幕后(第2/9页)
“杰奇·哈特,”萨姆喃喃自语,“杰奇·哈特。”仿佛借着复述这个名字,他可以从整个事件中领悟出一点儿意义,“可是,一个十三岁的毛头小孩子,不管怎么说,怎么可能制造一个那样的计谋,又付诸行动?天哪,这——这太疯狂!没有人会相信的!”
布鲁诺检察官深思着摇摇头。“不要动怒,萨姆,你太激动了,否则你应该会理解这一点:一个十三岁的男孩根据一个为他准备好的犯罪大纲行事,这并不难想象。”
雷恩微微颔首,若有所思地盯着草地。
巡官像条濒死挣扎的鱼一样。“约克·哈特的大纲!”他大喊,“现在我完全懂了。我的天,正是如此!那个小恶魔……我还以为是约克·哈特,以为他没死,还试图追踪一条死人线索……”他笑得全身颤抖,笑声里夹杂着辛辣和羞愧。
“从来就不可能是约克·哈特,”雷恩说,“无论他是死是活。当然,他还活着的可能性不是没有,因为尸身辨认并非绝对。不,两位先生,是杰奇·哈特,而且从一开始就只可能是杰奇·哈特,要我告诉你们其中的缘由吗?”
他们呆呆地点头。哲瑞·雷恩先生往后一仰,躺在草地上,两手交叠于脑后,对着无云的天空述说他不寻常的故事。
“我要从……”他说,“第二次罪案调查着手,即埃米莉·哈特谋杀案。请你们谨记,一开始我并不比你们任何一个人知道得多。我没有任何预设地踏入那块处女地,我所见,并进而相信的,都纯粹是观察和分析的结果。现在我告诉你们,我根据事实所作的推理——这推理让我相信这个男孩是所有事件的主犯,进而引导我找到约克·哈特悲剧性的大纲……
“从一开始,这起案件就呈现出不平常的难点。我们面对的凶手实际上有一名证人,然而表面看来,这名证人所能提供的一切帮助,等于不存在一样。一个又聋又哑又瞎的女人——一个既听不见,也看不见,而且更复杂的是,还是一个不能说话的人。然而问题并不是绝对无法解决的,因为所幸她还具有其他知觉,一是味觉,二是触觉,三是嗅觉。
“味觉在这里根本不算数,我们也没指望用得上,但是触觉和嗅觉就派得上用场。而事实上也主要是基于路易莎曾经触摸到凶手和闻到他身上的味道这些情况,我才推断出事实。
“我已经向你们证明过,在路易莎·坎皮恩的水果盘里的梨里下毒,和谋杀另一张床上的哈特太太,是同一个人所为。我也在先前的分析中向你们证明过,毒害路易莎从来就不是有意的;这个计谋的唯一目的,是要杀死哈特太太。
“好,由于下毒和杀人的是同一个人,所以无论路易莎那天晚上在漆黑的房间里摸到的是谁——那一触导致她昏迷——他就是我们要追捕的对象。你们记得,路易莎是在挺直站立的时候摸到凶手的鼻子和脸颊的,她伸出的手臂正好和地板平行,亦即在她肩膀的高度。你,巡官,事实上抓对了线索。”
巡官眨眨眼,脸红起来。
“我不懂……”布鲁诺慢条斯理地开口说。
平躺着的雷恩眼睛望着天空,没看到布鲁诺的嘴唇开合。
他平静地继续说:“巡官,你马上说,由碰触凶手鼻脸的证人的已知身高,我们可以推算出凶手的身高。太高明了!在当时、当场,我就想,你已经抓住明显的证据,真相,或者说近似的真相,很快就会出来。但是布鲁诺先生提出反对意见,他说:‘你如何知道凶手当时不是弯腰屈膝的?’——这是一个精明、机警的意见。没错,如果凶手确实弯腰屈膝,他的高度就会依弯腰屈膝的程度而有所不同,自然我们就无法推算他的身高。之后,我们没有再进一步检验这个证据,你和布鲁诺先生两人也抛弃了这条线索。如果你继续追查这条线索——
事实上,只要你低头看一眼地板,就能跟我一样,马上得到真相。”
布鲁诺双眉紧锁。雷恩哀伤地微笑着坐起来,转头面对他们。“巡官,站起来。”
“嗯?”萨姆一脸惶惑。
“请你站起来。”
萨姆好奇地从命了。
“现在,踮起脚。”
萨姆不自在地把脚跟提离草地,踮着脚摇摇晃晃。
“现在,仍然踮着脚,弯下身体——试着走路看看。”
巡官笨拙地弯下膝盖,脚跟离地,试着依令行事,但他只颠颠微微地走了两步就失去平衡了。布鲁诺笑起来——巡官看起来像只发育过度的鸭子。
雷恩又微笑了。“你的这番尝试证明了什么,巡官?”
萨姆咬断一根绿草,对布鲁诺皱起眉头。“别笑了,你这鬣狗!”他吼着,“证明弯腰屈膝的时候实在很难踮起脚。”
“非常好!”雷恩精神抖擞地说,“当然,就生理机能来说,可以办得到,但是当一名凶手要离开犯罪的现场,我们当然不考虑会有踮起脚、弯腰屈膝走路的情况。踮起脚,有可能,但是不会又踮起脚又弯腰屈膝。那样很怪异,不是人的自然动作,而且没有意义,事实上,妨碍速度。换句话说,如果凶手在路易莎·坎皮恩碰到他的那一刻,正踮着脚要离开房间,我们马上可以不考虑他同时还弯腰屈膝。
“地板告诉了我们一个简单明了的事实。你们应该记得,翻倒的滑石粉上的脚印,从床到路易莎碰触凶手的地点为止,都是鞋尖印——顺便一提,从那一点开始,凶手改变方向跑出房间,所有接下来的脚印显示,不止有鞋尖印,还有鞋跟印,而且间隔大了很多。”
“鞋尖印,”布鲁诺喃喃自语,“可能吗?这么说我岂不是对这种事情太迟钝了?我的记忆不是那么清晰,的确是鞋尖印吗?”
“是鞋尖印没错,”萨姆吼道,“闭嘴,布鲁诺。”
“这里,”雷恩平心静气地继续说,“关于只有鞋尖印的事实,有一点附加证据,就是每一个鞋尖印距离下一个鞋尖印大约只有四英寸远,对此只有一个可能的解释:凶手从敲击哈特太太头部的床边那点转身以后,是踮着脚离开的,因此没有鞋跟印。他接下来仍旧踮着脚走路,因为连续的脚印之间只有四英寸的距离,这是在受限的区域中踮起脚走路的正常距离。然后当路易莎·坎皮恩碰触到凶手时,他是直立的——不是弯腰屈膝,记住——而且踮着脚!