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赤裸男子的难题(第5/7页)
死去的赤裸男子所在的圆桌上放着一些书写工具——一个奇形怪状的墨水瓶,一根优雅的羽毛笔插在一个装满沙子的盒里,还有一个精心制作的文具盒。
“衣服呢?”莫利探长眉头一皱,“还没有找到,奎因先生,正因为这样我才觉得诡异。也许你可以这么想:昨晚这家伙晃到底下那个小不点海滩,脱掉衣服,跳到海里游了几趟消消暑之类的。但他脱下来的衣服去哪儿啦?还有他的浴巾,大晚上的没带浴巾要怎么擦干身体?可别跟我说有人趁他游泳时偷走了他的衣服,比如某些爱搞恶作剧的小鬼!总而言之,目前情况就是这样,云里雾里,除非我们又有什么新发现。”
“我猜他没去游泳。”埃勒里低语。
“是的是的!”探长红润而诚实的脸上现出烦躁的神色,“游泳的想法被排除了,他身穿披肩手握手杖,老天,被杀的时候正在写信!”
“这听起来有点意思。”埃勒里干巴巴地说。此时他们站在尸体所在的椅子后方,死去的马尔科不偏不倚正对着小海滩,眼前就是开阔的海景,他似乎被金色的沙滩以及海湾里翻涌的蓝色海水勾起了思绪。潮已经退了,然而,在埃勒里眼中,水中仍有暗潮涌动。方圆三十英尺左右的海滩均被平滑的沙子覆盖,没有一丝杂质。
“你说有意思是什么意思?”莫利粗声说,“当然有意思,你可以自己去看看。”
埃勒里凑到死者肩膀边,在另一头负责检验的法医不怎么开心地嘟囔了两声,埃勒里赶忙又缩了回去,但他已经搞清楚为什么莫利探长如此肯定了。马尔科的左手直直地下垂,僵硬的手指古怪地指向地板,那里躺着一支颜色亮丽的羽毛笔,和插在沙盒里的那支一模一样。笔尖染着干掉的黑色墨水。桌上摊着一张纸——奶白色的纸,纸头上有红金两色浮雕状的花冠图样,花冠下的飘带上以古体字写着“戈弗里”——纸上有几行字,这张纸距离死者仅仅几英寸。很显然,马尔科是在书写途中遭到袭击的,因为谁都看得出纸上的最后一个字母没有写完——是突然被打断的,一道粗黑的墨迹直直地划了下来,越过桌面划到桌边,死者左手的中指上也有一处黑色墨渍。刚才埃勒里弯下腰瞥的那一眼,已清楚地看到了这一切。
“看起来确实如此,”埃勒里直起身说道,“但你不觉得奇怪吗?难道他写字只用一只手?”
探长有点傻眼,法官则眉头一皱。
“呃,看在老天爷的分上,”莫利爆发了,“写一封信要用几只手才够?”
“我想我听得懂奎因先生的意思,”法官缓缓说道,他那双和善的眼睛亮了起来,“我们通常不会认为人写字要用双手,但事实上确实需要。一只手写字,另一只手压着纸。”
“但马尔科他,”埃勒里对法官点点头,似乎很赞赏他那么快就理解了他的意思,然后慢吞吞地说,“如我和法官所见,他的右手抓着黑檀木手杖,同时左手在写字。我觉得——呃——很奇怪。”他接着说道,“表面看来如此,只是表面,其中可能大有玄机。”
探长脸上闪过一抹微笑。“奎因先生,你绝不放过一丝一毫的疑点,是吧?我不能说你说得不对,但我的想法有些不同。这里存在某个合理解释,很可能他写信时把手杖搁桌上,忽然听到背后有动静,他神经紧张,于是右手放开纸张下意识地去抓住手杖准备自卫。然而,他只来得及抓住手杖就被宰了,然后就是你看到的这样了。”
“听起来颇有道理。”
“答案必然是这样的,”莫利快速地接着说,“因为这封信毫无疑问是马尔科写的,如果你认为这是伪造的,最好别想了,绝对没问题。”
“你这么肯定?”
“再肯定不过了,这是我今天早上最先查清的一件事。这屋子里四处都有他的笔迹——他是那类不管在哪里都要签下大名的人——而昨晚他写的玩意儿笔迹上百分之百吻合。这里,你自己看——”
“不不,”埃勒里急忙打断他,“我并不是想驳斥你的观点,探长,我已经差不多接受这封信并非伪造的说法了。”但说完他叹了一声,“他是左撇子吗?”
“这我也查过了,是的,没错。”
“如此说来,这部分确实没什么好怀疑的了。我同意这件事令人费解,听起来不大可能,一个男人什么也没穿,只披了件披肩坐在室外写信。他一定是穿着衣服的,呃——西班牙岬角毕竟也是上帝国度的一部分。探长,你确定到处都没有他的衣服?”
“我什么都不确定,奎因先生。”莫利耐着性子说,“我只知道我们刚到这儿,我就派了一队手下专门去找他的衣服,但什么也没找到。”
埃勒里咬着自己的下唇。“包括屋子周围岩壁后头那一带吗,探长?”
“我和你想的完全一样。当然,我甚至猜想或许某人把马尔科的衣服扔到岬角的海里去了。那里水深二十英尺,距离岩壁不到一英尺。你先别问我为什么这么做,总之岩石群一带什么也没有,一旦搞到必要的装备,我马上派人潜水去找。”
“究竟是什么原因,”法官问,“让你们两位如此热衷于马尔科的衣服?你们一定也知道,很可能并不存在所谓的衣物。”
探长耸耸肩:“我相信奎因先生一定同意我的看法,衣物一定有的,是吧?而且如果真的是这样,那凶手之所以要费心为死者脱下并处理掉衣服,其间就他妈的大有文章了。”
“或者,”埃勒里喃喃道,“正如一位名叫弗艾伦的朋友说过的一句不怎么合文法的话:‘一切事物皆包含着偶然、起因以及理由。’抱歉,探长,我相信你所说的话有巧妙的弦外之音。”
莫利一愣。“我所说的……哦,布莱基,你检查完了吗?”
“快了。”
莫利非常小心地拿起桌上的那张纸,递给埃勒里,麦克林法官从埃勒里肩后伸头看——他从不戴眼镜,尽管年高七十六,视力已大不如前,但他就是不想因此显露自己的老态。
在纸头印花稍下方左边,字迹鲜明地写有写信的时间:星期日,凌晨一时。再左边,在收信人称谓上方,是收信人的姓名住址:
卢修斯·彭菲尔德先生,亲启
纽约市公园路十一号
收信人处写着:亲爱的鲁克。以下的内容则是:
这实在不是个适合写信的时间,但直到此刻我才有机会一人独处,事实上,我一直在找时机告诉你我的进展。但因为诸事都得小心,所以很难找到写信的好机会。你完全清楚我现在的处境,在一切准备妥当之前,我不希望打草惊蛇。而一旦条件齐备,我就可以堂而皇之,什么也不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