下大衣衣领,取下帽子放入大衣口袋……’”

“各位,你们懂了吧?他非得这么做,因为若要秀出室内的身影,他必须是穿着睡袍,所以反影不该戴帽,衣领也不可翻起。我实在很好奇,他的举动既然如此有条不紊,为何没有把面具摘下来——”

“对了,面具呢?米尔斯说他未曾——”

“米尔斯没看到他摘下面具。我们继续追随米尔斯的证词,待会儿我在告诉你原因。”杜莫夫人高声嚷叫,畏缩地后退靠在墙边,然后迅速开门。此刻,葛里莫教授现身于门口——“现身了!他的魔术就是这样变出来的。咱们这位思考井然有序的证人,令人难堪的全说对了。而杜莫呢?在这里她出现了第一个破绽。一个惊慌失措的女人,虽然面对可怕的陌生人物,但在她前面房间里的男人,是可以挺身保护她的,她不可能吓得后退缩在墙边;她应该冲向房门寻求庇护才对。总之,再来看看米尔斯的证词。他说葛里莫没戴上眼镜(戴着面具,当然无法再戴眼镜)。但是我认为此时此刻,房间内的人把眼镜戴上,才是正常的反应。葛里莫——依据米尔斯的说法——在这段时间里完全静止不动;他的表现像是个局外人,自始至终双手都插在口袋里。接下来的证据,可以让凶嫌百口莫辩。”

“米尔斯说道:‘我当时的印象是,杜莫太太虽然靠在墙边直发抖,但在陌生人进房后,她却把门关上。我还记得,她的手就放在球形门把上。’这太反常了!当时她还矢口否认,但米尔斯说的没错。”菲尔博士以手势示意,“我们就此打住,再多说也是无益。在这里,我碰到了棘手的难题:假如葛里莫是独处于室内,而且是直截了当走入书房,那么他身上的衣物哪儿去了?黑色的长大衣,棕色的遮檐帽,甚至那副假面具,都跑哪里去了?它们全不在书房里。然后我想起来了,杜莫的职业是为芭蕾歌舞剧缝制服装;我又记起欧洛奇讲过的故事;于是我就豁然开朗了——”

“啊?”

“葛里莫把它们全烧了,”菲尔博士说道,“他没花多少时间就烧掉它们,因为它们全是纸制的,就像O’Rourke描述的魔术中,消失的骑马人身穿的那件制服一样。在壁炉里烧毁真正的衣物,是既费时又麻烦,他可不能冒这个险;他必须速战速决。他们必须可以撕碎或烧毁。而烧了这么大量、宽松的白信纸——全白的信纸——是因为要将底下的有色焦片掩盖起来。什么致命的文件!哦,天哪,想得出这种推论,我真该自刎谢罪!”他挥舞着拳头,“他如何一滴血迹、一点血污都不甩落地走到存放有密件的办公桌的抽屉那里!还有另外一个原因,他得引火烧纸……他必须除去制造‘枪声’的碎裂物。”

“枪声?”

“别忘了,大家都认为这个房间里曾经发生枪击。当然了,证人听到的声音,其实是鞭炮发出的巨大噪声。你们知道,德瑞曼为盖伊·佛克斯之夜储藏了一些玩意,教授自是从这里偷取而来。德瑞曼找到行踪不明的霹雳炮;我猜想,此刻他突然恍然大悟,也难怪他一直喃喃念着‘烟火’。这下可好,爆炸后的鞭炮碎片会全部飞散。这些碎片全是厚实坚硬的纸板,特别难以燃烧,但它们必须烧毁于壁炉里,或者混在那些纸堆中。后来,我果真找到了一部分。事实上,我们应该早就识破根本没子弹发射的诡计。现在的弹药筒,就像是那把科尔特左轮手枪,装填的是不冒烟的火药。你可以闻得到,但看不到。然而在案发当晚,即使窗户已经打开,书房里却仍有轻烟飘渺(鞭炮所遗留的)。”

“啊,好吧,我们来复述要点!葛里莫穿得黑大衣,由皱纹纸构成。它颜色黑得像是睡袍,剪裁得也像睡袍,尤其是衣领翻下时,立即变成抹光发亮的正面翻领,看来更像睡袍。此外,遮檐帽也是纸制的,其上还连附着一张假面具——因此,只要摘帽的动作干净利落,便可顺手将帽子和面具一并折叠,再塞入口袋即可(可顺便一提,葛里莫要外出杀弗雷时,真正的睡袍已在书房内准备就绪)。而这件黑色的‘制服’,当然更早的时候,曾被轻率的挂入楼下的衣柜中,”

“不巧,那件黑大衣被曼根撞见了。机警的杜莫得知此事,待曼根前脚一走,她后脚便跟上来,火速将大衣移出衣柜,并送往安全的地方置放。所以啦,她压根儿没看到黄色花呢外套吊在哪儿。那时候,黄色大衣正在楼上伴随葛里莫,准备着稍晚要和主人一起远征呢。不过,因为昨天下午黄色大衣被人发现吊在衣柜里,杜莫当然得辩称它一直都在那儿。这即是变色龙大衣的由来。”

“周六晚上,葛里莫杀了弗雷,自己也挨了一枪,然后赶回家,此后的发展,你们应该都了然于胸。魔术一开场,他和助手就碰上了大麻烦。你们知道,葛里莫迟归了。本来他预计在九点三十分以前归来,结果呢,他直到九点四十五分才回来。他耽搁的越久,分分秒秒就越迫近他告诉曼根客人来访的时间。这会儿曼根必是引颈以待访客的到来。危机已是一触即发,我可以想象得到,即使是沉着的葛里莫,这时也濒临发狂的边缘。他穿过地下室,和等候他的内应会合,然后往上疾走。那件里层沾上血渍的花呢大衣,被置入走廊衣柜里,有待事后再来料理——但永远没这机会了,因为他死了。杜莫缓慢的开门,伸出手去按门铃,并随即前来‘应门’,葛里莫则利用此空当着装。”

“然而,他们终究是拖了太久。曼根还是出声招呼。葛里莫一慌张,脑子便周转不当。为了避免漏出马脚,他反而弄巧成拙,犯下大错。到那时为止,过程都还算顺利,他可不想被这穷小子的爱管闲事搞得功亏一篑。所以他答道他是佩特斯,并且将起居室门上锁。(你们是否注意到,只有佩提斯的嗓音,和葛里莫一样低沉?)是的,这是个一时冲动所犯下的错误,但他就像是个橄榄球员,一心只想侧身切进射门区,并闪躲当下飞扑过来的手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